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和借遊戲卡帶,這兩種行為本質上是否相同?是否合理?

時間 2021-05-06 04:33:25

1樓:強襲型吉姆

看借來的書和看盜版書的區別,就是這本書至少給作者貢獻了「一本書的版稅」。也就是說這本書本身的正版地位已經確立了,就代表它不管被借出或是二手賣掉,都在書籍所有者的權利範圍內。並且借書看是有成本的,你要有願意借書且有書的朋友,你要出門去圖書館,在這些情況下你對書造成的損害也是要承擔責任的,至少是人情責任。

而盜版的書看了就刪,刪了又下,毫無成本。而盜版實體書雖然有成本,但他本質上沒有給原作者貢獻版稅,所以傳播、複製盜版書籍是不對的。

題主又提出,買了一本書,只是擁有了「一本書」,而不是擁有了「書中的知識」。那其實很好理解啊,我借出的也是「一本書」,而並非「書中的知識」。即我借出的是我擁有的乙個實體。

遊戲賬號為什麼不能隨意借出?因為遊戲賬號也有成本,因為遊戲平台一般會基於賬號安全考慮對異地登陸做出限制。如果借出太多,被封號了,申訴成本不高但是麻煩。

這裡看的就是遊戲平台的態度。有的公司就寫明了這個東西只能個人用,不得轉賣或租借,查出來就封號;有的公司如果對異地登陸管的不嚴,那萬一出了盜號事故,又得背鍋,不如管得嚴一點。但是如steam其實並沒有想藉此將「借遊戲」完全禁止,畢竟大家可以用家庭組,和借賬號沒什麼區別,你在玩我就不能玩,而且官方授權,安全可靠無風險。

官方都給你這個渠道去借遊戲了,還不快給g胖多送點錢意思一下(

2樓:王嵬

本質沒有區別的,都是分享自己的物品。

雖然不論是書,還是遊戲賬號,我是肯定不借的。因為我有被借了遊戲卡帶弄丟了不陪的經歷,況且我steam賬號裡雖然遊戲數量很大佬們比不了,但是總價值五位數還是有的,別說外人,就是親兒子我都不借,關係好我甚至可以幫他們建賬號,想玩什麼我掏錢給他們送禮物都沒問題。借我的肯定沒門兒。

書是因為我最討厭看書不用書籤,用折角的人,工具書也不行。

跑偏了,回歸主題。

至於書就更扯淡了,請問哪本說的作者敢跟自己書的讀者說,買我的的書只有閱讀權,沒有轉借權??這怕不是顱腔裡都是水吧?

至於題主你說,看從別人那裡借來的的書,跟看盜版書有什麼區別??我是真的快忍不住想罵娘了,真的真的快忍不住了。我想請答主回答我幾個問題,如果我是從圖書館裡借來的呢?

是不是所有圖書館都在侵作者的權?是不是國家應該關掉所有的圖書館!!?

3樓:

1.看盜版書有法律方面問題,和你自創的那套所謂知識擁有權沒半點關係。

2.借書和借卡帶沒有所謂高下,但我從來沒聽說過鼓勵借書不鼓勵借卡帶是一種普遍現象,建議題主提問前捋清楚。

4樓:香爺

兄弟,借卡帶難道不合理嗎?

為什麼借遊戲卡帶不合理?除非借了不還或者給你搞破壞,我以前有個不玩遊戲的朋友借了我的PSP跟ff7c,玩了一天還給我我發現他把我最終boss前的存檔覆蓋了,於是我再也沒有借他遊戲

現在ps4,ns這些都是存檔跟賬號走,別人不會覆蓋你檔了,而且遊戲那麼多,錢包那麼癟,大家藉藉卡帶玩不是很方便很nice嗎?

