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的定義和標準重不重要?

時間 2021-06-01 18:36:26

1樓:周勛小號

我在授課時,做過這樣的比喻:

如果把本方的持方當做乙個人,那麼:

定義(標準的本質,其實是定義):就是這個人的DNA或者細胞,看似很多東西和它無關,但其實所有的骨架,血肉,都是從其組合而來。

邏輯:就是骨架,乙個人能不能站穩,看其骨架有多強硬。

例證和資料:那是血肉,能不能讓別人喜歡,愛上乙個人,要靠血肉來包裝。

價值:那是乙個人存在於世的意義所在。

2樓:于曉倩

重要重要非常重要重要的事說三遍

以下是最近我們打的辯題為:對知識網紅的崇拜讓我們離真知更近/更遠的反方一辯稿(事先說明不是我寫的)

首先,知識網紅其本身的營銷模式會減少人們對於知識思考。知識網紅的成功往往離不開對於人們心理的精準把握,也就是可以讓受眾有快速收穫知識的滿足感,受眾不用思考,只需要看著網紅給出結論就好,顯而這種只用等待結果的方式大大削減了人們對於知識本身的思考過程,而維持知識網紅成功背後的也隱藏著教主邏輯的機理,即網紅通過說話技巧把要推廣的思維和產品變成一種信仰,增強受眾以及自己粉絲忠誠度,當知識網紅推廣的思維產品直接被奉為信仰時,變更不會有人對其真實性進行思考。

其次,知識網紅的塑造的權威感和崇拜感會減少人們對知識的批判與鑑證能力。知識網紅的包裝和塑造的形象都是社會高知識分子,博士,教授,專家等權威標籤,這些人設給受眾帶來的直接感受就是相信我,我是最權威我是最正確的。讓人們對其產生崇拜,而崇拜直接導致的是依賴和先入為主的相信,根據心理指向效應和認知保守傾向指出,人們在這種狀態下更容易接受自己相信的內容,更少的提出相反的意見。

換而言之,當人們都被所謂的權威感崇拜感所折服時,便不會有人懷疑其所傳播的知識是不正確的,這種思考方式會讓我們直接將所聽到的知識當作真知本身,可對於真知的追求本是在不斷地思考與批判中前進的,這種將接受到的資訊直接信奉為真知的態度與本身追求真知的態度恰恰背道而馳,所有的學術都是在不停的碰撞與鑑證中進步與發展,碰撞與鑑證的消失是我們對於真知追求的退步。

最後,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對於真知的追求從來不停留在簡簡單單的接受層面,而對知識網紅的崇拜使我們失去了對於知識的思考與批判這一重要過程,從而使我們離真知越來越遠,以上。

下面是我的賽前急匆匆準備的駁論稿(見笑了):

第一是真知,何為真知?漢典的解釋為:深刻的哲理。

那如何做到深刻?便是對獲得的知識進行分析思考和批判,得出自己深刻的看法和判斷,正如我們重來都不會說乙個書呆子是接近真知最近的那麼乙個人,所以真知不等同於刻板的知識,正如《論語》中所說「學而不思則罔」一般,沒有自我對獲得知識的思考就不能算作自己的知識更不能叫做追求真知,而我們所說現時代的真知是對時代發展有深刻影響的知識,他們是深奧難懂且需要專研和碰撞的,所以並非是聽一聽看一看就可以接近或接觸到的。

第二個詞便是知識網紅,我們不會說乙個人在網上分享了知識便就是知識網紅,因為沒有人關注就不能配得上網紅中的「紅」字,所以知識網紅背後有一定的商業邏輯,他們擁有自己的ip包裝和滿足受眾想解決知識焦慮的需求,所以他們不會破壞自己的形象,更加希望受眾認為他們所說的就是對的,就是正確的,他們也不願增加受眾的疑惑,而更加願意讓顧客認為在這可以快速高效的解決問題得出答案學到知識。而且知識網紅傳播的知識通常也不會深奧難懂且需要專研的知識,傳播的通常是淺顯且浮於表面的知識,所以在某一領域的專家不會去崇拜在這一領域的知識網紅,就像經濟學家汪丁丁會去批判薛兆豐一樣認為薛兆豐的經濟學還停留在小學階段,所以知識網紅傳播的知識與所謂的真知離的很遠。

第三個詞是「崇拜」,這是具有偏向性的一種情感,會具有先天立場的預設,根據心理指向效應和認知保守傾向,人們在這種狀態之下更容易形成回應室效應,這會使我們批判能力下降,形成知識繭房,阻礙了我們追求真知,並且還可能出現對其他想法與學派的牴觸與攻擊行為,如同:知識網紅樊登在19年8月發表了乙個對於網文的看法受到他人的反對後他的粉絲為了維護他而掀起了一輪又一輪的罵戰,這些粉絲根本就沒有思考過這件事情到底可不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只是去維護自己就是想要維護的觀點。

(當然賽場上說的和這篇寫的還是有較大差別的當時還打了「批判性思維」「批判能力」的定義 、攻擊了對方提出的「學到了解到更多知識就是接近真知」這一判準首質微微處理了一下對方的兩個論點)

但是總體來看反方主要想搶的就是定義和判准

如果這時您作為正方沒有定義和標準那您就只能被反方帶起走了(除非您將反方給出的定義標準全部打掉並且給出自己的定義與判准) 而且評委也只會根據場上所打出來的內容和主要的交鋒來判勝負(好的評委是會盡量避免自行腦補的)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定義和判准很容易輸

所以定義和標準對於辯論賽來說真的很重要 !!

3樓:乙個不知名的辯手

結論:重要

你永遠不知道對方會怎麼想這個詞

評委只會管他聽到的定義

打個比方

合作和競爭哪個更重要

正方不頂定義不談標準

反方認為合作是有限度的幫忙

競爭是良性的博弈

覺得兩家公司不可能真心實意的合作

競爭都是實實在在的競爭

那麼整局辯論賽只會用這個定義了

正方沒定

正方再說對方定義不正確時還是得說出自己的定義不說的話天然合作就比競爭弱一點

評判標準就更不用說了

判斷合作和競爭那個更重要

反方說看哪個更能激發企業的鬥志

~~~(對吧懂得都懂)

4樓:Derek W

非常重要,定義和標準奠定了你方論點的基調,舉個例子(最近自己在打的乙個辯題):當今中國,電子教材取代紙質教材利大於弊/弊大於利。

拿這個辯題看,定義和標準尤其重要,假如你是正方,電子教材如果定義為簡單的電子書kindle,那對正方很不利,如果定義為乙個融合電子課本學習資源學習終端為一體的學習系統,那就對反方很不利。

標準也是一樣,如果把標準定為是否有利於教育的發展,那正方就可以極大渲染電子教材如何有利於教育,如何高效教學。但如果標準定為是否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反方就可以丟擲電子教材對視力等的損害去攻擊。

所以定義和標準很重要,這兩個說不清楚的話,不僅自己方的邏輯不一定能講明白,還很可能被對方帶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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