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職提前三天通知,三天內可以請假嗎?

時間 2021-05-31 16:58:53

1樓:六十八

自己想要跳槽,又想上家工資一分不少。

凡事必有代價,哪有那麼容易的事。

積極主動去跟公司領導溝通。

站好最後幾天崗,交接完工作再離職。

2樓:王騰

感覺你想多了,而且,為啥你辭職直接一封郵件所有部門領導?有點費解這個操作?

同樣的,感覺你還是個職場小白,最好別揪著這個三天就離職,要記住職場圈子很小,沒個幾年,你又會繞回來的。

另,眼光長遠一點哈

3樓:32382

既然不想在那裡工作了,你何必跟他們在那浪費時間呢,按照法律30天內他們怎麼都會給你辦理離職手續的。跟老東家搞好關係,別讓領導天天給你搗亂,收拾好東西趕緊去新東家吧。

4樓:房彬律師

10月份工資應該不會被黑掉,你都付出了10月份的勞動了,他們憑什麼不發工資,沒有依據的。盡量協商吧,好聚好散的話肯定是協商。協商不成,那只有走勞動仲裁的法律途徑。

5樓:張無忌

送你兩句話:

1、經歷的挫折太少,才會為雞毛蒜皮煩惱。

2、看不到遠方,就會被眼前的烏雲遮住。

就為乙個月的工資,咱不必要這麼糾結?

6樓:Jack

三天可以請假,公司也可以不批准,但不可以1天扣2天工資,這個是違法的,只能不發當天的工資。

書面和公司提出三天時間很短,自己的工作希望公司安排交接,因為時間太短,新工作恐怕難以交接,故請公司避免安排新的工作任務。

職業道路還很長,以職業精神對待一段職業生涯的開始和結束,不過同時可以運用法律法規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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