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行為的本質是否仍然是利己性的?

時間 2021-05-11 22:23:10

1樓:謝正剛

一切行為歸根到底都是利己的。

一切非利己行為歸根到底也還是利己的。

區別只在於利的是哪個己,哪個層面的己,從利他表象到利己核心當中繞了多少個圈子。

2樓:

是的,但要稍微修改一下標題才行。

【利他行為的本質中也包含利己性質】

其實這是基於「行為」中包含的辯證性質劃分出來的,「利他」和「利己」兩個行為,而這兩個行為都是包含對方在內的,主要是看誰主導誰。就像太極的圖案那樣,黑白分開,但黑白中卻又有一丁點對方。

意思是,世上的東西是無法嚴格地劃分出界限的,最少人類之間不行。

利他篇:

1、利他以證明自身信仰,實際上你幫助了他,而他反饋給你證明信仰的愉悅感。

這些都隱含在這個利他性質之中的利己,有些人死活否認,原因在利己篇第2項。

利己篇:

1、人具有社會性,利己行為導致你身邊的人都受益,這就是包含在其中利他。

2、你通過標榜利他行為來剝削別人的決定權,你這是在利己,但如果帶動這個行為成社會風氣,那麼所以能透過這個風氣而獲利的人都在接受你的利他,而受害者都在接受你的利己損害。

3樓:圓琢

本質上說都是利己的。只有動機不一樣而已。比如救人,見死不救,有的人就沒事,該吃該睡沒事,但有的人良心就過不去,睡不著,吃不下。

下次遇到類似情況,就會救人,這就是天生的英雄吧。從本質上都是利己的,只不過,這個利是非物質可以衡量的。

4樓:langqin

是利己的。

假設我會游泳,我看到乙個老人掉水裡,我會救他。

那是因為我期望我的父母掉水裡別人也能這麼做(同理心)。

但假設我的父母已經去世,那麼也有可能我會救別的老人。這就是道德的範疇,道德已經成為習慣。

道德有利全體,每個個體才會接受,並成為習慣,使得即便我的父母去世,我仍然會救別的老人。

讓座是同樣的道理,給別的孩子讓座是心裡期望別人也會給我的孩子讓座,雖然不是在當天。

如果救人過程中淹死了,這是兩件事情。可能是救人的方法不對。

如果你救了別人,別人不感謝你怎麼辦?如果你扶起倒地的老人,老人訛詐你怎麼辦?

這是別人的選擇,每個人都有它自己的選擇。人不能強加自己的思想給他人。

當然我們都知道,訛詐很多,是整個社會道德低下的結果。

造假很多也是的。三聚氰胺很多也是的。

什麼情況導致這樣的結果?逆向淘汰的社會就會導致。通俗的說,不是優勝劣汰,而是劣勝優汰。

5樓:

利他並非利己。

利他若是利己,那利己自然也是利他了,但顯然沒人會說後面一種表達方式,為什麼呢,我們說讓座之類的利他行為都是環境的產物,道德壓力也許確實回答了為何利他會有利己的一面,可是,道德這東西本身就是利他性質,犧牲性質的。

反正我看不見哪個奴隸下人是自願利他的,也看不見把利他作為利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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