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翔教授對正義客觀性的這段論證有道理嗎?

時間 2021-05-09 17:35:10

1樓:Samuel Quan

羅老師這段論證並沒有太多意義,至少在回答「什麼是正義,正義的本質是什麼」的問題上,羅老師的回答可以說有意迴避了問題的關鍵點,當然羅老師也是出於好意做這樣的解釋,並且也大概不想把問題搞得太複雜。

羅老師的正義論,主要是駁斥相對主義的正義和對正義的懷疑主義。正如羅老師頻繁引用柏拉圖的名言,羅老師的論證也深受柏拉圖的唯心主義的影響。羅老師認為正如存在著理想的圓形,也應該存在理想的正義。

因為既然我們在使用正義與非正義的概念,並且我們有感到正義和感到不正義的感受,那麼在概念世界中和感官世界中,正義就是絕對存在的。然而問題是,不同的人,他們理解的正義概念和感受到的正義相同嗎?

羅老師用圓的概念來說明,即使物質世界中不存在純粹的圓,但是概念上純粹的圓是客觀存在的。同理,即使每個人心中具體理解的正義不一樣,所踐行的正義不一樣,絕對的唯一的正義也是可以存在的。然而,每個人理解的正義和每個人所畫的圓,可能並不能自然地模擬。

在客觀物質世界中,我們可以認為,巨集觀的圓是不存在的。人類因為某種需要,創造出了圓的概念,並且因為某種需要,去製造出接近圓的東西。圓的概念是現實生活中接近圓的物體的藍圖。

但是當人們確實需要理想的圓形時,人們可以加工製造出從某個角度看非常接近非常理想圓形的東西。

也可以說,人類需要圓,於是創造了圓的概念,並且逐漸能做出,或者發現接近圓的客觀存在。同理可以把圓替換成正義。

甚至你可以把圓替換成任何你感興趣的概念,比如說,上帝。

所以問題的關鍵不在於乙個東西,不管他是圓,正義還是上帝在邏輯上是否可以存在,而在於我們對這個東西的概念定義是否合乎邏輯,有意義,且人們公認

這大概就是圓和正義的最大區別了。圓的定義,基本上沒有人是不認的,人們對圓的定義能達成共識,於是全人類的概念世界中有了圓這個統一的概念。

但是對正義。。。有的人認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正義,有人認為弱肉強食叢林法則就是正義,也有人認為普天之下眾生平等是正義。不同人群對正義可能就是有不同的訴求,並且不同人的要求可能是矛盾的。

人們對正義的理解分歧,可能比人們對上帝的理解分歧還大,這樣情況下,只能有兩種辦法。

乙個辦法是允許人們各自有各自的正義。這將會導致的問題是正義的相對主義,某種意義上,按羅翔老師的理解,約等於正義不存在。

另乙個辦法是要求統一人類共通的正義。然而這導致的問題一,這個統一的正義是什麼?問題二,如何確保不同意這個正義觀的人接受這個正義的解釋和執行?

我認為羅翔老師所指的正義顯然應該是人類,至少是大多數人類共通的正義。

羅老師並沒有在人類共通的正義所引出的兩個問題上過多展開,可以說在某種意義上迴避了這兩個問題。因為這是乙個顯然極其龐大的命題,作為乙個司法考試課堂上的插曲,談不了那麼細,即使有足夠的時間,說實話人也未必愛聽。

但事後可以知道的是,人類共通的正義所引發的兩個問題理論上是有解的。

問題一,這個共通的正義具體是什麼。

這個共通的正義並不是可以像圓那樣用乙個簡單的數學公式說明的。但是這個定義,大概可以在浩如煙海的書籍中,在人類文明的足跡中尋找,並且以法律和哲學的形式最終表述出來。他不會是簡簡單單一兩行字,而是資訊量無比巨大的許許多多具體的資訊和人類行為規範。