我現在都有4,5個朋友互相借遊戲玩,感覺就是免費玩了好多,很划算

5樓:全黑色亞達

書籍與上面攜帶的知識卡帶與上面燒錄的遊戲是乙個整體我花錢購買到的就是這份卡帶與上面的遊戲拷貝的處置權實際上對於遊戲廠家來說如何賺更多的錢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從上個世紀(反正是很久啦……開始就有公司想把租借和轉賣定為非法…… 說白了就是你想吧權力奪回去只留個使用權這咋可能嘛

所以說本質是相同的

畢竟這是人為定義一項近代人造物權力的問題所以說只能說有這麼一件事有立場才有對錯

6樓:積柔

相同,且合理。

通俗地講叫白嫖。

我在DS時代就嫖別人卡帶,從圖書館借書。白嫖了這麼多年,也沒見什麼警察叔叔來抓我。

硬要說不同之處,不過是卡帶這玩意你很難找到乙個像圖書館一樣的存在什麼卡帶都有存。

另外實名反對前排孟德爾。

我就兩千年的。八歲打斑鳩小學搓DS。

給人解釋白嫖還要炮打00後,真是過分吶。

7樓:

為什麼問題是遊戲卡帶,描述裡卻提steam,steam哪來的卡帶?

steam跟書不一樣,steam遊戲是賬號,是跟人繫結的,遊戲裡的違規行為會影響到賬號的主人。

書不會。

另外要是有人跟我借switch的卡帶,我會非常樂意借給他(如果我不是正上頭這款遊戲的時候),畢竟安利自己喜歡遊戲的最好辦法就是讓他也玩一會。

8樓:乂爻

雖然問題已經改了,但我還是回答一下前面的問題吧。(為什麼不鼓勵借steam賬號)

steam有個功能叫家庭共享,最多支援五個賬戶的十個裝置共享遊戲庫存,大學狗一般也就只在自己筆記本上玩遊戲,這個功能已經夠用了。(可以給自己宿舍的幾個好兒子們共享庫存)

Steam Family Sharing

中國主機發展慢,有主機的遊戲玩家本就不多,也沒有養成借實體遊戲的習慣。不過小時候FC遊戲的卡帶確實是全班換著玩的。

9樓:小源

我懷疑你根本沒朋友借你遊戲

小時候打小霸王的時候都是卡帶互借的,而且由於外殼基本都不存在,只能靠卡帶上的黑點辨認裡面有什麼遊戲,有經歷過的人都有這個能力,後來我買了ps4,由於個人愛好我幾乎都是買實體盤的,而且從來不出二手,因此手頭有十來個盤處於閒置狀態,我自己有個群,是以前看動畫的御宅同好一起建立的,之間互相認識了好幾年,我們經常通過快遞互相白嫖遊戲。

這問題的槽點在於,書籍是實體的,遊戲也是實體的,機器也不會鎖二手,因此交換遊戲簡直天經地義,這需要鼓勵嗎,這不是和喝水吃飯一樣,遊戲發展幾十年,還需要有人提醒遊戲卡帶和光碟是可以互相交換的麼

10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

中國法律只承認電影、類電影作品和計算機軟體享有出租權,即未經著作權人允許,不得出租營利的權利。而書本不享有這種權利。

追究其最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出租權本身。出租權並不是一項傳統的著作權,其是隨著新技術的發展、新的作品形式的產生而產生的。在電影作品、類電影作品和計算機軟體誕生後,隨即誕生了相應的行業,而這些行業由於需要大量購入當時尚且非常昂貴的錄影帶、光碟,存在盈利的需求,因而誕生了出租權這項權利。

而書本則誕生已久,負責書本出借的圖書館無論從其本身的性質(公立為主),購書成本,行業慣例(極低費用甚至免費),都無需再對其設定出租權予以保護。

11樓:EdwardGLiu

只是這些年網路商店興起,遊戲和賬號繫結,借起來確實不方便。不過實體遊戲相互借這種現象有還是有的。

我有一群朋友,我們住在同乙個城市,一開始是同乙個學校的同學,然後有一些朋友的朋友進來,圈子不大,十幾個人。

我們這圈朋友都玩主機,大家約成乙個共識,買遊戲如果方便盡量買實體盤,這樣我們可以互相藉著玩。也就是大家都是熟人才敢這麼搞,換陌生人的話,兩三百一張盤確實有所顧忌。

