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更不道德?

時間 2021-05-29 23:30:52

1樓:活著

這個問題問的很奇怪。

見死不救可以說是道德問題,但是拉墊背的是故意殺人啊,這是法律問題啊,兩個問題完全不在乙個等級上啊。

2樓:「已登出」

1.我都不認識你,到底是憑什麼要幫你?

2.我幫你,你感謝我是應該的,但我不幫你,你就可以害我了?

3.既然你是這種人,我就更不應該幫你了。

反正我是不會因為乙個人不幫我就想著去害這個人的,答案已經很明確了,B不得好死。

3樓:看見要喊小五哥

法律是道德的底限,這個應該沒有異議吧??

這樣一來就很簡單了,根據現行法律,A肯定是無罪的,造成B死亡的根本原因與A無因果關係(根據題意,應屬意外),那麼B不適用正當防衛,則涉嫌故意殺人,如果死了也罷了,若兩人大難不死倖存下來,則是殺人未遂,A死B未死,則是故意殺人了。

違法之時,就已超出了道德的範疇,就要以法律為準繩

4樓:

零成本救乙個普通人,救了是道德,不救是缺德!

零成本救乙個壞人,救了是缺德,不救是道德!

你是乙個好人,你陷入危機,拉住那個可以救你的人下水,我不認為你有錯!因為如果他可以零成本救你而不救,那麼他必定是個性格扭曲甚至有可能是大奸大惡之人,你拉他一起死,你即便是死也是為社會做貢獻!

如果你是乙個壞人,那你就乙個人去死,別拉任何人!

最重要的點在於,零成本零風險的前提。對好人施以援手,那便是行善。對壞人施以援手,那便是作惡!

換做是我,先救人再說。如果是壞人~你再下去吧,而且還要調整到乙個他拉不到我的姿勢,以佛山無影腳送他下去!見義勇為、樂善好施、當代活雷鋒這樣的人,你救不救他還要算情分?

不要說了,我先賞你一記佛山無影腳!!!

5樓:我來組成頭部

顯然b更不道德,他以為四海之內皆他媽呢,沒人有必須救他的責任。a甚至夠不上不道德。

違反道德的事兒,未必違法,違法的事一定大大的失德。b已經違法了。

另外,「無任何後顧之憂無任何代價也沒有利益衝突沒有利益損失」的救活乙個人的行為,現實中應該不存在。就算某些人自認為有,那也是損失轉嫁第三方。

6樓:最多四兩

很簡單,A更不道德。

道德是規則,而規則必然是有其目的的。道德的目的是啥呢,就是為了降低人與人之間的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

那麼,兩者的行為誰更能達到降低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的目的?顯然是B。拉著能無成本救人卻見死不救的人一起死,會有效警示其他人,減少這種行為的出現,從而增加其他人合作的信心。

至於殺人,這與道德無關,關乎道德的是為什麼殺。無論哪國法律都從未禁止殺人,只是禁止個人殺人。這正是因為殺人這種手段太有效,所以統治階級力求壟斷。

7樓:FATAN

每個人的準則不同吧。

我個人是認為拉人下去的人更不道德。

做人先做好自己才能估計其他,但絕對不能將責任強加給其他人。

首先a,他可以救人,選擇不救。但救b並不是a的責任。a獨善其身,雖然見死不救遭人詬病。但b的痛苦境遇不是a給他的。

b將a拉了下去,b把自己的遭遇強加到a身上,這個我不能接受。

乙個是主動坑人,乙個是被動選擇。

主動坑人的當然更不道德。

僅闡述個人換點。

8樓:哥哥愛

假如a和b正是《電鋸驚魂18》的兩個角色。

那麼題主的設定,就非常符合劇情。

a看似安全,處於大善人和良民之間

b身處險境,處於大悲人和惡人之間。

我們這樣去想:我們所謂的道德標準,反過來去看,一旦違反了,能帶來什麼影響?

