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患有癌症,但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可以離婚嗎?

時間 2021-06-09 22:38:42

1樓:張巨集明律師

夫妻因感情破裂離婚與女方患有癌症並無太大關係。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話可以到民政局協議離婚;如果只有一方要求離婚的話,可以直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你的情況就屬於後者,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達到你離婚的請求: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那你問這個問題是在擔心跟女方離婚後會遭到各方的非議嗎?但是你覺得你們的夫妻感情自始都不穩固,婚姻關係已經破裂,而且你已經動了離婚的想法,那何必繼續讓這段感情繼續苟延殘喘呢?這對你和對方而言都是一場煎熬,不如盡早離婚解脫。

一日夫妻百日恩,況且對方還得了癌症,你在離婚後最好不要與對方形同陌路。如果對方經濟困難的話,建議你還是多扶持對方。這不僅僅是道德義務,更可能是法律責任: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七條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2樓:sakurahlf

這個問題好奇怪,怎麼幫你呢?是怕離婚了,外圍言論把男方淹沒嗎?離婚最起碼代表你不愛對方,那麼就離的自私一點吧,相信你在不愛的婚姻中也掙扎了好久,那麼為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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