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女方給男方花了很多錢,雙方分手後,女生可以要求男方還錢嗎?

時間 2021-05-29 22:35:56

1樓:圖墨南求

怎麼說呢,女方當然可以選擇私下裡找男方要求還錢,但是到底能不能拿到這就得看兩人戀愛期間付錢的具體情況。

比如假設兩人當時白紙黑字地寫了借條,或者有其他能夠證明這些錢是女方借給男方的憑證,那自然有權利要求歸還;但如果是平時約會出去吃飯之類的那種花銷,空口無憑誰也說不清,除非男方自己願意還錢,否則確實沒有任何辦法能夠證明這些錢是女方借給男方的,自然也就沒有辦法要求對方必須歸還了。

2樓:許嬌嬌

類似這種分手後要之前開銷的事情,

講道理,如果金額不是很大,就別要來要去的了。

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弄得和有償服務一樣~名聲重要,還是錢重要?

看著選擇吧~

3樓:石頭人

我覺得不需要,既然花了那就是自願的,自願的錢哪有往回要的道理,你要往回要,那當初就是借的,可你聲稱是給的,那就自然不能要。

講實話,如果是女生,我覺得絕大部分女生都不會往回要錢,女生要臉,幹不出沒皮沒臉的事。但是很多男的,非常喜歡在戀愛結束後往回要錢,前腳乙個86萬,後腳乙個100萬。都是非要高攀自己配不上的人,人家肯為了錢屈就男人,但是男人得了利之後卻翻臉不認人,這種事一般都是男生幹出來的,所以提問題的也是個男生吧

4樓:璇璣玉衡

你問女生們的想法是什麼,不好意思,我是男的,估計回答也不太合你胃口,將就著看吧。

別管性別,首先只要是個人,就趨利避害,說白了都想佔便宜不想吃虧,這個是沒辦法避免的,生物都是這樣,不這樣的生物早就滅絕了。

如果確實是長期嚴肅的關係,我們需要考慮,是不是付出對等。如果付出對等,你付出很多,別人也付出很多,這個就不能這麼算賬。

還有一種我預想的特殊情況是,如果是女方經濟條件比男生好很多,女生一出手就是一塊勞力士(以女生經濟條件,這可能就是乙個月的零花錢),男生拿的出手的就是可能就是個一般品牌的輕奢包,還得攢個兩三個月工資,那這也算是對等,因為本身能力有差別,在能力範圍內合理地盡力去付出,我覺得都挺正常。

戀愛裡可以有商人的比較,但是不能完全以商人思維去思考問題,有些事單純的以錢的多少去考量的話,那就不是結婚了。

看情況分析吧,剛吃完飯,精力都放在消化上課,寫得有點無與倫次,見諒吧

戀愛期間,女方花了男方好幾萬,分手後,這筆錢需要還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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