比如乙個見死不救的普通路人,有些道德標準高的人就會口誅筆伐,然後上門送花圈,在其他路人間散播他的流言蜚語,帶動不明事理的人加入到這種道德懲罰的行動中,直到懲罰公升級或者說當事人不堪其擾,自尋短見。近期的安醫生之死就是非常好的事例。

我要說明的,是道德之類的標準規則秩序,完全依賴於懲罰的方式和所帶來的對當事人的威懾力。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回到a與b,誰更不道德?

1、a不救,a不道德,因為a先違背了普世的道德標準

2、a救然後和b一起掛了,大家扯平,談不上道德的事。

3、a不救,b動用能力讓a和自己一起掛了,b更不道德。b是他人死亡的主因,b死亡,a不是主因。

至於互換,我覺得,也沒什麼意義。因為我們有多少時候因為依賴自我主觀印象對他人進行判斷然後被打臉的。所以,一貫的品性和社會風評,都是人惡的保護,會延緩,甚至是直接掩蓋人惡。

多少熊孩子的惡,被一句在家都很乖,很聽話給誤導了?

多少教授的科研成果和榮譽等身,幫助他侵害了研究生的生活?

有事論事,對事不對人,這不是大家現在正在努力推行的價值觀嗎!

比較搞笑的事,被湮滅的人就是不用考量的人,活著的殺人犯,他的人權則必須考量,一大群人呼籲廢除死刑,看著都覺得詭異。

說到底,人都是聰明的動物,要麼讓你置於絕對死地,要麼就放你一線生機,以求可能的將來你也會做同樣的選擇。

但實際執行起來,50/50吧

崑山的龍哥們,下次再懟白衣哥,就必須下死手了。白衣哥們,已經沒有任何退路了。

打黑除惡必須徹底了,監獄不夠我可以捐錢,餓死不算人權虐待。

9樓:覆杯

假如ab不是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b更不道德,法律裡,a不犯罪,但b犯故意殺人罪。因為救人不應當是a的義務,只是a的權利,a可以救也可以不救。但b弄a,那就有陷害a的故意,b構成犯罪。

ab是前面兩種關係,ab都不道德,相比開始,a更不道德。因為這兩種關係中,a對b是有救助義務的,能救不救,a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b對a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考慮到a不救助在先,b的故意陷害是有原因的,故更為道德一些。

10樓:厲軍

是我無德!

是我沒有做好表率,使A不知助人為樂,使B不知反躬自省。子曰:君子先行其言,而後從之。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11樓:哈五高

這是道送分題啊

當然是B不道德了。任何有正常三觀和邏輯的人都知道,A只是不救,而B是殺人,這是有本質區別的。B的死責任不在A,A只是湊巧在附近而已,能救你不代表有救你的責任;而A是B殺死的,毫無疑問就是B的責任了。

這道理就像窮人對富人說你那麼有錢捐一點給我有什麼大不了的,沒這點錢我就要餓死了。

對不起,人家是可以捐給你錢,即便這點錢對人家是九牛一毛,舉手之勞,但那也不代表理所應當,捐給你是人家好,你自然要感激人家,不捐給你也是人家的個人選擇,就算餓死,你不應該也沒道理去恨人家。

人家本來就不欠你的。

12樓:九千里路雲月

以現代社會來說,救人值得讚揚,不救人,也沒什麼大礙,各人自掃門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

救是情分,不救是本分。所以根本談不上A不道德,只能說他救了,是很道德的,不救也是本分。

而B是主動為惡,根本就談不上道德這回事,已經低於底線了。

但如果按照中國古代來說,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A的做法,是不仁的,是有過的,這種有過導致B的變惡,有一定責任。

但也僅此而已,B還是直接為惡,不仁和作惡,是兩個概念的問題。

如果問題是A是否不道德,依據文化的不同,或許有分歧,但如果是誰更不道德,我想都是認為B是有問題的。

或許作惡有很多理由,可無論怎麼說,都是出自怨憎,他可以怨憎A不救他,就有人可以怨憎社會的黑暗而破壞秩序,這是不被人類社會所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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