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峪嶼
暖昧是相互喜歡與欣賞,越界是愛與慾望滿足。暖味不需要責任擔當,越界需要溫暖關愛,成家立室,包容接納,責任義務,互相理解支援,共創美好生活。。。總之,不以結婚為目的的男女越界關係,都是耍流氓。
男女平等一樣。
2樓:皮皮
3.曖昧是最高端別的精神越界。不管你承不承認,都成立了。
我們的所有行為都心之所向。就像去證明乙個,不是犯罪的犯罪,已經背叛的背叛!越不越界對身邊的人來說都是傷害,又有什麼重要的。
祝你六時吉祥!
3樓:
有!有過肉體關係,但又止於理性!
不眷戀,不想念,但彼此懂得。需要的時候,發出召喚對方就會來到身邊,平時各忙各的,互不打擾。
可以一兩年不見,但是你知道那個人一直在!
愛嗎?不愛!
曖昧嗎?不曖昧!
只是相識已久,伴著歲月一路走來,是彼此時光的見證!
4樓:鍵盤小俠
那個女人是你嗎?是的話我建議你另外結交有質量的朋友,不論男女。這是我也作為乙個女性對你誠摯的回覆。
然後與此同時,你也遵循自己的心情跟他保持曖昧(但是要注意底線);再然後要不了多久,時間和經歷就會給你答案!好
5樓:秦其姝話
曖昧即越界。
我個人覺得,男女兩個人,已經有曖昧的氛圍存在,這本身就是一種越界了。
當然,我不否認男女間可以存在的友誼,也不認為男女關係是絕對化的。
我們再來看題目背景中所述,他已經離婚了,雖然和之前的家庭有協議存在,但他有追求他人有開始一段新感情的自由,他即便重新組建家庭都是合情合法的。
乙個離婚的男人,喜歡上另乙個女人,有什麼不道德的?
他已經離婚了,為什麼不能給這個女人名分?
這個描述有點模糊不清。
另外,「純潔又曖昧」,這樣的描述也是矛盾的。
既然「純潔」,何談「曖昧」?
乙個離婚的男人,追求新感情,傷害前妻?
如果前妻對這個男人餘情未了,那可能會覺得難過,但他們已離婚,這個男人不必再情感上再為前妻負責。
以上。另:個人感覺題目背景描述有矛盾的地方,建議修改。
6樓:擁有少女心的阿姨
這個問題真是笑死我了,就想問一句,這個想永遠保持曖昧的物件是不是特別愛哭……
真是想太多了,正常人一時沖昏頭腦,時間長了都會離你而去的好伐!
沒有充分的好處和名分,還要待在你身邊的女人,這個女人的童年應該過的特別不幸而且也不咋聰明的樣子,不信你好好觀察一下。
7樓:桃七777
如果確定和前妻的協議僅僅是經濟關係,那麼他和任何人在一起都不應該受到道德指責,畢竟單身了,感情自由,婚姻自由。
不過誰知道他們簽訂的是什麼協議呢。
8樓:咕嚕捨小二
要離就離乾淨,離不乾淨就不要離,或者復婚也行。 什麼《終生經濟責任協議》這玩意沒有法律效力的。至於又純潔又曖昧的關係的話,我只知道確實有純潔的男女關係,但沒聽說過又曖昧又純潔的男女關係。
這就好比是乙個漁民說我一輩子都沒佔到過水一樣可笑。
9樓:Pan Isabella
這個關係有點匪夷所思。既然離婚了,為什麼還跟前妻一家人?一般人離婚之後都不想有聯絡了。難道是為房產假離婚?
不論什麼原因離婚,如果不是真誠地跟你交往,還是趁著轉身。
10樓:樂活盟創始人新宇
越界,出軌。其實我們的界和軌到底在哪呢?
每一段關係的邊界和軌道好像都不一樣。
重要的關係中的兩個人怎麼覺得。
很多人是不在意的,覺得對方出於責任。
也有人是在意的,確實有感情。只是不合適。
兩件事確實不衝突。
那麼第三個人到底能不能接受呢?
