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簽訂離婚協議書後,一方又拖著不去民政局,怎麼辦?

時間 2021-06-01 00:09:38

1樓:海洋之箏

真想離,就起訴。法院第一次都不一定判。但越早起訴,最後真離的日期會越早。

財產簡單的話,律師可以不請,自己打就行。

如果你說律師費很高的話,那證明你們是有很多財產需要分割了,那就只能捨得了。

2樓:深圳李濤律師

離婚協議書只有到民政局現場簽署並領取離婚證才生效。

像你這種情況,女方想離婚,男方一直拖延不辦理很常見。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不好給建議。

如果你鐵定要離婚,要麼你天天逼著他去民政局,要麼起訴離婚。

當然,如果你們沒有實質性的問題,找第三方來調和矛盾,進行調解,看看能否解決你們婚姻中的一些問題,這樣也是乙個辦法。

清官難斷家務事,祝好運!

3樓:楊欣律師

夫妻雙方都是成年人,乙個人想說服另乙個是何其的難!況且離婚之事,具有重大的切身利益。

要知道,夫妻離婚之時最不具備的品質可能就是信任,如果沒有信任,你的話對方可能就不會聽;如果仍有信任,對方就更不會同意和你離婚了。所以,與其你來說服對方離婚,還不如找對方信任的人勸解更有效。

其實離婚談判講究兩個要素:一是方案;而是威懾。引誘與逼迫並舉方可能有效。

最後,建議不要放棄起訴這條路,如果對方吃準了你不會起訴,那麼你們之間的離婚糾紛就有可能演化為長期的拉鋸戰,白白浪費大量的時間而仍徘徊於泥沼之中。

希望上述回答能幫助你。

夫妻感情破裂是離婚的萬能理由嗎?

譯玩亦學 趙小姐與孫先生結婚後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由於婚前雙方了解不夠,趙小姐與孫先生在性格和生活習慣上有很大差異,經常發生爭執,甚至大打出手。孫先生無奈提出離婚,但趙小姐鑑於自己年紀已大的現實情況不同意離婚。孫先生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感情破裂是否能成為訴訟離婚的萬能理由呢?案例評析...

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要求離婚,但男方不同意,還威脅女方,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流金歲月 這個問題,律師馬上勸你離!但作為從事農村司法工作N年的大叔,還是勸你慎重!從法律上說,只要你想離,沒有離不了的。但現實不是這麼的。我再次勸你冷靜!因為你的資訊量太少,無法給出具體的建議。但我勸你三思!有些婚硬離了,但更可怕的事來了!如何息事寧人。案了事了,這就是高人。 如果想好了一定要離婚...

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後,就算離婚了嗎?

一閤家事 簽完離婚協議,還要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才算真正的離婚了。沒有簽了離婚協議書就離婚了的說法。也沒有 分居滿2年就自動離婚 的說法。 武漢律師張梅 離婚協議簽完字就生效了?不少夫妻在鬧矛盾離婚時,費盡心思簽訂離婚協議書,認為只要簽好了離婚協議書,就能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完成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