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是不是商品?

時間 2021-06-06 23:14:57

1樓:老白姓周

馬克思的文學作品二重性理論解釋了這一點。

作家把作品寫出來,隨後出版發行進入市場,再之後消費者交易買賣,這個時候文學作品就是商品。

當消費者開始進行文學接受活動,文學作品就成了精神消費品,就擺脫了純粹的商品屬性。

兩個方面不衝突,不是根本對立的關係。

2樓:孤獨狼鷹

看你怎麼看待,你拿文學作品當興趣寫的,那它就不是商品;你寫文學作品是為了賺錢吃飯,那它就是商品。問題說「是不是」,有點強行為其定性的感覺,這本來就是一種很個人很主觀的問題,沒有乙個客觀「是否商品」的答案

3樓:夜雨書齋主人

文學作品可以作為商品,但文學作品不應改成為商品。

放古代,有賣詩買詩,有門客幕僚為主撰文,為財邪?為名邪?為求存邪?

放現在,叫著作權的轉讓贈予。

給我印象深刻的一款遊戲《文明6》,裡面自己統治的國家是可能出現偉人的,偉人有了創作,別的國家君主會向你發起交易,你可以用《靜夜思》換幾塊戰略資源或奢侈品資源產權,比如馬匹,鐵礦,珍珠什麼的。

但我想,不會有人會這麼換。除非國之將亡,為了保境安民。無論在遊戲,還是在現實。

如果此風猖獗,那麼政治體制便早已腐朽,人們心中文化的認同感便早已腐朽,甚而道德系統亦朽爛不堪。

什麼是非文學作品?

伊卡洛斯 由於在1800年之前,文學這個詞指的是 著作 和 書本知識 所以我預設為題主問的是現代語境所指的文學。如果不設定這個前提,那麼非文學作品就是乙個特定的社會認為不是文學的任何文字。要回答這個問題,我想從什麼是文學這個問題倒推回問題本身。文學利用了 人是使用符號的動物 這一特殊潛質。符號,比如...

對文學作品的領悟是不是乙個由淺入深的過程?

玉泉曉月 由淺入深不如循序漸進。清 秦篤輝 平書.文藝下 讀書作文,以領悟為上,無所領悟,雖十年八年歸於無益,有所領悟,雖一刻兩刻可以有功。 santiago 很多文學作品所要表達的內容,沒有生活經歷是沒法理解的,所以多讀,多認知,多了解,這個世界,歷史,人文,現實,甚至思考未來,這些事情做的多了,...

怎麼判定文學作品抄襲?

MebiuW 聊乙個文章抄襲的事情,反正裡面的精髓內容自己發散就好。抄襲別人文章最弱智的方法,就是直接複製貼上或者僅做微小修改,這種模式非常容易被發現,也很容易判別,直接檢查他們的overlap就好。高階一點的就是大家說的洗稿,字面內容可以搞的非常不一樣,但其實本質核心還是一樣的,判斷起來就非常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