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體 法律關係主體和會計主體的區別

時間 2021-06-07 17:12:54

1樓:

在把「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進行比較的時候,我覺得有人容易混淆是因為二者都使用了「主體」這個詞,但「會計主體」的主體和「法律主體」的主體其實具有不同的含義。

「會計主體」是會計基本假設之一,作出這種假設是為了劃定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範圍,根據不同的需要,劃分出不同的會計主體,然後對劃分的特定會計主體相關(會計上)的交易或事項進行確認和計量。可以理解為先圈定乙個範圍,然後根據不同的報告需要,確定不同的會計主體。感覺上這裡的「主體」似乎更像是客體,是會計人員需要處理的東西。

「法律主體」簡單說就是法律關係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係中一定權利的享有者和一定義務的承擔者。法律主體也就是法律關係主體,經濟法主體就是經濟法律關係主體,不難看出,經濟法主體=經濟法律關係主體包含於法律關係主體=法律主體。這和上面說的「會計主體」根本是兩個範疇的事情。

法律主體強調的是參與,會計主體強調的是被核算的空間範圍。(當然具體的劃定可以有法律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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