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的角度,應如何看待 iPad 商標侵權案?蘋果商標侵權案二審或是最後到最高院後可有勝算?

時間 2021-05-12 06:02:14

1樓:知呱呱智財權

1、未註冊商標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2、不正當使用行為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4、智財權相臨領域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觀惡意導致權利衝突

2、是否相同或相似,並造成混淆當事人所經營的商品與商品之間、服務與服務之間、商品與服務之間是否相同或類似,並造成混淆和誤認。

1、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2、銷售侵犯權利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3、偽造、擅自製造權利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權利人的註冊商標標識;

4、未經權利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投入市場;

5、給權利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失。

6、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7、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8、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型大小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9、複製、摹仿、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10、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為網域名稱,並且通過該網域名稱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2樓:Daniel

都沒有提到關鍵問題。

什麼協議不協議的,大陸的商標轉讓是以商標局審批為生效要件的啊。簽了一萬個協議,就算成立了,沒去商標局完成轉讓手續,算你妹生效啊。

3樓:

唯冠和蘋果之間存在商標糾紛是個現實問題,不管雙方有什麼道理,不可否認的另外乙個事實是:蘋果在商標糾紛沒有解決的情況下,就是說,蘋果在沒有通過某種方法(比方訴訟、私下商議或者……)正式獲得iPad商標過戶的情況下,就開始在中國市場銷售iPad產品,這個事情實實在在地觸犯了中國的《商標法》。這是對蘋果最不利的地方。

4樓:

想到兩個問題。

1,關於索賠金額。既然深圳這家公司沒有怎麼使用ipad這個商標,那麼蘋果公司對深圳這家公司造成了多少損失呢?深圳公司如何舉證蘋果公司對其造成的損失?

這個損失是按照蘋果使用ipad商標取得的收益作為基數計算,還是根據深圳公司由於不能正常使用ipad商標所遭受的損失作為基數來計算呢?如果按照前者計算,會使很大的數字,如果是後者,既然深圳公司都快不行了,有沒有ipad這個商標意義都不大,那麼損失也會很小。

2,關於蘋果公司使用ipad商標的時候,為何沒有充分調研各個市場的商標註冊情況,在ipad成名之前買下全球各個市場的商標,未雨綢繆,無疑成本是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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