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堅持在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子加名字,如何處理?

時間 2021-05-11 22:35:38

1樓:

重點是控制慾強吧,房子只是個案而已。

說個真事匿了吧。

我表姐跟姐夫雖是介紹的,但是兩情相悅門當戶對,姐夫家條件不錯,婚前全款買房但證沒辦下來,婚後表姐幾次撒嬌賣萌(當著我的面)對我姐夫說把她名字加上,反正都是一家人(孩子都生了),姐夫從來都置之不理(不表態、不應承也不反對)。

事後表姐偷偷跟我說,男人就得這樣哄著,你撒撒嬌就能達到目的,千萬別鬧,房子一定要寫自己名字,不然完全沒保障以後離婚怎麼辦……

我乙個五院四系知乎平均碩士學歷的法律人....很想撕破臉從情理和法理上對她說,房子和你屁關係沒有,別惦記了,還不如管好老公的月工資,這特麼才是共同財產。

匿了匿了,家裡親戚們的思想簡直可怕,天天以過來人的身份告訴我一些所謂的婚前婚後經驗,就包括對方買房哄著加名字這一套,我簡直

ps 題主女朋友有沒有可能是被上一輩過來人的想法玷汙了或許可以直接溝通來新婚姻法擺上相關司法解釋以及判例多學習一下立法總是有世情依據的想想你辛苦了半輩子給子女買個房離婚還要被分走一半簡直日dog了

對了對了說沒房子沒安全感的想法簡直可怕你的安全感只值150萬呃

2樓:Nice2mu

2023年婚姻法關於房產歸屬的最新規定

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婚後領房本,房子屬於婚前財產。

也就是說就算寫了你女朋友的名字將來你們婚變了她也分不到一分錢

3樓:卷卷斯

作為女生來答一波

實際上,女方婚後要生育後代,承受變老變醜的風險,還要承擔教育後代的責任,本身付出的就比男方多,日後還有可能遭受婚變,現在婚前想要有名有份不過分吧?

不然女方帶著嫁妝,出人出力,男方連最起碼的物質保障都不給,想空手套白狼嗎?

4樓:

我的話可能比較難聽但是是事實

你的女朋友可以在你不知道你家境比較好的條件下和你在一起五年,說明她對你還是有情的

我看你給的三個方案其實都比較合理,當你提出,她不同意,說明她這個時候對你開始有了計較,或者說隨時給自己準備找了落車票,這段感情要謹慎

5樓:無悔的湖光

父母買的,除非你願意加才能加,女方要加的一定不能加,又不出錢又不出力,還要加名字,父母的錢是大風颳來的? 還沒結婚就在計算離婚的後路,這不是過日子的

6樓:

提前約定產權比例真的太傷人了,真的還不如直接拒絕,你這是在質疑她的人品。說好聽的孝順父母,不好聽用乙個流行詞彙「雞賊」。五年時間沒發現三觀不合,要加名字就三觀不合了?

加名字這回事你應該提前講清楚,不要白白浪費女孩子五年青春。這件事情你有責任!但關於加名這回事,我不會提,為什麼了!

如果男方主動加名字,讓我感到他真的想和我過一輩子,我會好好過日子盡自己最大努力照顧家庭學習廚藝一心一意,這是我真實想法。不加名字,我暫時不會生孩子要看他表現,同時把主要精力放在提公升自己,過不下去就分了反正也沒加名,不虧欠他啥清清楚楚。所以這個決定權在於男方,不加名字的婚姻是可悲的留一手,也沒資格怪女方不顧家自私之類,她要工作學習以免被社會淘汰落得個掃地出門的地步。

我不懂加名字在怕什麼?不夠愛?覺得她不配?

