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職,過了三天離職流程還沒走完,怎麼辦?

時間 2021-06-09 10:43:25

1樓:ZS法律諮詢負責人

試用期辭職流程:

《勞動合同法》第 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據此,試用員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書面告知即可解除勞動關係。下面是試用期辭職的具體流程:

試用期辭職,提前3天遞交乙份書面辭職申請,落款日期為當日,申請離職日期為落款日期後的第4天,即可是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工資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數發放。 第4天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要有書面的交接手續,雙方簽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個人檔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時領取個人檔案(一定要由公司貼封口條,蓋章方可),自己暫時完好保管即可。

試用期辭職工資規定:

第一,在試用期辭職,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什麼財產損失,財產損失認定問題有疑問可再問我,詳細解答。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

第二,在公司常規發薪之日再發放給你。

2樓:哏兒都保先生

一周工作日只比三天多兩天。如果你的時間多這兩天是可以的,且公司付工資,那就按人事的乙個禮拜走,因為兩天鬧僵不值得。但建議你最好留好人資讓你一周走的證據。

3樓:那是乙隻老蔡律師

誠邀!法律邏輯,試用期員工提出離職,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看字眼,這裡是通知,不是打報告申請。那麼簡單,如果你是在一些國企或者大型企業,在某乙個行業都挺出名的,我建議按照公司的制度來,如果是一些小公司,搞一身大公司病那種,你直接通知,你要在什麼時候離職,然後讓他派人交接,否則你要在什麼時候走,就行了。

道德與法律,有時候會衝突,看你想法來吧,言盡於此。

選調生試用期辭職流程怎麼走?

我是題主。一晃已經半年過去了。從有辭職想法開始到實際行動。中間被無數人勸說過,自己也動搖過,最後還是辭了。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選擇。把自己的經歷寫下來告訴大家。3月份提出這個想法,家裡人跟領導打招呼,被壓住了。到4月,因為培訓被擱置了乙個月。5月底,重新提出,向縣委組織部了解流程,隨後開始準備材料。個人...

試用期辭職,需不需要要離職證明?

童先生 其實所有的規定,在中國法律中都有完整的規定。哪怕你只做了乙個禮拜,只要簽了勞動合同,公司就有義務給你出具離職證明,這是中國的法律規定,公司不得不遵守。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

試用期辭職提前三天通知,三天內可以請假嗎?

六十八 自己想要跳槽,又想上家工資一分不少。凡事必有代價,哪有那麼容易的事。積極主動去跟公司領導溝通。站好最後幾天崗,交接完工作再離職。 王騰 感覺你想多了,而且,為啥你辭職直接一封郵件所有部門領導?有點費解這個操作?同樣的,感覺你還是個職場小白,最好別揪著這個三天就離職,要記住職場圈子很小,沒個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