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款買房,說婚後加名字,女朋友要求在婚前加,不加不結婚,過分嗎

時間 2021-06-02 11:49:53

1樓:曾一燕

不加不結婚,就不結婚!奔著房子來的女的,多了去了,你慢慢選!

你先買房,婚後也不加!然後再看看哪個美女看上你了。

我上海有個朋友,2023年買房,後來有了個老婆。我朋友的哥哥就問:要是我弟弟沒有買房你會嫁給他嗎?上海老婆說:不會。

這個很正常的。先有房,不加民!

2樓:四葉草在未來

這個沒有啥過分不過分的,你覺得過分就過分,你覺得不過分就不過分,只不過從法律角度來說婚前加上女方的名字可能會導致法院將該套房產視為對你們雙方的贈予,也只是有可能,不是一定的結果

3樓:

你可以要求女方的房子也加你的名字。什麼?女方沒房子?

是沒戶口還是限購?什麼?都不是,就是資金問題?

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前就搞這種么蛾子,你倆不出信任危機才怪。房子在婚內資源只是很小一部分,如果這都匹配不上,差距可有點過分了,為了以後別為付出、公平、雞毛蒜皮事情吵架,可以考慮換乙個女友。

4樓:上海丁律師

你喜歡她,認可她,她能跟你白頭偕老,就不過分。

少乙個條件,你就會感覺過分。

自己的事自己體悟最深,適不適合,過不過分要自己拿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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