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交通肇事,並要求我頂罪,我不願意,要怎麼做?

時間 2021-05-06 22:11:37

1樓:誒喲喂

你朋友肯定是攤上乙個偏心的奶奶,愛當孝子愚昧無知的爸爸。

我要是那個奶奶肯定會難過,但不會去為難自己的孫女。如果我是她的爸爸,就算自己老媽強制我讓我的孩子頂包我也會翻臉。

作為人,應該尊敬老人給予他們關愛,但更應該關愛子女作為他們的保護傘!

2樓:愛法學

怎麼樣,夠震撼吧,對方多半會知難而退吧。那麼上面說的都是真的嗎?很肯定的告訴您,都是真的。

如果您不想看到大段的法理論述,您只要相信我說的是真的就可以了。下面那些不用細看。

一、話得從什麼是肇事後逃逸說起

什麼是逃逸?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主觀上逃跑的目的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客觀上在交通肇事後實施了逃跑的行為。

題主說的情況,其實可以算是一種特殊的逃逸。頂罪/有的地方也叫頂包,還有個成語叫李代桃僵、狸貓換太子呃這個是包青天裡面的。總之您最好先記得,咱們可堅決別抹不開面子。

您可真的是為他好。

二、定包算逃逸!真的?真的

那麼為什麼說頂包算是逃逸呢?這個還真的沒有明文規定,因為可以直接從法條中讀出來。嘿嘿下面咱們就讀讀看。

「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讀出點什麼沒有呢?

首先是「為逃避法律追究」,這個問題上面大多數人都會是一樣的觀點,要不然還要頂包幹什麼呢是不?接下來的「而逃跑的行為」,怎麼解釋呢?咱麼頂包的時候,交警還找不找得到那個交通肇事的駕駛人呢?

當然找不到了。站在警察的角度看人都找不到了還不是和逃跑乙個性質。這叫做對法律的合理解釋,是法律允許的哦。

下面這些不用看。

碰到乙個但凡認真點的交警同志誰都跑不了。人民警察的力量那可是相當的強大。再說誰能保證這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呢,沒準還有攝像頭知,路人甲、乙、丙知呢。

有人可能會說我遇到的交警怎麼沒有這麼認定呢?悄悄的告訴你,那可能是交警還沒有想到這個問題,看了我這個回答人家肯定就會了不是嗎?誰能保證關注這個的人沒有交通警察呢?

這就是從目的上來判斷乙個行為到底應該算是什麼行為。英法德日意等等國家都有類似的邏輯。為什麼呢,現實實在是包羅萬有的,制定法條的時候如果能把所有的可能都包進去,那就是神了。

咱們人只能盡可能多的考慮到各種可能性。所以難免有漏網之魚。有些情況實在非常惡劣,怎麼辦呢?

解釋,有立法機關公布法律檔案的國家立法、修改法律都是非常麻煩的事情。法條的深層含義進行挖掘來解決一些法律條文沒有規定清楚的問題。當然這種語義的挖掘是有規矩可循的,可不是亂挖。

三、逃逸的麻煩真的很大

為了保證法律的執行效果只能依靠《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交通肇事罪定罪需要由交通警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親們在發生車禍之後想的是我好怕怕,回家找人抱抱寶寶之類的,我勸親們一定要努力克制,讓理性戰勝感性啊。通常情況下交警是要計算一下雙方承擔的責任大小的,但是一旦逃逸了一切皆休啊。到時候直接按照逃逸一方權責計算啊有木有,哪怕是被追尾了也按權責處理有沒有。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啊,逃逸是不能判緩刑的啊。要坐牢的啊有木有。

3樓:李素面

作為一名前事故處理民警,我可以給你提幾點建議。首先,先確定這案子將會不會轉刑事,也就是構不構成犯罪。按刑法133條規定,若是造成一人死亡,肇事者負主責以上的,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若是肇事者無駕駛證或酒駕造成一人重傷,也構成該罪,注意,這已經是犯罪了!

