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還是犯罪中止 如何認定 ?

時間 2021-06-03 16:40:47

1樓:也迪律師說法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中止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者有以下不同之處:1、發生的時間不同。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後,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在實施犯罪預備或者在著手實施犯罪以後,達到即遂以前放棄犯罪,均能構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本意,即欲為而不能為。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於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為而不為。

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

3、行為結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並不等於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

4、刑事責任不同。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的處罰輕於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為進行下去,從而有效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5、目的不同:

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情形。

2樓:文氓

很簡單區分,依照犯罪嫌疑人主觀方面而言,

簡單來說,

犯罪中止是能而不欲,即有實施犯罪的客觀條件,而主觀上放棄犯罪;

犯罪未遂是欲而不能,即有實施犯罪的主觀意願,而客觀條件致使犯罪無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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