1樓:baixiong1222
何為「存在」?哲學中所講的「本體論」(ontology),實際上應該譯作「存在論」,因為其詞義就是關於「存在」(to on)的理論(logos)。在談到宇宙論和本體論的根本區別時,我們往往說:
前者追問的是宇宙自然在時間上最原始的開端和主宰,因而本原通常是時間上在先的質料性的東西,而後者則追問的是宇宙自然在本質上真正第一性的東西,存在乃是邏輯上先的東西。
題主所問「存在是不是事物的性質?」,我們可以做以下推論:了解事物的性質,就是認識事物。
而認識事物的關鍵就在於事物的本質規定,也就是認識事物的「是什麼」,認識「存在」亦當如此,然而實際上我們卻不可能像認識具體事物「是什麼」那樣認識存在「是什麼」。也就是說,「存在」不是事物的性質。
我們通常通過下定義的方式來認識事物是什麼,所謂的「下定義」,在形式邏輯中,被稱為「屬加種差」。比如說,我們要給布偶貓下定義的時候,首先要確定布偶貓屬於「貓」(屬),然後再說明布偶貓又與其他的貓有何不同(種差)。所以,通俗的來說,就是先確定大範圍,然後以更具體的細節再劃分。
顯然,「存在」是不能這樣定義的。因為存在乃是最高的概念,沒有乙個能和它並列的「屬差」,更不用說是比它擁有更大範圍的「種」了。
所以,我們是不可能認識存在「是什麼」的,只是認識存在是怎樣存在的,這就是存在的「存在方式」。
2樓:平定粉碎者
不,停一下,我雖然屁都不懂但是看其他的思考方式好像有什麼地方不對。
存在和事物這兩個詞都是比較清晰的,
可是性質和 「是」 不清晰
就我個人認為,「事物存在」和「事物」是絕對關聯的,不存在反例。
至於性質是什麼...我真的一下子卡住了
如果存在不是事物的性質...那麼物質不是事物的性質也應該可以通過相同的方式推出吧。
(題外話:存在是什麼意思其實也沒那麼清楚)
3樓:第二章哲學家
真正的存在就是當下。
而普通人雖然活在當下卻不知其為存在。
故而哲學家離開了當下,去過去尋找真正的存在 。
追憶過去,反思過去,在腦海中思考著世界的一切真理。
但是隨著思考的越深入,離當下就越遙遠。
4樓:打好醬油
存在有兩種,一種真實世界的存在,就是你的感覺和知覺。一種想象世界的存在,就是你腦子裡的各種概念,判斷,推理,
那個真實的存在是可以作為任何想象世界存在的依據的。
比如,你看到乙個蘋果,「看到了」就是乙個存在,這不需要其他理由支撐,反過來還可以支撐其他邏輯上的結論,比如,世界有狗。
5樓:死者永生
存在不能不做任何定義或性質而言,打個比方
一張紙,你點燃了它,吹掉了灰
它存在過嗎
存在過現在在你的記憶中
曾經在你的手裡
也存在於過去
6樓:Tmoas
嗯,我想跟你長篇大論,我知道你也想
然而我不能,這是需要你長時間學習的,而且我也不會23333但是湮滅也是事物的性質
所以,是的,性質嘛,你想的,是,也不是。
你懂嗎?
7樓:矛盾居士
狹義的存在即一切客觀事物,
存在的對立面是抽象世界,
事物的性質,是事物的屬性,
要談事物的性質,前提是有這個事物,
存在是一切存在的事物的普遍性,
故而存在當然是事物的屬性,
故而可以說存在是事物的性質。
但通常我們分析事物的屬性,是分析事物的結構,及其結構之間的關係聯絡,及其與其它事物的關係聯絡,不用分析它的存在,
因為存在與不存在是另乙個範疇的問題,當分析存在與抽象的關係的時候才會研究「存在」這個概念
為什麼事物的必然性是事物本身的性質,絕不是某個事物的意志?
司徒嘉桉 意志表現為單次博弈行為,而屬性表現為群體無窮次博弈行為的集合。道理就是你可以做一兩次賠本買賣,但不能讓全世界所有買賣始終都是賠本買賣一樣。 維倫 意志是構建在客觀存在上的主觀意識,且帶有高度的維穩與秩序的性質,可以說事物一旦有了所謂的 主觀意志 它的意識就開始出現了偏執。稍微有點跑,回到題...
矛盾中存在客觀事物嗎?
好好學習 原本想寫的,發現有大佬已經寫的很充分了,所以,我就不那麼寫了。你可以這樣想,矛盾是人與人,人與事之間問題,總不會存在物與物,人與物。乙個人總不會和桌子椅子產生矛盾吧,乙個桌子與椅子總不會產生矛盾。這就是乙個很簡單的例子,當然了,如果你是乙個能和桌子椅子產生矛盾的人。那當我沒說過這話。 Ib...
美好事物的存在是客觀存在還是主觀意識?
恰有驚鴻舞 當你定義為 美好 時,就已經上主觀意識了,因為你認為的美好並不一定是其他個體認為的美好。這個事物本身就存在,但是因為你喜歡,所以它是你的美好事物。或許會問,這一件事物是因為我而發生,沒有我,哪來的存在?其實,你本身也是乙個客觀存在的事物啊,所以你的任何行為,不也是 客觀存在 的事物麼?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