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堅持男方要全款買房加女方名字,女方帶嫁妝,可以嗎?

時間 2021-05-06 07:41:01

1樓:

首先吧,站在男性的角度來說,大部分男人是不願意的,畢竟是男方全款,還有你的車和你的房是你的婚前財產和男方一點關係都沒有,肯定不能算作陪嫁呀。如果你男朋友足夠愛你,他爸媽也不反對倒是可以加你名字的。我就是婚前爸媽給了一套房子但是有點舊了位子也不好,就自己貸款又買了一套房子,貸款自己還;但是婚前我女票想讓我加她名字,(因為當時房貸就還剩6個月了)我就沒同意。

我們就商量著兩個人在一起買一套房子,一起還款。她們家也同意了。我女票也是跟題主一樣自己有一套完全屬於自己的房子,雖然也是爸媽給的。

她們家也沒管我要彩禮,當然也就沒有嫁妝了。成都不太興彩禮。其實只要兩個人感情好怎麼都無所謂的。

其實現在都後悔了,我們倆後面準備把所有的房子都賣了,再借點錢,看能不能在麓湖全款付個房子下來。

2樓:

可以,完全不過分

很多答主也說了,父母是真心疼愛你希望你過得好的,幫你篩選男友,看看他家裡是否有足夠的實力,畢竟你家條件很好,父母肯定是希望自己的女兒沒有壓力,過的輕鬆自在的

這就看你男朋友家裡的條件了,他們是否願意房子加你名,他們同意,皆大歡喜,準備婚禮吧~~

他們有條件卻不願意,那就可以換人了

說下我自己,我家是沒條件給我嫁妝給我買房買車的,我自己也掙的少,但我物件買房都是說加我名字,房子屬於我們倆的,以他的工資他完全負擔得起房貸和自己的生活開銷的(還得補貼我),他掙的就是我的好幾倍了

在買房這點上,我倆從來沒有難過不愉快,他堅持他的想法,房子是屬於我們倆的,我不出錢付首付,我也承擔不了還貸款的責任,他也沒有意見,有時候我就覺得自己佔便宜了...

題主要是和男朋友感情好的話並且他們拎得清有這個實力的話你倒不用太擔心的~~祝幸福嗷~~

3樓:

我覺得這個條件不過分。畢竟車子和嫁妝跟房價差得不會太多。

問題是,男方是什麼條件,能夠全款買房。

如果可以全款買房加名字就是願不願意的問題了。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只要證明資金是男方全資的,就算加名字對你也沒保障作用。

所以,真要這麼操作不妨做個公證。房子和嫁妝,車子為雙方婚後共同財產。

這樣就很公平了,也可以解除男方家庭的後顧之憂。就不知道你父母願不願意了。

不要聽信那些打壓你的人,知乎上常有這種一談婚嫁就炸的人。反正他們就敲敲鍵盤,氣死是你活該,他們只會很開心。

你父母是很愛護你的,才會給這麼多嫁妝。也是因為愛護你,才希望你手上有大筆資金保障生活,支出和意外。

戀人之間哪怕走到婚姻,彼此信任和相愛都會因為金錢觀而有所爭吵。都是小問題,只是瑣瑣碎碎的也令人厭煩。

(以前我覺得三觀吻合的人怎麼會有這種問題呢?事實證明老一輩的經驗還是有道理的,生活就是這樣。多聽一聽愛你的人的聲音,別覺得自己不佔理。)

父母給你的錢正好可以避免雙方之間的這種不必要的摩擦。

你可以跟男方好好溝通一下。

4樓:隨緣

emmm,建議你把條件寫明確點,咱們可以算個賬:80w的嫁妝確實不少了,但是你說了加上車最少也有半套房子了,說明目標最低房產200w吧,我想你父母肯定也會要求彩禮,就算一半40w吧,也就是結個婚男方出大概250w,女方100w,要求全部變為婚後財產,這樣子就大概理清楚了……男方和你結個婚,原男方家庭單位財產至少減少75w……這樣子你看是否理解了

但是吧,兩人結婚是為了共同生活,相互扶持,這都是能商量的,別太絕對了

5樓:曉以悠然

你父母設定這些個門檻的目的應該是要幫你篩選男方的經濟條件吧,他們肯定是為你好,但是我一直覺得要做生意的還是很談感情分開比較好。做生意嘛,你要先篩選合作物件,對方是否符合你爸媽的要求,符合了再考慮要不要合作,不符合就不要浪費大家時間了。

你的問題描述沒有講到你男朋友的經濟情況,你是否考慮過他們家能承受你們的要求嗎?既然你們是自由戀愛,你是不是應該先衡量一下他是否夠得著這個要求,如果夠不著,而你同意父母的做法,那就早點分手吧,相信以你的條件,你會找到乙個令你父母滿意的女婿。如果你的眼光好,你男朋友跟你門當戶對,甚至比你家條件更好,那你可以先問問他,是否願意按照你父母的要求來。

現在的人真的太精明了,許是新婚姻法的作用,以及現在的婚姻關係變化太容易。「買房子的錢要男方出,我的嫁妝可以不比房錢少,但是不會分擔買房的壓力。」如果結婚真的要算得那麼清楚,我覺得還是相親比較適合你。

我老公有一套房子是他父母的名義買的,房貸我老公也幫忙還的,按照你父母這個思路,我真是虧死了,假如離婚這個房子跟我半毛錢關係也沒有,房貸卻是用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還。但是我覺得還好吧,首付是老人家付的,房貸也不多,我不會為了擔心離婚而去提這種會惹兩個人不愉快的話題。

題主要是跟男朋友感情好,不如先試探一下再做打算,能接受就好好在一起,不能接受就趁早分開,誰也別耽誤誰,畢竟父母的意志還是很難改變的。

6樓:冬堡首席

寫了很多沒有必要的個人感受。事情的核心應該是你父母打算給你至少80萬嫁妝跟一輛車,要求男方全款買房。結合嫁妝可以不低於房錢,相當於是男方要全款買一套80萬的房子加女方名字。

這個設想就是男方家裡給女方40萬。因為女性嫁妝是算個人財產的,如果離婚了相當於女性能得到半套房子作為補償。只能說你父母的設想很好,但是如果對面也會算這筆賬,恐怕不會太高興。

7樓:劉青雲關中分雲

全款買房沒問題,婚前加你名字不合適,雖然你不貪他家的錢。

互換一下,你的房子願意在婚前加他名字嗎?

不能從平時的小事,尤其是不經意間的小事多考察考察?

婚前男方父母基本全款買房,女方要求加名字,如何保障男方權益?

keyman 話分兩頭。首先,你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而且你也提了多次這是父母付款的,名義上來說這房子是你的財產,但實際卻是你父母的。所以你只需要去做個婚前財產公證,並且和女方簽訂婚前財產協議,說明這不屬於你們婚後共同財產就可以了。甚至直接過戶給你父母就可以了。根本就不存在寫女方名字這個擔心,也不用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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