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諾莎是如何認為兩種物質 substance 不能共享一種屬性的?

時間 2021-06-02 06:37:24

1樓:大卡車墜入深淵

用通俗的語言來嘮叨一下~

斯賓諾莎這裡的命題五【按事物的本性,不能有兩個或多數具有相同性質或屬性的實體】,推理思路大致是這樣的

首先,界說中給出了實體和樣式的定義. 樣式的定義很好理解,就像是字典裡的字一樣,他們的定義需要借助其他的概念來解釋;而相比之下實體的概念無法借助其他事物來解釋,其若存在則必定僅通過自身已包含的概念來解釋自身。

實體的概念與我們通常認知中的存在都很不相同:其因為只能通過自身來定義自己,那麼判斷乙個存在是否是實體就需要包含兩個條件:

1. 他具有足夠能使其被稱為實體看待的依據(即實體本身所具有的全部屬性).

2.他不包含所有能夠定義一物為實體的依據之外的任何屬性,因為倘若不這麼一來,其就也能夠通過他物來形容、解釋了,這顯然違反了實體的定義. 而這麼看來,我們日常中的事物便全都不是實體:

倘若一物我們把它叫枕頭,我們也能夠通過比如組成他的材料來形容他,而不存在乙個僅能被枕頭一詞形容的事物

那麼如此一來命題五的邏輯就很清楚了:倘若有兩個(或多個)性質相同的實體,那麼一方面因為他們都僅通過自身來解釋自身,這說明他們既然被稱為實體,他們所具有的任何屬性一定是完全相同的. 而倘若他們之間沒有任何分別,那麼把他們區分開來便成了不可能的事,把他們之間混淆彼此也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既然如此,把完全不能被分別成多數的東西稱為多個有什麼意義呢?此證.

2樓:休默貓

第一次有人邀我答題。

我覺得題主的問題很大程度是翻譯的問題的。

首先糾正一下,在哲學書籍裡,Substance通常被譯為「實體」,而不是物質。所以:

1,題中的「神是唯一存在的物質」 應該表述為「神是單一實體」 (God is the individual substance. )

2,題中還出現「有兩種物質不能共享同一種屬性」,我覺得題主說的「屬性」應該不是英文中的「attribute」,而是別的詞,比如「essence(本質)」或者「cause(自因)」。所以我估計題主所讀英文書籍的原意應該是「不會有兩個實體具有同乙個本質」。斯賓諾莎在思維過程之始,就將本質規定為必然存在著的實體,那麼,他最終的邏輯結論自然會歸結於:

只能有乙個實體,體現普遍和絕對的存在。

其次,斯賓諾莎認為:實體可以有多種屬性。物質和精神(「廣延」和「思維」),各是其一種屬性。

常見的哲學書一般將「attributes」翻譯為屬性。斯賓諾莎所言的屬性通常可以理解為形式。他認為:

上帝(實體)的直接屬性有很多,人類能認識到的只有兩個:「廣延」和「思維」。這裡,屬性指實體藉以存在的直接形式。

斯賓諾莎的「廣延」和「思維」實際上沿用了笛卡爾所指的物質和精神世界。

看到兩種濾鏡,一種是方的,一種是圓的,這兩種濾鏡的具體區別是什麼?

麗拍 樂享所拍 圓鏡是可以通過螺紋旋於鏡頭,最傳統的方式,也是最直接方便的。而方鏡的衍生,是因為有些鏡頭沒有前螺紋或者類似尼康14 24這種燈泡頭形式的,無法前裝濾鏡。只能通過支架這個橋梁來使用鏡片。從而產生了方片。德國LIPA麗拍,全部都有。 燃霜 這個是根據使用情況來決定是否用方形或者圓形。各有...

如何同時掌握兩種口音?

已登出 這個東西看個人天賦.我學過法語,所以我能很輕鬆的帶出西歐口音和美式口音.讀英文課文我會帶一點點英式口音,可能是因為比較抑揚頓挫吧.掌握是不可能掌握的,除非生活在那. Mr.J 我自問不敢說 掌握 了任何一種英語口音,所以回答這個問題純屬班門弄斧。真正 掌握 任何一種英語口音的外語學習者,切換...

男朋友認為,這個世界上人類只分為兩種,一種是創造財富的人,一種是繼承財富的人,這種思想對嗎?

遠行 世界上分為創造財富的人,和不創造財富的人。這樣邏輯就嚴密了。需要說明的是,能夠參與到滿足別人需求的事業中,就是創造財富。比如房東提供房屋給租客,也是創造財富。而不僅僅是體力和腦力勞動。 藍色森林 這個問題可以四象限考慮麼 最好的就是繼承財富,而且還能創造財富 中間兩種 繼承財富,但是不能創造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