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底有沒有必要請律師?

時間 2021-06-04 16:17:11

1樓:榮辱總虛名

你哥哥銷售的藥品,量有多大。

新的藥品管理法和刑法的規定,都做了修改

所以,還是有機會的。

但是,鉅額營利的話,這個肯定是定罪了。

我認為,你們必須請律師,因為能讓司法機關逮捕的假藥案,肯定是你哥哥賺了不少錢。

這麼有錢必須請律師

2樓:

差異很大,有的案子真的沒必要,反正法院又不會因為沒有律師就瞎判,你要是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認罪認罰比啥都強。

但有的案子,改判真的就是幾個律師熬了幾晚上的成果。(親身經歷

3樓:郭珍律師

刑事案件當然有必要請律師,任何人在經法院審判之前都不能做有罪的推定,辯護律師除了可以提供法律幫助以外,還能維護犯罪嫌疑人的正當合法權益,防止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行為,從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去做從輕減輕的辯護。每一位犯罪嫌疑人都應當有一名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為其辯護!

4樓:

一、現在的形勢,絕大部分刑事案子請律師,意義不大!

此種情形下,請律師的作用是:人文關懷(看望)與買獎票(不買絕對不中獎,買了也極大可能不中獎)!

但還是建議請(外地的律師)。

二、就你哥哥的情況來說,很難淨身出戶了(不是說你哥哥有罪,而是現實)三、就我辦案的經驗(無罪,罪輕),沒有過硬且致命的證據,很難扳倒他們。法律有時候就是這麼任性的。能跟他們爭的,只是事實與證據!

(一般情況下)

5樓:魚目

刑事案件在判決過中有從舊兼從輕的原則。簡單點說就是新法舊法哪個輕用哪個。所以就這一點上來說不用過於擔心。人在裡面,按刑法規定,在裡面的時間一天,折抵刑期一天。

就聘請律師的問題。我覺得必要性還是很大的。如果資金上有壓力,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援助機構的律師有不少實戰經驗和水平是相當高的。如果感覺不滿意可以再自己聘請,其實有許多自己聘請的律師水平還沒有司法機關提供的水平高。

但律師是一定需要的。和律師的購通也很重要。因為在量刑上有個區間,爭取一下很大程度上能在區間的最低限量刑。再算上折抵的刑期,幾本差不多就不用在裡面了。

6樓:信威法律

我的立場是刑事案件嫌疑人家屬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很有必要委託律師,具體理由如下:

1、在刑事案件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共三個階段的審理周期短則小半年,長則1年以上都有可能,但刑事案件的辦理進度辦案機關往往是不會主動向家屬反饋的, 如果不委託律師,作為家屬很難第一時間知道目前案件所處的階段,在外面只能煎熬無盡的等待,但委託律師後,律師會隨時關注案件進度,案件辦理有任何進展家屬都能第一時間知道。

2、在中國目前刑事案件辯護業務辦理中的實務經驗告訴我們,案件在沒有判決之前家屬是無法與嫌疑人見面的,如果雙方有特別想要傳達的話或資訊是無法傳遞的,如果委託了律師可以起到橋梁作用及時的裡面和外面的資訊給相互傳遞。

3、刑事案件辯護,律師在每個辦案階段週期內,作用都是不一樣的,在偵查階段專業刑辯律師主要工作是委託後第一時間去看守所會見嫌疑人,了解所涉罪名,提審情況,案件經過,法律諮詢幫助,然後基於上述情況的專業的判斷如果案件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及時辦理取保候審;在審查起訴階段專業的刑辯律師主要工作是聯絡負責案件的檢察官進行「閱卷」在掌握所有案件材料,要發揮專業技能及時發現問題然後制定案件辯護方案,與此同時要充分與檢察官交流,爭取在檢查院起訴量刑意見時可以酌情從寬處理;在法院審判階段律師要充分落實辯護方案為犯罪嫌疑人爭取公正、公平,透明的法律判決!

以上3條建議是非常實用的,刑事辯護業務是乙個專業性非常強的業務領域,千萬不要找了乙個跨業務領域的律師去委託了刑事案件然後還抱有期待,家屬選擇一位業務對口,認真負責的律師非常的重要,畢竟家屬的委託決定影響著親人的自由!

