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是男方父母婚前所買,寫的婆婆的名字,那麼結婚男方是否有理由要求女方陪嫁車?

時間 2021-06-01 04:00:05

1樓:阿茶

答主應該在婚前把買車的錢付首付慢慢還貸款,從經濟學角度上講,你男友的各種婚前財產都是公升值的,你買車,是貶值的。如果將來你們婚姻破裂後,你自己想想你和你孩子的苦日子。

2樓:anndy

我現在也是要結婚了。婚房寫的也是婆婆名字。男方給了20萬彩禮。

我父母給我準備了50萬嫁妝。男方家長讓我買車。我並不打算買因為我感覺房子寫的婆婆名字是防著我。

如果寫我跟老公名字嫁妝錢就愛怎麼花怎麼花但是人家先防著我我絕對不會給他們家錦上添花。房產證寫名時候想什麼了?

3樓:雙子

。。。3.6萬的彩禮。。。

真扣門,這樣,咱算清楚,結婚時一家3.6萬,你多給6.4萬,你就算租他家房子住,一月1000,能住5年,你可以在5年後出車子的一半錢,不急!

而且考慮女方懷胎風險,結婚時彩禮就應該比嫁妝多!!!還有。。。依我看,嫁虧了。。。

4樓:只做你的龍哥哥

首先我還沒結婚,其次我是乙個湖北人,武漢附近的三線城市,彩禮大概10萬到20萬,女方陪嫁被子和一些普通的家庭用具(烤火爐,開水瓶,開水壺,拖把這樣的小東西)就可以了。房子男方自己買,自己裝修,家電什麼的都是裝修好的。這裡的房子應該是男方的名字。

你說的重點來了,車,有些必須規定男方有車,沒車結了婚一起買,沒什麼問題。讓女方娘家出大頭錢簡直是笑話,男方居然把車賣掉買新車,是兒子要用還是怎麼回事,有錢隨便換,沒錢讓女方出錢沒道理、除非給孫子賣車,可是太早了。

最後就是如果這個車是給孫子買的,如果你爸媽只有你乙個女兒是該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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