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制暴」是否應該量刑從輕?

時間 2021-06-01 03:04:35

1樓:

在執法公正的前提下,不可以,個人讓渡了暴力的權力給國家,就是為了讓國家的公權力,讓法律來保護你的,如果給個人暴力的權力,那麼還要國家公權力幹什麼呢。如果個人比暴力,那麼就是弱肉強食的社會。

比如你在美國,你老公對你動了手,你完全可以報警,讓警察把他抓走,道歉,賠款,坐牢,多長時間不能近身,法律會無條件保護你。

注意下以暴制暴和正當防衛的區別,你老公正在打你,你哪怕拿刀砍死他,也算是正當防衛,但是你趁老公睡著砍死他,就算是以暴制暴了。

以上不適用於趙國。

2樓:

我上上學期選修了一門法律實務,我向我們講師提問過這個問題:如果犯罪嫌疑人對受害人實施犯罪是因為受害人先行實施犯罪的話,那量刑上是否能得到減刑。

講師的回答是:可以,這叫被害者過錯。被害者過錯在先,犯罪嫌疑人的實施犯罪行為是對這種行為的反抗或者是阻止的話,量刑上會考慮從輕處罰。

3樓:

如果——

以暴制暴,以殺止殺,可以成立。

從此再無作亂者——也可能會是真的。

希望減刑。

畢竟先動手的人總是不對,後面人沒必要縱容著。

4樓:

以暴易暴,與亂同道...

丈夫打人不對,妻子打人就對了?

長此以往,就看誰力氣大,誰下手狠了,反正大家都動過手,都可以說我是受害人

如果正義遲遲不來,你是否接受以暴制暴?

一直以暴制暴,還好家裡條件從小比較好,算是人們口中的富二代吧,不過最主要是從小出國,在國外有永居身份,所以以前小時候在國內小學初中欺負過我的人,我高中時回國都給打過一頓。後來有好幾次遇到各種不公的事情,比如酒吧裡對方挑釁,朋友被欺負等,我都是以暴制暴,好幾次把人打進醫院。一方面是家裡有關係,用背景壓...

因果輪迴是否是一種以暴制暴?

以常人看,是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天道輪迴,報應不爽。得善果的,自然歡喜暢快,得惡果的,也是痛不欲生倒霉活該。我們凡人不就是在這六欲紅塵裡沉淪翻滾嘛,忽而掙扎,忽而迷醉,就是不知道抬頭向上看。以覺者看,因果輪迴是遊戲,你吃我一子兒,我下你一城,玩的不亦樂乎。無因無果,沒有二元對立,無勝榮敗恥,這遊戲怎麼...

以暴制暴,以惡制惡的觀念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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