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法律角度看待「機動車在斑馬線前必須禮讓行人」列入法規?

時間 2021-05-05 19:12:19

1樓:bill

其實我對小車必須禮讓行人持保留意見。

中國行人太太特麼多,如果在沒紅綠燈的前提下,小車僅憑斑馬線而禮讓源源不斷陸陸續續的行人,效率真的太低太低,世紀堵城啊。。。

有時候一串行人過去的,另一串行人很有默契等待10來輛小車通過,反而使機動車通行效率最大化,降低整體擁堵。

如果嚴格遵守有行人靠近斑馬線必須停車的規則的話,機動車基本基本走不了幾步。。如果提出上述情況加紅綠燈的話,按中國的人口密度大多數斑馬線都要裝,那小車看到滿城紅綠燈絕對崩潰了。。。

2樓:曼曼

我買車也就三年,買菜車,沒什麼好吹噓的,我也絕對不是貶低行人,我也經常步行。說實話,馬路做那麼寬絕對不是給人走的,心智健全的人都應該認同這個觀點,開車走路都有缺德的,跟他怎麼移動沒有關係。很多地方你要是讓行人,那效率就太低了,我們這在下高速口子裝了乙個,簡直人為添堵。

車多,過馬路的人也多,唉!

3樓:帝佛頌

最近單位組織了一次交通安全培訓。警察教官同志和我們說了為什麼要先讓行人。你可以說行人一百樣不對,但是這條法規實際上屬於保護車主的。

不管左轉右轉在一定程度上因為車輛原因都會有盲區。在不注意的情況下可能造成的危害讓法律限制車主而讓車主更加認真對待轉彎。畢竟撞人之後對於定則定損外加事後處理都是一件麻煩的事情。

不要無謂地搶這幾秒而帶來更多的時間空間上的損失才是重點。行人壞或者惡也好,保持自身的安全和時間才是放在第一位的。

4樓:黃佶

「禮讓」這種文字缺乏法律的嚴謹性。

斑馬線等交通設施或符號的設計也應該和法律精神一致。

斑馬線的白色線條和車輛行駛方式一致,由於透視效應,在駕駛員看來是乙個巨大的向前三角形,暗示駕駛員繼續行駛,甚至加速行駛,這顯然違背了有關法律的精神,在駕駛員疲勞或思想不集中時,很容易導致車禍。詳細論述和大量資料請見: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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