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該不該加女方名字?

時間 2021-06-02 00:08:28

1樓:犀牛評宅

你好,犀牛評宅為你解答,如果是婚前的房子的話,如果是全額買的房子的話,那麼不管跟你是否加名字跟你都是沒有關係的了,如果是貸款買房子的話,不管是否加名字,還貸款方面的都會是有你的分的。

但是呢,很多人說,你在這個家沒有份嗎,我想說,家是雙方的,但是一旦涉及到利益的時候,特別是扯皮的時候,很多時候都是利益至上的,儘管你們之前的關係多麼的甜蜜的,但是也是會遇到這些不可能處理的。

該不該加名字,為了你自己的安全感,你可以要求男方加上名字。

2樓:情感二叔

事情是這樣的,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兩年半,是時候談婚論嫁了後來我們領了結婚證,男方戶口遷至我家,當時遷戶口他媽比我還積極彩禮只要六萬八,他名下有一套房子,是他父母給他買的,家裡有一輛車寫的他媽的名字

我覺得我結婚沒有保障,我就要求他房子加上我的名字後來他媽就說加名字可以,但有乙個小小的要求,要做婚前財產公證,說什麼如果我們過的好就是一張白紙 ,給他們乙個安心和保障,那如果過的不好,我不是什麼保障都沒有嗎

他家都是他媽做主,她媽這個人也比較強勢 ,現在就槓在這了,我覺得我沒錯呀,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3樓:

一男方房子是全款按揭的嗎?如果是,加名了也一樣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姻法現在看重的是出資比例。

二只是首付,還有按揭。婚後需要你老公用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去還貸,就應該加名。或者去公證處公證房屋擁有比例。

三都結婚了就別瞎談愛情了。信任感這種東西隨時會被推翻,女生男生多普婚姻法各自分配好財產擁有比例最好。

4樓:

不加名絕對不能嫁。

什麼?加了也分不到?

這就對了!你個老爺們還怕啥,明明分不到,你還不給加?

實質上沒用的事都做不到,這要是以後涉及到什麼切身利益問題,男的不一定做出什麼事來呢。有了小三就想辦法轉移財產的渣男還少啊現在。

5樓:Deviation

結婚是合夥辦企業,女性需要索取抵押

薛兆豐,著名經濟學者,今年《奇葩說》思辨色彩最強的導師。

「結婚房產證上要不要加女方姓名」那一期,薛兆豐主張女生一定要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因為結婚是合夥辦公司,男女都要「投資」。女性承擔生育和撫養的義務,注定在資源付出上,早於男性。

先付出資源的人,容易被後付出的人敲竹槓,所以進入這段關係的時候,女方要求多一點抵押是沒錯的。

6樓:誰的堅持不懈

安全感是男方給的,給再多錢,心裡沒你也沒什麼意義。你要做的就是讓自己值錢,讓對方離不開你。男人的錢沒了可以再掙,兩人一條心,走到最後什麼都是你的~

7樓:雷諾拉

結婚前不要求房產加名,結婚後再來提已經晚了。你要考慮乙個問題,如果現在提出來房產加名有沒有可能影響夫妻感情。人都是自私的,離婚後這個房子要是有你的名就要發一半給你,你老公也不傻,萬一你出軌要離婚他不虧大了。

好好經營這份情感,婚內再買一套房子吧。

8樓:無名

現在我倆在我的城市生活,住在我爸媽的房子,又不能在這邊買房子,他在這場婚姻中沒有付出任何成本,沒有付出,就不會珍惜,我沒有任何的保障,心裡沒有安全感,如果有一天,他變心,他真的就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沒有任何的羈絆

婚前房子到底該不該加女方的名字

Adele.YEE 房子的首都如果是男方父母出的,自然要有男方父母的同意才能加女方的名字。如果不加名字,婚前購房,房子的所有權是男方的,婚後兩人一起還貸,日後房子的增值部分,按照首付和貸款的比例,各自還款的比例劃分。如果女方有經濟能力,可以讓她退一半的首付款給你父母,這樣一起買房,一起還貸,也挺好的...

男方的婚前房,婚後該不該加上女方名字?

已重置 你不在乎房子為什麼要加名,假設他3k工資,你4k,你們有地方住,有什麼問題嗎,寄託個鬼咧,自己為這個房子做了什麼,是要生孩子警告了嗎 婚前房,那就是婚前房,性轉一下或者物轉一下,應該能很好理解吧。我個人不接受加名字,不接受 入股 更不接受按比例公證。新婚姻法的解釋裡已經再三再三確認了對於房產...

婚前首付,婚後共同還貸,該不該加名字?

王幼柏律師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購置的不動產,婚後共同還貸,該不動產依舊屬於個人財產,但婚後還貸還有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配偶有權要求分割。至於分割的這部分到底會怎麼分,在司法實踐中,關於婚後還貸及其增值部分的計算方式並不統一,不同的計算方式可能出現幾十萬的差額,需要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