7樓:律師李大壯

你看看你問的這些問題,哪一條不是律師才有知識回答,又有哪一條能幫助你哥哥的措施,不是律師才能去做的??

講真的你要是簡單的民間借貸,腦子比較靈光的人是可以自己來的和公訴機關打交道,問要不要請律師,真乃奇哉怪哉當然你要是覺得自己躺倒任判,確實不用請

上庭磕頭就完了

8樓:子在川上曰

刑事案件越嚴重越有必要請律師,我拿我辦過的兩個案子為例。一起在湛江東海島製造毒品案,公安查到123公斤的疑似毒品,均檢見甲基苯丙胺成分。經我們依法辯護最終只認定了23來公斤,理由是公安在扣押證據時操作失誤,有近100公斤的疑似毒品不能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最終本案只有排第一的主犯被判處死緩,其餘均為無期或有期。試想,若沒有律師的依法辯護,法院將公安錯誤操作扣押的疑似毒品作為證據定罪量刑,怕是要槍斃一大片。另乙個案件,窩藏毒品,當事人某女因看見他人將毒品埋在其圍牆邊而未制止,到了晚上又將此事告訴其丈夫,其丈夫也沒說什麼,該夫婦均被認定為窩藏毒品,其中某女為主犯,某男為從犯。

某男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某女因懷孕當時被取保候審,後來一審也被判處5年,某女不服請我給她辯護,在我審查了她的材料後,提出她無罪的辯護意見,法院參考了我的意見,改判了3年。這兩個例子都充分說明聘請律師的重要性。

9樓:kai918

2023年12月7日「兩高」《關於適用刑事司法解釋時間效力問題的規定》,對於新司法解釋施行之前的行為,在新司法解釋之後處理,分為兩種情形:如果無舊司法解釋的,採取「從新」原則;如果存在新舊司法解釋的,採取從舊兼從輕原則。從你哥哥的情形判斷,應採用從輕的司法解釋。

從本案判斷,你哥哥的案子辯護成功的機率很大。因此,建議你聘請律師。聘請律師時請律師主要注意兩點:

1.談司法解釋的效力問題。如果無舊司法解釋的,採取「從新」原則;如果存在新舊司法解釋的,採取從舊兼從輕原則。

2.請律師和檢察機關還有你哥哥溝通,認罪認罰。讓你哥哥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爭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緩刑。

10樓:a谷兆輝律師

是否請律師視案件情況而定,簡單的案件清楚明了的,不用也可以,但複雜的那就必須要請律師了,並且對於身陷囹圄的人來說,律師是他唯一可以完全相信的人!

11樓:馬俊哲律師

看案件的程度,如果是被刑事拘留了,建議至少委託律師會見一次。因為涉嫌犯罪後被拘留的,只有律師才能會見。對犯罪嫌疑人來說,是希望,對家人來說,能緩解一下他們的憂慮。

無論後面是否委託律師,但至少對自己犯下的罪行有一定的了解,就能針對進行辯護

12樓:葉子一片

任何案件,不論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都需要請律師,畢竟這是個專業性很強的工作。

問這個問題的,大部分是考慮錢的問題。

所以,如果錢不夠,任何案件都不需要律師。

能問出這個問題的當事人和家屬,大概率的不會請律師。

在錢和命運之間,兩者沒有可以衡量的基礎。

看看那些知名的人士犯案,有哪個是沒有請律師的。

13樓:尹曉波

說『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的人,把進看守所視為度假,沒必要請律師。受冤的、犯罪嫌疑人想量刑環節爭取一下的人,應該請律師。

14樓:張博律師

你需要一名律師,至少可以是一名法律援助律師。

我就長話短說吧,大家時間那麼少,公事公辦還要講求效率,誰會有時間主動找出自首、罪輕、立功還有改變罪名、非法取證等等一系列有利於嫌疑人的證據和線索?