就是這樣,無論是共同撫養孩子或者其他原因。
他和前妻就是會天天見面還會有經濟來往。
如果接納就接納他的全部吧。以上
11樓:木林
你說的這些是不可能的,我說的不可能不是指不會發生,而是沒有法律保護的。那個什麼相互經濟責任保護條例?如果結婚了屬於婚前財產,就算是支付撫養費也不可能是無限度的,否則就有涉嫌轉移婚內資產的嫌疑。
人與人的關係在任何時間,任何層面都是界限相對模糊,不可控的狀態。所以說人的關係沒有界限,這個我認同郭德綱先生說過的一段話:人首先是動物,任何行為都遵從動物性。
我們所認知的道德,法律,情感等等是思考後的行為。當我們意志力薄弱的某個時間階段,我小時候乙個小事就能改變。廣告法都不允許說最好,第一等等詞彙了,還能相信永遠不?
除非這個人說完這句話馬上就掛掉!
12樓:烏啦啦
哦提這個問題的應該是前妻吧,這有什麼不道德的?都離婚了,就意味著你們不再有關係要說有關係那也只是經濟責任關係(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離的,不過咋一看覺得這男挺可憐的,還籤了啥終身的契約 ,像極了債主和債務人的關係)
而且他們若互相喜歡並且有交往就不叫曖昧,叫戀愛他的前妻該醒醒了,他已經不是你的丈夫,你總不能道德綁架他一輩子吧……也不知道是啥原因離婚後還能像一家人,還籤了終身的經濟責任協議,這種畸形的關係最終都容易釀惡果的
如果他前妻覺得他喜歡別的女人是在傷害自己,那只能說是前妻自己的問題,心態沒擺正
13樓:心理諮詢師Tina
然後在問答你的問題,假如他不愛前期,前妻不愛他(顯然他們之間是無法割捨的),那他可以大大方方和你發展戀情,不存在傷害任何乙個人;他是否道德,這個我不好給你正面回答,因為動情有些時候無法直接用道德來衡量,如果發展下去那個女人是一定會受傷的,不一定被傷害,既然這麼清楚男方情況還淌這趟渾水,那就是不夠理性、認不清現實,多少有些自找。
14樓:蹲坑法師
既然離婚了,為何還糾纏不清,怎麼可能還是一家人呢?除非另有隱情,不然搞得不倫不類,那是自尋煩惱、自我製造問題。最後痛苦的不僅僅是你自己,還有和你有感情和親近的人。
說實話,這個世界男女之間根本不存在既曖昧又不越界的關係,因為曖昧的結果是想彼此走的更近,並非保持距離。想要彼此走近又保持適當距離,唯有珍貴的靈魂知己,這個另當別論。
曖昧,本身就是一種慾望的衝動,它來自於人的七情六慾,與生俱來,不受理性控制,只要滿足條件隨時可以點燃,所以容易引火上身。
乙個成熟的人不會以曖昧的方式玩弄感情,更不會毫無忌憚的玩火。愛要愛的光明磊落、坦坦蕩蕩,不糾結過去,敢做敢當,拿得起放得下。這樣既對得起自己,也對得起他人的感情付出。
15樓:正大光明
如果你是那個非前妻之外的女人來提問!!!題主!小心被詐騙!離婚了還有終生經濟協議?還和前妻是一家人?這什麼狗屁邏輯?這個男的是還要前妻養活?
16樓:來源nc
沒有傷害!
前妻已經離婚,你再和別人好,隨便啊!
你和另外乙個女人好,給不了他東西人家不在乎,你不就是人生巔峰嗎?
但有幾個點你沒說:
1你跟前妻是否還有曖昧關係
2這個新朋友是否已婚
3你們在一起時間是本著什麼目的
4你們所謂的曖昧不越界是啥意思
最後,如果你們不是奔著在一起重新組合的角度,就只有兩種可能1很快會散夥2都喜歡這麼扯還都開心
17樓:大蘇州運哥
1.你想得到有的答案
2.但現實是沒有,你自己也知道
3.不要自欺欺人,除非你拋棄一切,包括所謂的道德。
4.當你拋棄的時候,對方是否能為你拋棄呢?
5.男人那麼多,看看其他再說。
6.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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