將會面臨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但如果是排除無證或酒駕,且傷者倖存,案件就不會轉為刑事案件了,也就是說接下來的事情就是賠償傷者了。第二,是頂包的事情。

警察首先會按程式進行詳細調查,最後按法律來劃分責任。就簡單拿做筆錄來說,不是誰想讓誰頂包就可以頂包的,調查也不是只調查司機乙個人,所以趁早打消了頂包這個念頭。第三,強迫頂包這種事情不用擔心,若是出現奇葩家人強迫頂包的事情,到時候警察會來給你朋友做筆錄,做筆錄時實話實說就行了,不要有顧慮。

第四,頂包的後果,如果此事構成犯罪,且頂包成功(當然這是不可能事件)作為乙個大學生身份立馬轉為犯罪嫌疑人,然後判刑後找工作什麼的政審時基本就泡湯了,以後有了孩子也不好。若不構成犯罪,賠償的問題也很麻煩,按你所說的傷者傷勢,即便有保險也是會讓人心力交瘁。若是頂包被查了出來,追究起來也是吃不了兜著走。

建議:第一,配合公安機關,積極對傷者賠償,取得諒解,無論其是否構成犯罪都會對其有利些。本人出於職業原因更希望傷者能夠平安無事,這樣對雙方都好。

第二,一定要及時報保險公司,這種事情少不了賠償,若是全險最好不過,若是只有強制險那也會按情況賠一些,起碼對於經濟上是會減少負擔壓力。第三,希望你朋友的小叔能夠扛起責任,事情既已發生,盡最大努力進行彌補才是正道。還有你朋友,切記不要一時糊塗以身試法。

4樓:

我理解題主的問題有點不合常理,在懷疑是不是事實基本情況沒有搞清楚。

如果是交通肇事,也就是責任方逃離現場,那是觸犯刑法,屬於犯罪。這種情況下,她小叔讓她來頂罪這是難以置信的,絕對拒絕。至於怎麼拒絕,我想她或你作為大學生應該有基本的處理能力,其他答主也有了諸多建議。

如果是交通事故,沒有逃逸,以及其他情況,不構成犯罪,只涉及到賠償問題和交通治安處罰,那她小叔借用她的駕照來逃避扣分,這個雖然不合法,但從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但但是建議拒絕。

「傷者現在生死未卜",根據你所說的這一點,我推測是你和她搞錯情況了。以上。

5樓:瓦爾特

不要答應!

不要答應!!

不要答應!!!!

現在監控探頭這麼發達可以回溯到開車出門

你為了自己著想不僅頂罪無用還把自己栽進去。

應對方法:

消極的:把自己的駕照藏起來找乙個同學那裡躲幾天,和家人斷絕聯絡,不用擔心家人潑髒水原因見上。

積極的:立刻舉報

6樓:Zhikai

……為什麼我遲遲沒能反應過來這是什麼情況?小叔憑什麼讓親兄弟的子女頂罪,這交通事故跟人家子女有什麼關係?怎麼不正義不符合邏輯的事兒家族長輩都要上陣施壓了?

感覺不是正常思維和正常邏輯能夠明白的啊,我是沒明白………………求解答,求開導,求補充細節

7樓:零鈔

應該去頂罪,根據你的描述,小叔車禍、奶奶給父親施加壓力、她,基本可以推斷出她奶奶生了她父親和小叔兩兄弟,她父親因為國家計畫生育的原因只生了她乙個女兒,而小叔至今未婚,整天遊手好閒,開小車到處勾搭,按照傳統的奶奶的想法必定要為小叔好好張羅一門親事,傳遞香火,但不幸的是一次小叔開車出門的時候撞了人,傷者生死未卜,小叔卻逃逸了。奶奶為了儲存家族香火,命令孝順的長子拿出沒什麼用的孫女去頂罪,為家族做貢獻,根據這個家族的傳統理念,乙個女孩有什麼用,災荒年代可以賣了換錢煮了吃肉,難道還不能為家裡的希望和未來去頂個罪。

