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每月向男方討要4萬元零用錢,導致男方精砷障礙,現在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該如何處理?

時間 2021-06-09 19:09:55

1樓:二萌咕嚕的鏟屎官

導致?怎麼證明這個因果關係呢?

如果無需證明我也可以講因為考勤打卡制度導致我身體生物鐘紊亂飲食不調,要求人事處賠償?

如果沒有證據就不能證明這個要錢和男方精神障礙之間有必然因果,因此不能再離婚時爭取到更多的資產傾斜

2樓:一壺老酒

每月零用錢要4萬,月月如此嗎?

你是做什麼生意的?一般情況下,每月4萬的零花也夠奢侈的。做老婆的這是在積蓄小金庫呀!

做為男人,你是知道啥錢該給,啥錢不該給。你老婆是貌美如花如西施?你難到一年365天天天被老婆牽著鼻子走?

現在,精神出現異常,老婆在這時提出離婚。這分明早有預謀,即使你精神正常,每月拿不出固定錢款,她還會吹毛求疵故意找茬和你離婚。事實上,這怪不得你老婆,因為這個女人從始至終除看上你手裡的錢外,你的品行相貌及一切她都沒看上,這不是說你不優秀,而是你找錯結婚的物件了。

或許因種種原因這個是你老婆的女人並不喜歡你,她一定有她所喜歡的人,這個人不是你。你也夠大方的,有求必應,最後壓力重重,導致精神障礙,而女方卻不買帳,認準和你分手。你這時才醒悟,卻人財兩空,此時卻是呼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早離早安生,還猶豫什麼?就衝你每月供女方4萬零花錢這一點,你如果不啃老,生意上你是有頭腦的。婚姻是相互關愛的,把你榨乾還不給你一點點愛的女人你還留戀什麼?

離吧,找個真正過日子的愛人不好嗎?

3樓:shengmingshu

這個問題描述地有點簡單 ,不知道女方每月拿著4萬塊錢幹什麼用? 是用於補貼家庭生活,還是打扮自己,還是提公升自己 ?還是其他什麼用處?

不過題主問的問題,我猜想可能女方把錢用在打扮自己身上或者是不該花的地方 ,如果是補貼家用或者提公升自己 ,男方也不至於想不通 。

女方可能是把男方當提款機了 ,而她自己卻不努力為這個家拼搏 。不知道當初你們是怎麼結婚的 ,難道是你們是奉行了 「我負責賺錢養家 ,你負責貌美如花 」的言論?不管怎麼說 ,這種言論只不過是一部分人一種理想化的生活而已,但現實是殘酷的,沒有幾個人能做到 ,能做到的要麼資產雄厚 ,要麼男方累得喘不過氣,壓力一天比一天大 ,如是後面這種情況,建議早點分手,女方就是典型的拜金主義 ,這樣的婚姻哪有什麼愛 ,不知道這樣的人有什麼值得留戀的 ,這樣不顧及男方不顧及家庭的人為什麼還要讓婚姻繼續下去 ?

如果女方真的愛男方,愛這個家庭 ,是不會這麼做的,她會體諒男方賺錢養家的辛苦,不會亂花錢,會想盡辦法照顧好男方,讓生活向好的方面發展 。

千萬別把自己逼到絕路上,這樣的生活還是早點結束 ,讓自己喘口氣 ,重新調整一下 ,換個活法,等待合適的機會重新去尋找自己的真愛。希望你能盡快走出陰霾,重新揚起生命的風帆。

4樓:分享者

不合適離婚會是好的選擇。我覺得男方沒有做好課體分離,不會自己掌控人生,面對別人的問題,自己出了問題。建議你看看《被討厭的勇氣》這本書,學會課題分離,學會自己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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