是的,正義本身就應該對人類的行為做出規範,並告知某些人類行為的後果,且有保障其實施的配套能力。

問題二,從問題一我們已經可以看出,正義的理念應當能轉化為現實中的正義執行。至於如何能夠讓正義得到執行,同樣是乙個巨集大而複雜的社會活動,大致相當於整個的社會制度。

並且,這個理念上的正義,還將隨著人類活動的延展而演進發展。

這些內容,我覺得常聽羅老師演講的內容的話,應該不難理解。所以羅老師的普法還是非常有深度,有高度的。

2樓:鈴木丫丫凹下

邏輯不嚴密,嚴格來說只能證明【對於那些表達過「某某事不正義」的人】正義在【這些人】的心裡是【主觀存在】的。

而不是在【這個世界】裡【客觀存在】,犯了限定人群擴大化、主客觀混淆的錯誤。

我個人認為,正義是「人造的」,但它是絕對存在的。

只要定義的足夠精確,限定的物件和範圍足夠清晰,那正義就一定是明確存在,因為乙個抽象概念它的存在形式就是限定條件+定義......

說存在的人,或許認為「正義」的定義和限定條件已經有了乙個大部分人公認的、約定俗成的結果。

3樓:

有乙個很致命的錯誤,致命到基本上這段論證可以作廢。

既不可證明也不可以證偽的命題太多了——他的這段論證也一樣。

他的證明相當於引入了乙個新的公理證明另乙個公理。

4樓:

對抽象概念而言,這其實相當於對抽象概念形成過程的一種敘述,不能算作證明。抽象概念作為從事物中抽離出來特徵的概括,是一定「存在」的。

對具體事物而言,用這樣的方式證明具體事物存在是站不住腳的。人們有麒麟這個概念→麒麟一定存在。顯然是不合理的。

5樓:「已登出」

潘多拉是存在的,因為沒有潘多拉就沒有潘多拉這個詞去指稱。

所以正義的存在和潘多拉的存在差不多。

羅老師習慣性地陷入唯心主義和經驗論。

6樓:

我大體上支援羅老師在論證「正義是否存在的問題」上是以客觀唯心主義來說的

雖說羅老師的觀點大都是多元的,也就是說哲學立場可能不是很明確,但是態度是明確的也就是「正義是客觀存在的」

我個人倒覺得,羅老師倒想以理想主義和現實主義來說明正義是客觀存在的,但其實這樣也預設人心中存在正義的概念

正義是乙個理想化的概念,在現實社會中難以存在,但我們應當追求它然後在3.15的微博直播上羅老師也再說明了一下,個人感覺論證進行了完善,題主可以去看一下

想問一下,羅翔教授在講刑法時談論過我們的身體是否屬於我們自己。我忘了教授是怎麼解釋的。也沒找到?

狐狸和刺蝟 我們的身體屬於我們自己,但又不完全屬於自己。如果你認為你的身體完全屬於自己,這樣完全的自由,不受限制的自由一定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自由一定不能以徹底的放棄自由為代價,不能以喪失人的尊嚴為代價。棒!這是羅翔老師在講關於違法阻卻事由的內容提到的,法外違法阻卻事由中的被害人承諾的行為要求,...

羅翔到底為啥被黑(需要乙個黑過羅翔的人來回答,而不是路人)?

yuan 沒有看過羅翔老師所有的言論,只看過一部分他有關專業問題的言論,在我自己看過的他的專業言論方面,算不上有可以黑的地方。只是羅翔老師傳播法律專業知識的效果可能要打問號,不過這也沒有辦法,因為他出圈了,出圈就總會帶來這個問題。假如只是在圈內,大家都是法律人或者預備役法律人,共享同一套評價標準和話...

羅翔是公知嗎?

猴子 大多數人都屬於法盲,不懂什麼是法律,什麼是法學.法律的本質是什麼?法學是一門什麼學科?這兩個基本概念基本沒多少人知道,也基本沒多少人弄明白,至少微博是不清楚的.搞清楚這兩個概念,我們再看羅翔老師,以及大多數法學理論者,就能夠分清他們和公知的區別了.當然,別有用心的人有很多,他們不希望法律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