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闖紅燈過斑馬線被小車急剎車嚇到 當場怒斥司機要其下跪道歉,是壞人變老了?還是老人變壞了?

時間 2021-05-06 07:31:42

1樓:蟄虎

我過馬路,先看燈,再看車。

紅燈,一般不動

綠燈,先看來車方向,如果有車來,且沒有減速跡象,我也不敢動,我讓車先過

因為,你體會過車輪從你腳邊呼嘯而過時候的恐懼感嗎?你感受過車輛在你面前急剎時狂跳的心臟嗎?

最後,感謝所有斑馬線禮讓行人的司機

2樓:普羅公尺修車

無關老人變壞還是壞人變老。

也無關教育差距。

人是有慣性的。

所有人都在闖紅燈,只有你乙個巍然不動,是因為你心裡有秩序。沒有人因為闖紅燈而收到懲罰,你一笑而過。如果這個場景天天如此呢?

你就會懷疑自己到底在堅持什麼。即使你堅持住了,但總有人會放棄。只要有百分之一的人沒堅持住,提問上的事就可能會再次發生。

如果人人都會自覺遵守,我們還需要法律幹什麼用?

題中老人就是這樣,沒人敢罰我,更沒人敢動我,對我來說這條法律法規就是沒有,沒有的東西我幹嘛要去遵守?

3樓:開車

有一次我騎著自行車經過菜市場,買菜的,賣菜的,擁堵不堪,我只能下來推著走,乙個老頭(看著也不算特別老,大概不到70目測),站在攤前買菜,我經過他的時候突然他往後猛的一推,碰到我車側面了,他站穩了,我撫著自行車也沒啥問題,就是個輕微的碰而已。

我問了下老師傅沒事吧,沒成想老頭對著我就破口大罵,說我亂騎車撞到他了,我好心解釋他就是不聽,旁邊乙個大媽看不過去了,擋在我們身前推著我趕緊走。

我走出老遠了還能聽到老頭在那罵。你問我心裡怎麼想的,我反正是很生氣,但也很無奈。心裡的陰暗面告訴我得報復一下,心裡的老實面又勸阻我……想了一會,我騎上車走了,我能有什麼辦法?

過去鬧一通認個爹?

4樓:水木小壞蛋

講個自己的真實的笑話

新.西.蘭的冬天,動輒零下二三十度,洗車什麼的,根本不存在的,我那心愛的小車車也是蓋滿了浮塵,灰濛濛的看不出車漆的本色,只有前擋被玻璃水衝出了乙個明亮的扇面。

媳婦已經孕至大月份,但迫於生計還得奔波,儘管我倆的單位不在乙個方向,但媳婦不會駕車又交通不便,我也就兢兢業業的擔負起專職司機。

這一天格外的冷,早上在我送完媳婦趕往自己單位時,天色還濛濛未亮。混在早高峰的車流中,想著再往前擠倆十字路口,右轉後就可以開快點,應該也就不會遲到。

走走停停,時間越來越緊,車子卻沒往前挪動多少,趕著黃燈的空擠過了主幹道上的最後乙個路口,前方沒多少車子,六十的速度開始往前衝,下乙個路口該右轉了。

快到路口,收油門,打轉向,車速四十,直行右轉綠燈,瞄了一眼右轉方向行人路紅燈,也就沒在意,按部就班的右轉。

說時遲那時快,在我車頭剛壓上斑馬線的一刻,乙個晨練的老大爺突然出現在了我車頭的右前方,要闖紅燈跑過去。馬上就要撞上了,我哪經歷過這麼危機的情況,一腳剎車就把車剎停了,瞌睡早已不再,此刻清醒的不能再清醒,就怕老大爺躺地上。

愣神一秒後,儘管心裡驚濤駭浪,但我趕緊把車開過了斑馬線,趕八點半衝到了單位。停好車後,我走到車頭前,看著右邊大燈上方的引擎蓋上兩個明明白白的手印,心裡五味雜陳。

5樓:路人

說明交通法還有不完善的地方。

如果交通法夠完善,我們沒有必要用人的好壞來判斷問題,我們只需要判斷,行人闖紅燈這個行為是否合法以及行人闖紅燈被撞了是誰的責任就夠了。

6樓:白胖胖

說個跑題的。

我在深圳被震撼了,哪怕我在行人路,示意機動車先行,機動車依然等待我,搞得我不好意思跑過去。

哪怕我知道深圳是重罰出來的。我寧願相信每個司機的善意。

從深圳回來後,我加倍願意讓行每乙個行人。

只為你我始於蹣跚學步;

只為你我終於步履蹣跚。

7樓:奮鬥的孤星

想起乙個笑話。

老人過斑馬線,走的比較慢,乙個司機按喇叭。第一次按喇叭後老人看他一眼,繼續走。第二次按喇叭,老人拍拍車前蓋,說:年輕人,再按我就躺你車蓋上了。

8樓:過客

真的只是壞人變老了。

從小除了蠻橫之外就沒有其它本事,這種人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

司機過斑馬線時確實應該減速慢行,觀察情況之後緩慢通過,但無論如何都不會到下跪道歉的地步,司機真的違法,有法律,還有道德約束,你乙個老頭憑啥讓別人下跪?

9樓:車行天下

首先一點就是多大歲數的老人,五六十?七八十,九十甚至百歲?要是八十歲往上的老人,忍一忍吧,人老了就糊塗,避免不了,要是五六十,說實話現在五六十歲精力可不見得比中年人差,那可不一定是弱勢群體,該報警報警

10樓:悟則法

不管別人,只說我自己要是遇見會怎樣

首先駕駛車輛經過路口時,都要適當減速,不管是什麼燈。

其次我想知道在沒有發生碰撞的前提下,我就是不跪,或者說連車都不下,老人會怎麼樣?

如果老人罵幾句,就讓開了,那我忍忍,把車開走行了,這事就算過去了

如果老人不走,堵路,或砸我車,那就報警,定損,賠償一條龍服務唄,賠償的時候別忘了加上誤工費和路費,有條件還可以加上營養費。

如果老人沒砸車,直接躺地上了,那我會上去和他協商,並且轉給他3500塊錢,來解決此事,然後回頭去派出所報案,說遇到了碰瓷,被敲詐了3500塊錢。

我記憶中根據新法規規定,碰瓷屬於敲詐勒索罪,超3000就夠判個幾年了,所以我給3500,如果對方不想留案底或坐牢,就要來取得我的諒解,至於我怎樣才能諒解,還是那句話,賠償的時候別忘了加上誤工費和路費,有條件還可以加上營養費。

對了,最重要的就是別忘了給車上安裝乙個高畫質的行車記錄儀,能幫你減少很多麻煩。

為什麼不設定在紅燈禁止過斑馬線期間,行人闖紅燈屬於違法行為,設定相關法律罰款?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 行人 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EXIT 上好足夠的保險 你我既不是人大代表 也制定不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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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誰誰牛的不行 車手摔倒,大概率違反了第七十條的規定。如行人未違反七十四條及七十五條規定,行人無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條駕駛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 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 沒有人行橫道 沒有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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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思考 如果是個重型貨車在此處低速右轉,造成後車追尾及後車人員死亡。按照追尾理論,前車應該無責,並且後車應該賠償前車損失。 麥克斯邁爾 字太多,沒仔細看。只是想說,這麼寬敞的路面,也沒有什麼急彎,又是白天,視野應該很好,出了事故肯定是一方沒有盡到安全責任。騎車的 走路的都應該多注意觀察前後,分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