8樓:

在這個頂罪尤其是這樣涉及刑事犯罪的問題上,即使是父母都不值得去頂。頂了,毀了自己的前途,在監獄中看著他們之前眼巴巴求你的親戚的人估計也很快把你忘記,需要別人頂罪的人真心沒什麼高尚的靈魂去記得幫助你的人。親戚的壓力只是一會兒的,如果壓力特別大一定對這事情強硬點,和他們劃清界限。

不要模稜兩可,前途和名譽是自己的,他們在拿你的前途和名譽為他們的貪婪埋單,當你沒有前途和名譽的時候,那些自私的人還會想起報答你這個沒有利用價值的人嗎,不過是別人的笑話罷了。

9樓:

10樓:一笑風雲過

我來補充一下:

1、你朋友小叔交通肇事行為的後果必須由其本人承擔。

2、不管出於什麼目的,如果你朋友接受了他的要求,替代其承擔法律責任,將觸犯《刑法》的包庇罪: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主要指窩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窩藏、包庇罪行極其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3、不管任何人向你朋友試壓,教唆你朋友故意觸犯《刑法》,均涉嫌犯教唆罪,如你所說的案例中,將被視為包庇罪的同案處理!教唆罪_好搜百科,具體解釋如下。

4、唯一的正確做法是,讓你朋友小叔盡快到公安機關自首,爭取減輕處理。

5、從你朋友的角度來說,也很好辦,不管誰進行勸說,就問他一句:「你想進看守所嗎?」,然後請將上述法條給他看。如果確實有人想去,就讓他去,你攔不住,但是告訴他,我不想進監獄。

11樓:

1.世界觀已被重新整理 2.先試著說服小叔 3.

如果不能說服的話,就暫時走人吧 4.不要害怕被抓,因為事情不是你幹的,真要調查起來證據要多少有多少 5.樓上已經說明,而且有了案底你後半生會相當麻煩 6.

如果實在扯不出來,那也要先保護自己才好,替親戚頂罪這種事本身就是違法,而且毫無道德可言

12樓:金毅

先回答題主最關心的問題吧。你不會「被頂罪」的,嫌疑人家屬可以勸其自首,也可以扭送其自首,甚至大義滅親檢舉揭發,但對於沒有犯罪的人做這些事情,就成了誣告陷害了。家人沒權利替你承認犯罪事實的,所以不必擔心這一點。

這種情況下,當務之急是給小叔找個律師,而不是找人頂替。交通肇事致人重傷如果被警察叔叔抓了現行,小叔同學目前應該在看守所關著呢,誰也替不出來。能頂替說明很可能是肇事逃逸,這是重罪,法條你自己去搜一下,看看起刑點就知道該不該去替他了。

如果是二次碾壓或是肇事之後又故意撞人,可能是故意傷害甚至故意殺人,這不用看法條想必你也知道該不該去替他。另外家人幫他逃逸隱匿,還可能涉嫌包庇、偽證等罪,勸小叔去自首吧。一人做事一人當,不要連累家人朋友。

13樓:李老師後援團團長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希望題主頂住壓力舉報這種親戚。

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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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交通肇事起訴的問題

于曉平 題主好 首先表示同情。不知道你事發地是哪個省份?反正,如果是山東的話,我毫不意外。1.先說基本流程,你的案件已經發回重審了,如果對重審結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訴。上訴後,二審不能再次發回重審。2.中院以程式違法發回重審往往是 和稀泥 你可以問清楚二審法官,哪個程式違法了?是不是也是因為鑑證人不出...

請問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這個由交警,法院判定 你和她之間只有責任認定,理論上應該是她全責修車的錢,誤工費等可以由自己保險公司代位賠償。至於貶值費,精神損失陪另行向法院起訴。 乙個奇怪的名字 酒駕與否關鍵看交警認定,肇事逃逸這事實錘了。至於修車,對方必須給修,其他賠償如修車期間的交通費還好說,可以讓對方認,但是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