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均由法律規定嗎?

時間 2021-06-01 20:28:25

1樓:

先上結論:不是

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也就是民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形式的社會關係,說白了就是應當承擔什麼義務享有什麼權利

那麼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都由法律規定嗎?很明顯我們可以想到合同法律關係,因為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意思自治原則,這一原則說明法律在一定限度內尊重雙方民事主體的約定。即除了法定還可以約定。

2樓:夢小五

首先,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概括的講)

其次,法律存在時效性問題(此處是說:1.理論與實踐的脫節;2.既定的規定總是無法與實踐完全相符合,也因此實踐中存在以習慣解決問題的方式,部分國家、地區表現為習慣法)

最後,立法者已盡可能的讓法律概括和解決實踐中產生的問題,但這個時代是日新月異的。(可能存在範疇上的界定,卻沒有具體規定)

另外,法律只是許多中的某一種調整社會關係的方式。

綜上,內容是具體的權利與義務,表現為主體的(合同)約定。合法則法律允許,可理解為法無禁止即可為。

不知跑題否

3樓:蒙古國海軍總司令

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就是民事權利與民事義務,民事權利可以分為人身權財產權與綜合性權利,絕對權與相對權,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和抗辯權,既得權與期待權,原權與救濟權等型別。

民事權利是由法律規定的,民事義務伴隨民事權利出現,因此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均由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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