怕被騙婚分房?乙個未婚姑娘幾乎不可能拿她最美好的五年青春去騙婚騙房子的。設身處地的想,如果我以後有了兒子我會不會給兒媳婦加名:

如果我對她滿意他們是真心相愛,我會加。這個女孩不是別人,是陪你走過五年的人,是你相伴一生的伴侶,是你孩子的媽媽啊。

7樓:乙個帶風的姑娘

是個女生都希望房子上寫自己的名字,哪天爭吵男的讓你滾出去很傷女的心的,而且感覺住在不是自己的房子不踏實,若是以後有矛盾很容易爆發。我的建議:既然結婚,那房子最好寫兩個人,畢竟愛的小屋,共同財產總比一方的財產好,以後鬧矛盾說不定女生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

你們要麼合夥再買一套房子,雙方父母出個首付,公積金共同還。要麼讓女方父母或女方本人貸款出錢出一半加名字。

8樓:墨明

歪個樓,我是女生,我覺得既然要結婚,必然是要考慮感情、金錢的。對於房子我有乙個要求:兩個人共同承擔首付和貸款,反對男方一人購買即使他經濟條件更好,更不要父母的錢。

如果男方堅持他或者他父母在婚前買房且不加我名字,那就再見吧呵呵,房子我自己買。

9樓:逗比帥比美比集聚Tu

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姓名,就變成夫妻兩邊一起財產了。

法理解說就是男方關於其一人一切產權的房屋作出了一種關於女方的贈予行為,使產權變成夫妻兩邊一起共有。

不必過火憂慮新婚姻法司法解說公布後,婚前購房的問題比較靈敏,現在這類問題較多。是否加未婚妻的姓名仍是要考慮爸爸媽媽的意願和你做事的原則。

現在有一種做法也是許多的,就是爸爸媽媽買的,就仍是爸爸媽媽的姓名,僅僅給你們無償運用,爸爸媽媽百年後也就是你們的了。你的這套房產寫與不寫姓名都是比較費事的,主張在無法和諧的情況下爽性過戶給你爸爸媽媽,由於是你爸爸媽媽買的,房產產權就歸你爸爸媽媽,爸爸媽媽給你們無償運用,爸爸媽媽百年今後,這房產就歸你們,那時你們生兒育女了,房產歸你們家庭共有也是天經地義的。上海現在蠻多家庭都是這樣做的。

10樓:指尖上的溫度

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姓名,就變成夫妻兩邊一起財產了。

法理解說就是男方關於其一人一切產權的房屋作出了一種關於女方的贈予行為,使產權變成夫妻兩邊一起共有。

不必過火憂慮新婚姻法司法解說公布後,婚前購房的問題比較靈敏,現在這類問題較多。是否加未婚妻的姓名仍是要考慮爸爸媽媽的意願和你做事的原則。

現在有一種做法也是許多的,就是爸爸媽媽買的,就仍是爸爸媽媽的姓名,僅僅給你們無償運用,爸爸媽媽百年後也就是你們的了。你的這套房產寫與不寫姓名都是比較費事的,主張在無法和諧的情況下爽性過戶給你爸爸媽媽,由於是你爸爸媽媽買的,房產產權就歸你爸爸媽媽,爸爸媽媽給你們無償運用,爸爸媽媽百年今後,這房產就歸你們,那時你們生兒育女了,房產歸你們家庭共有也是天經地義的。上海現在蠻多家庭都是這樣做的。

11樓:先森範er

最好是買房子後寫你男友的姓名,之後讓他去做婚前產業公證,這樣該房產就100%在你男友名下,與他人無關了,不管是爸爸媽媽逝世後宗族分產業也好,仍是和誰成婚離婚也好,該房產都屬於他個人。

你們若成眷屬,好好過,也就不用在意房子問題了,至少他人分不著!當然是夫妻共有產業了。

離婚時應該有產業切割協議的,切割協議上怎樣寫的?

假如離婚時沒有產業切割協議,房產證上仍是兩個人的姓名(其間乙個應該是共有人),那麼房子在賣的時分還得徵求共有人的贊同,出示書面證明才幹過戶。

至於房子賣了今後怎樣分錢就是他們自己的工作了。

補充:假如房子是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買的,並且沒作婚前產業證明,就得看成婚時刻了,成婚八年後,都算作夫妻共有產業。

房產證上兩個姓名,則房產自身就是這兩個人的共有產業,就算不是夫妻也是相同。

12樓:明明

房子是你父母的錢買的,你在處置的時候多多少少也應該諮詢下他們的意見吧,就好比是我們在處置別人的東西前,無論東西是大是小,值不值錢,但諮詢人家這既是乙個禮貌也是出於對別人的尊重。你去問問父母,看看二老的意見如何

13樓:Qidane

樓主本身也就是矯情之人!!如果這個女朋友認定了是媳婦,房產證上加了名字又能怎麼樣?要是你們一輩子都在一起,寫著又何妨?