翻了一下問題日誌,原來的問題是steam賬號出借,這種私人賬戶的東西就像車一樣,可不是隨便能借的。

12樓:馬文先生

你是歲數小……

以前在遊戲機卡帶時代(FC MD )時代卡帶是租賃置換的買一盤卡帶可以折價跟店家進行置換

到了SFC磁碟機光碟機時代開始有COPY軟盤光碟現在消費能力上來了 CDKEY(戰網id)等的普及這樣流轉就少了

13樓:孟德爾

這其實就是單純的代溝問題。

90年代,一盤FC盜版卡最低限度也會借過3、4個人。一張PC遊戲光碟,全校有幾十個男生借過。

實體遊戲現在只流行在遊戲機領域,PC的實體盤是寬頻出現前的事了,知乎上的00後玩家只玩PC和手遊,很少有人見過實體遊戲,當然也就沒見過借遊戲。

買遊戲機的多數都是已經工作的人,周圍的交友圈有遊戲機的不多,只有幾十年的老朋友可能還會借。

想看到借遊戲流行,起碼得到美日那樣一半家庭都有遊戲機才可以。現在的大陸顯然是不可能的。

14樓:

從私人那裡借書也得花錢,從公共那裡借書不用花錢,本來就是公共的,就是大家的,就是你的,因此不用花錢。私人圖書館借書給錢了才借給你,公共圖書館本來就是大家的,因此不用付錢。自己借自己的東西還花錢嗎?

不用花錢。

遊戲卡這種東西可沒有公共的,可沒有公共遊戲卡館,都是私人的,都是私人遊戲卡館,因此借遊戲卡都得花錢,借書就不是都得花錢,如果遊戲卡有了公共的,有了公共遊戲卡館,那也就有了不花錢的了。

15樓:卻道天涼好個毬

有遊戲租賃商店啊,小時候小夥伴們之間交換卡帶也是常規操作,PS或者Xbox這樣有實體光碟的也可以互相借。這才幾年就都忘了?

關鍵在於現在是數字時代,比如我steam賬號裡近千個遊戲,沒辦法單獨「借」給你其中的某乙個,只能把賬號交出去。這樣就有很多附加的問題,比如賬號安全性無法保證,比如兩個賬號不能同時上線,比如成就與賬號繫結。

就好像有人來借書,直接把我一書櫃的書都搬走了,還在上面亂做筆記。這個佛也忍不了吧。

16樓:Z蜜頭子的二五仔

因為貴啊,一本普通的讀物50左右,一部普通的3A,200起步而且我們沒有擁有這款遊戲,我們購買的是使用權,所以使用權是能收回的,收回=完犢子。

17樓:

實體遊戲本身的租借是沒有太大的問題的,兩者比較類似,只要在保證本體不被損毀的前提下,沒什麼差別。

300元的書和300元的遊戲一樣,或許書還更容易被損毀一些。

而如果是遊戲賬號就完全不同了。因為遊戲賬號裡面有很多虛擬財產,而因為遊戲賬號的特殊性,一旦借賬號的人有意或者無意造成了封號,賬號洩露等等,對賬號持有者是毀滅性的打擊。

而如果是實體遊戲的話,本身存檔是儲存在本地,與卡帶並沒有什麼關係,那麼此時的卡帶跟書本質上差不多,也有很多人藉遊戲。所以很多遊戲商致力於讓遊戲的時長盡可能延長,讓通關後的內容盡可能豐富,防止二手遊戲影響本體銷量。

18樓:BloodyStrawberry

書我是不借的,既不問別人借,也不借給別人。因為書對我來說是很私人的物品,有感情的。

遊戲的話,如果我還在玩,那也不借。如果我自己現在不玩了,那可以借號給熟人,但其實我也不太喜歡這麼做。

如果有真的想安利給朋友一起玩的遊戲,一般只要不是太貴的遊戲,我會直接幫他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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