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首付,婚後共同還貸,該不該加名字?

時間 2021-05-31 03:41:07

1樓:王幼柏律師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購置的不動產,婚後共同還貸,該不動產依舊屬於個人財產,但婚後還貸還有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配偶有權要求分割。

至於分割的這部分到底會怎麼分,在司法實踐中,關於婚後還貸及其增值部分的計算方式並不統一,不同的計算方式可能出現幾十萬的差額,需要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計算,如遇這種情況請自行諮詢律師。

建議不加名字不簽協議,但是最好保留好自己對房子的出資憑證,以備日後有不時之需。

2樓:

好像有了個新婚姻法,首付誰的就是誰的,婚後貸款的一半才是你的,但是如果他耍賴,你就毫無辦法了。反正我以後結婚,要麼你婚前全款買房,我不加名字,要麼我們一起去付首付,在購房合同上寫清楚各自佔的份額。只要這個房子花了我一分錢,我都要在購房合同上寫清楚份額,不管多少。

單純還貸確實是共同財產,但是如果他耍賴呢?我不想拿我的錢賭他的人品。

3樓:yangxm168

對方付了30%,雙方共同還貸70%。你要求登記上表示你有產權35%才同意共同還貸。

假如你們離婚,還貸還沒完成。你實際支付不到35%,但登記上表示你有產權35%,這是獲得的利益大於付出,就是不平等條約。對方母親要求寫清楚你還款多少錢是對的,相當於獲取房屋股權的條件。

假如你們離婚,還貸已經完成。你實際支付本息超過35%,遠大於首付資金30%(按揭20年的本息是本金的1.5倍約為53%、按揭30年的本息是本金的2倍約為70%……),但登記上表示你有產權35%,這是獲得的利益小於付出,你是給自己挖坑。

如果怕吃虧,最好自己買一套房子。

4樓:james1181

有貸款的房子加不了名,姑娘你不知道?,你只有等還清貸款了才能加你呢。

其實一人出一半全款買房是最好,寫兩個人名字沒任何矛盾,問題是房價太高了,一人一半都拿不出,到了結婚的年齡,男的能拿首付就不錯了,另乙個連首付都拿不出,未來還款都是不確定的,誰知道你能不能還的,都是為未來的婚姻埋下隱患。當政者沒想到為了自己的高地價,搞得中國婚姻家庭大亂。

5樓:兵荒馬亂的小青春

好像加不了吧!房子是抵押給銀行的,這種情況好像是沒法操作!或者很麻煩,你男朋友也不會願意的,建議你先諮詢律師吧!我也不太清楚?

6樓:南景莊

貸款房加名基本不可能,可以公證,說明房產比例,比如說每年你獲得百分之二等等!

如果公證,首付男方,貸款男方或其父母還貸,證據確鑿操作的比較好,離婚你非常可能淨身出戶!

7樓:鐘濤律師

一般來說。對於男方婚前出資首付款買房。婚後還貸的情況。

離婚的時候。如果產權只登記在男方乙個人名下,法院通常都認為該房屋屬於男方個人產權。是婚後還貸以及對應的增值比例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要出一半的支架款給女方。

所以。不管你是否加名字到產權證上。婚後還貸以及對應的增值比例都有你的一半。

如如果你新增名字到產權證上。那麼男方的婚前首付款確實有可能被你分走一半的風險。實際上這就是他媽媽所擔心的。

總的來說。如果你們還沒有結婚,就對房產這麼糾結。那麼那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怎麼分割?

最好和你男朋友協商好。要麼各管各的錢各過各的AA制。否則像現在一方的錢款用於還貸,你的欠款用於家庭生活支出。

本來離婚的時候。你也只能拿夠增值款的一半補償金額,房屋產權一般拿不到。

所以。加不加名字的區別,在於你是否能夠拿走一半男方的婚前首付款。

具體離婚分割比例。可以看看鐘濤律師寫的文章。

鐘濤律師:【離婚房產】夫妻離婚房產分割大全-上海離婚律師鐘濤

8樓:axin9835

婚後加不加名字都不能改變房子歸男方的問題,你只能得到婚後增值部分的一半財產,和你是否出錢還貸沒有關係。婚前加名字,你需要讓他辦理財產贈與手續。估計這一條就很難實現。

9樓:于琦婚姻律師

樓主的情況,如果是婚前加名字的話,因為房子還有貸款,兩個人又不是夫妻關係,在房管局就只能走乙個買賣或者是贈與的程式,還要給國家交稅費,相當於男方首付贈送給你一半,這個房子在你們結婚之後就是夫妻共同共有財產(結婚之前是按份共有),離婚時一人一半。

如果是婚後加名字的話,其實加不加都一樣。婚後不論加不加你名字,離婚時,你都只能得到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和共同還貸的一半。

不知道他媽媽有什麼好擔心的。

如果你婚後加了名字之後立刻離婚,其實你也分不了多少,因為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部分很少,甚至於沒有增值。

他媽媽大概以為,加了你的名字,房子就要分你一半了,所以才讓你籤那個協議。其實簽不簽都一樣。

我給樓主的建議是,不加名字,不簽協議,至於幫不幫著還貸款,你自己決定,反正效果都一樣,增值部分的一半和還貸款的一半是你的,不論你是否實際出錢還貸款,只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的,都算共同還貸。

10樓:大鯊魚

你男朋友還說服你?我跟你掰扯一下,首先,55還款,aa對吧,籤協議對吧,那結什麼婚,就是合作投資關係。還沒結婚呢就想著離婚,結婚以後是不是每筆賬都要算?

然後就等離婚,結局離婚,沒有萬一離婚,這種狀態結局一定是離婚,結婚買首飾開始算給你花了多少錢,彩禮走過場再還回去,結婚衣服酒宴直接就是娶你花了多少錢,感情跟不是他娶媳婦結婚一樣,買車直接考慮離婚後怎麼分,生孩子,直接衡量付出多少和最後歸屬問題。結婚算帳,就不要結了。

11樓:右手邊的你

不加你名字你就不還房貸不就得了,這樣就等於房子全是他們家買的,也無所謂;你要是還房貸必須加你的名字,這是你的權利!你老公幹嘛吃的?這都搞不定!

還怕你騙婚,既然懷疑你的人品,還跟她費什麼話,不加就算了,再去找乙個啊!還有個辦法,把她那3成首付還給她,這樣這房子就是你和你男友一起還的,跟她毛線關係沒有了,也能免除她的顧慮。最後一句我很認可的,懷疑你的人品相當於侮辱你的人格,你的能力不比你男友差,找個更好的很輕鬆,而他離了你還要乙個人還房貸,還可能吃不飽飯,你不能虛啊!

這事讓你男友去搞定吧,他搞不定就別繼續了,你跟他媽現在鬧出矛盾婚後你也好過不了。

12樓:

第一點:出現掰扯這樣的事證明,你們不合適。

第二點:他媽媽大機率看不上你,因為我有個同款媽媽。

第三點:你男朋友已經貸款的房子無法加名,婚後增值部分與你無關。

第四點:貸款只要每月定期以轉賬方式打到賬上「從你的戶頭到他的戶頭」,你就能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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