你的這種思想才是防著自己的女朋友是外人,才是防著萬一有一天你們離婚了,就少了一半的財產。

當你問女朋友,「不加名字又能怎麼樣呢?我會好好待你。」 那你自己捫心自問,「加了名字又能怎麼樣?」

樓主也算是半個小土豪了。很多人都考慮女友要求寫名字,要求幹嘛的,都是物質。這難道不應該是你給的嗎?

要求買房一起付貸款,難道你就不能說「媳婦,父母幫我付首付,剩下的貸款我自己還,寫咱兩的名字。」。

你讓乙個女人不覺得在這個家裡被重視,憑什麼要別人跟著你!

14樓:

這裡的問題,不是加不加名字的問題。而是根本就不應該找乙個要靠父母全款買房的男人。名義上住進去了,實際上他父母隨時來住來干擾你兩的生活都由不得自己做主。

面臨這樣的問題的時候,找找男人身上有什麼優點,值得嫁到他們家受這份罪。

15樓:

分手吧LZ,按照你的家庭,不愁找不到女人,除非你非常非常愛她,我的經驗是,千萬別找你農村的, 以後很惱火,女人太強勢也放棄吧,真的。

16樓:綢暢

我認為這個女朋友可能真的有點佔便宜的心態,把你倆結婚當做了改變自己條件的方法……300萬的房子,一分不出,裝修家具都不出,車子也不出,並不知道這樣有什麼權利要分走150萬的財產……作為四線城市公務員,重本畢業,長相路人偏上,自己有房,有能力買車,自己已經設計裝修好……並不覺得應該平白無故占用對方家如此多資源……話說我怎麼沒遇到這樣的好事?門當戶對還是比較重要,有時候有這樣想法的農村女孩,這一次理直氣壯想占有你家這麼多資產,下一次可能就是為了她父母弟弟謀福利了……樓主如果還沒結婚的話,建議分了~

17樓:西瓜哥

我覺得吧,要是這女孩不出聲,結了婚,一家和和氣氣,再加上她名字還好說,因為她現在是你們一家子了。但現在就開口要一半你爸媽辛苦半輩子買下來的房子,我個人覺得,怎麼也不能加上她名字!

18樓:蘇薔

作為女生我都很討厭身邊的女性朋友有這種想法!加了名又能怎樣?加了名只有在離婚的時候才有作用!沒結婚就想著離婚了,還結什麼婚

19樓:

婚姻將就門當戶對,如果自己的錢買的房,加女友當然沒問題,父母買的,一分錢不出,憑啥給她加名字,三觀不一致,結了婚問題更多,樓主家庭條件這麼好,為何一定強求乙個價值觀不正確的女生,為了自己,為了父母,找個懂大道理的女生更貼和實際吧,談錢不要談感情,安全感是自己努力後給自己的

20樓:哈密瓜先生

你條件這麼好,你找個這樣的?你對得起你的父母,對得起你的人生嘛,老婆重在關心,愛你,理解你,她家婷怎麼不重要,可是她啥也沒有,人長的還不行,還什麼都想要。不值得啊,朋友

21樓:

女朋友缺乏安全感挺正常的,底下一群人心理真是太陰暗了。

我們這裡有個事情,男孩家全款買房,沒寫女孩名字。然後每次有矛盾,婆婆就到處說大不了再找乙個,讓她淨身出戶,看誰還要她這種話。

作為我個人來說看著還蠻齒冷的。

如果結婚不是奔著離去,你不主動犯錯誤,這麼好的條件,她怎麼會離開你。五年的感情,難道不能檢驗乙個人是不是真想跟你過日子。

這事決定權在你,寫,是給姑娘吃定心丸;不寫,就看姑娘怎麼想了,如果她委曲求全了,以後你們還有得折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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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女朋友要求婚前房產證加他的名字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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