這就需要律師來做了。

至於說搞點勾兌的事,他不是你爹媽兄弟姐妹,會不顧原則來做嗎?做好的是順水人情,做不好是不會把一輩子的職業風險投到你這個事上。

刑事辦案近十年,越辦膽子越小,越辦越精細,就如開車一樣。。。。。。

可以看看我專欄中刑事案件怎麼辯的。

15樓:路洋

得看價效比,作為從業者悄咪咪答一下。很多家屬認為,請律師不如找關係好用,但是能上這裡提問的,多半是沒關係的。問題主要是你們找律師的思路不對,你們光去找那些看起來人五人六,跟神仙一樣不食人間煙火的律師,他都不是正常人了,你還能跟他共事?

好的律師最起碼能避免你被人騙,要是能有親戚朋友跟律師(有實力的)關係好,人家可能也會考慮下下力量幫你辦了,別跟我說什麼你樂意掏錢,做這行的沒有乙個人是想乙個案子就退休的。除非你乙個案子就能給出8位數的辛苦費,那你當我什麼都沒說,你有這個實力麼?你沒有,所以老老實實找關係問個靠譜的律師,求人家給你下下力量,別整天老看一幫大神跟你吹 ,屁用不管。

16樓:不務正業的人

最好請,

但是不請律師就無法得到合理的審判。 沒有律師受害者就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細思極恐。 憑空產生一批決定審判結果的人士。

這恐怕有違司法制度建立的初衷。

17樓:武國強

刑事案件律師根本沒用,請個生活律師了解情況就夠了,回答肯定要請的全是律師,問下涉案家屬請過的,回答全是沒用,,,自己考慮吧

18樓:

在坐回答的絕大部分是律師從業者吧,刑事案件絕大部分沒有請律師辯護的必要,當然請個律師跑跑腿傳個話還是可以的,法院的量刑多少完全取決於你的犯罪情節,不是你在法庭上律師辯護得來的,尤其是那些證據確鑿的案子,請律師純粹走個過場,浪費錢,辯護部分無非就是認罪悔罪無前科法律意識淡薄這些,最後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

19樓:專打法律騙子

先請個最普通的律師,年輕的最好。主要為了會見和解決法律問題,書上的知識是個律師都能明白,簡單教教被告怎麼做口供就好。後面最重要看關係

20樓:完美夏天

貼乙個我之前的回答。

刑事案件請律師,宜早不宜遲。從公安抓人的下一秒,就該打主意請律師了。律師越介入得早,幫助嫌疑人的空間越大。

等一切瓜熟蒂落了再請律師,就太遲了。而且等他關了一年半載,家屬肯定穩不起,多少還是會請個律師,那既然如此,還不如趁早請。今天上午被抓,下午就去請律師。

刑拘手續一辦,人一送看守所,律師馬上就可以去會見嫌疑人,給他出主意。對他得到輕判,是很有幫助的。

21樓:

有必要啊,雖然中國的公安非常強大,但是對於案件的調查和證據的確認也不是完美的,檢察院起訴的罪名也並非一定正確的。見過不少起訴的時候是主犯,最後辯護成從犯的或者起訴的時候罪名較重,最後辯護成乙個較輕的罪名的。不過無罪辯護見的就比較少了。

22樓:金翰明律師

正如魯迅先生說的,中中國人有一種典型的看客心理,在面對刑事案件時也能體現出來。

面對社會上發生的刑事案件,有些人會說刑事案件的無罪率低,所以請律師也沒有用,但是一旦自己或是親屬涉嫌犯罪,他們也會第一時間請律師去會見、辯護。

當然,刑事案件不可能都是無罪,那些能夠實現無罪結果的,往往是因為當事人本來就是無罪的,刑事辯護只是幫助辦案機關發現當事人無罪的理據。

對於不能無罪的案件,最終到底是判十五年、十年、五年或是緩刑,這也是刑事辯護的目標之一。

在我們因為取保、撤銷案件、不起訴的成功辯護案例激動萬分時,又有人會說,本來就是無罪的嘛!

是的,本來就是無罪的,但很榮幸在我們手上被實現!

誰又能保證,那些被判了有罪的案件中,就沒有本就無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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