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辭職後,沒有交接人,還被領導分配了更多的工作,怎麼辦?

時間 2021-05-10 01:52:44

1樓:很好吃的樣子

說個反面例子

我有個同事在某個時間點開始請假,把以前的年假,調休假等等各種假期開始休,然後期間就開始不回訊息,不回簡訊,大家都在猜測她是不是要離職了,過了段時間,真的提出離職了,但是沒有辦交接手續,領導覺得她挺沒有職業素養的,但是我覺得還好吧,也許就會遇到你上面的情況

2樓:

很早以前接過乙個案子,一職員想離職跳到另一家公司,舊公司不批,還給他派了個燙手的工作,他懶得做,交了報告就回家去了,最後公司扣了這人乙個月工資和半年獎金,該人去起訴,公司說,我們在交接的那30天給你派了份任務,你不做就不做,還跑回家睡覺,造成公司損失,故扣了你多少錢,補償公司損失,並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換句話說他不是自己申請離職的,而是被開除的。

官司就是該員工輸了,因為他連續曠工多少天,公司確實是有權開除,並找他要賠償,而且這人也找不出證據來反駁公司那燙手的任務有多大損失,他半年獎金也沒要回來。

所以如果你交了離職報告,最後那個月一定要去上班打卡,可以遲到、怠工、摸魚、帶薪拉屎,但不能曠工,給你派的任務,你接到丟到一邊就是了,領導問起你就說在辦了,保證離職前辦好,然後等到30天過去後就走,隻字不提任務有沒有幹完。

3樓:乙隻小狗

我認為正規公司在你提出辭職,正常情況下是不會為難你的。除非你是特殊人才,沒人能替代你,這樣的人才也是會受到非常好的待遇,也就談不上離職的。

如果你提出離職,公司不同意的話也有可能是公司為了培養你花了很大的功夫,一下找不到合適的人才留住你。但只要你多次提出我想公司還是會同意的。工作的事情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沒有必要為難。

4樓:黑色的眼睛

不用苦惱,你還沒有離職,還屬於公司的工作,公司分給你工作你接下來做就行了,沒有交接人不是你的問題,是公司的問題,反正你已經提交離職申請,工作你按部就班的做就行,正常的工作效率就行,這樣讓公司挑不出你什麼毛病,等到離職週期走完,工作完不完成或者有沒有交接人都沒關係,因為你已經留給公司足夠的時間去招人了,接下來你直接走就行。

5樓:漁人敏子

你的崗位職責是什麼。超出部分可以拒絕。辭職提出乙個月內,做好自已做份內工作,同時準備好移交資料,到時候直接移交給人力部門!保留好書面證據,有必要的話準備好錄音筆全程錄音!

6樓:我是小天使

我覺得這種情況是正常的,因為在乙個公司不可能說乙個專職崗位就只會做乙個事情,所以額外工作是正常的,如果領導給你分配了更多的工作,那也是正常的,在你提離職後依舊是拿了公司的工資,公司給你吩咐了任務也是正常的。

7樓:零零候鳥

好聚好散。認真做好安排的每件工作,中間不再提任何辭職的事。

1個月時間到了,不再接受任何安排的事情,直接去找人事填表、走流程。

8樓:小賴皮

按照正常流程走就行,提早乙個月提離職,離職報告記得提交保留證據,乙個月都沒有人交接的話,到乙個月了直接交接給部門負責人走人。在這乙個月內,盡量都聽從安排,自己分內的事情盡量都做好完結工作,提早寫好交接清單和檔案備份。至於分配的額外工作,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盡力就行,能做多少做多少吧。

對於離職,一定要向領導表明決心,表明沒有商量的餘地,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止,然後多催促人事招人,及時跟進,給人事施加壓力。總之不要胡鬧,按法律流程來,最好是和平解決,這樣對自己也不會留下尷尬的境地,如果鬧的太僵,對自己以後的入職可能帶來不利。

9樓:空谷心語心靈驛站

如果你真想離開現處的公司,就直接走人好了,單位最不缺的就是人,你走了,他們自然會想辦法解決,但是你不走,他們就會拖著不辦。所以,決定權還是在你手裡。

10樓:姑婆那些事兒

1、要麼就和領導聊聊,看看什麼情況。

如領導確實為難,你能幫就幫,不能幫就和他說清楚,好聚好散。

2、所以其實就2個結局,要麼忍,要麼滾了。

如果是我,我大概率會選擇盡量協助,因為我是長期主義。

11樓:混世魔王蔣大娘

分配更多的工作如果不是自己職業內的可以不接啊,是我的話如果比較容易的工作做一做也沒啥。

沒人交接表示對面放棄了交接的權利,關你什麼事兒啊?到時候就跑路就可以

12樓:西湖太極熊

首先建議大家還是就事論事,必要抱怨,抱怨解決不了問題,看看領導分配的工作是合理的還是不合理的。

站在公司的角度你上班一天公司就要給你一天的工資,給你工作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明明沒有工作,硬性給你很多不相關的工作是可以溝通的。

站在自己的角度,如果明顯老闆針對你,也可以合理的安排好工作,建立和老闆進行溝通,因為更多的工作如果做不完,肯定影響工作質量,當你走了仍然得不償失,好好和老闆溝通,在離職前有個好影響,避免以後背調老闆給你不好的評價,也不划算。

站在乙個旁觀者的角度,作為乙個職場人還是要有敬業精神,和HR溝通快速找到交接人,合理的交接,讓工作可以順利進行下去,對你未來看待自己的職業生涯也不會有遺憾。

希望以上回答對大家有幫助!

13樓:小飛俠2018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沒有交接人,是因為企業可能短期也沒有合適的人,還有活來說明工作不能停。繼續好好幹著,過了交接期客客氣氣走人就好了,畢竟以後跳槽還是需要人家背調給你說點好話的不是嗎?

這也是職業化的表現。

14樓:Gray輝

都要走了,公司好好待我,我好好交接,工作安排妥妥當當。公司不好好待我,還給我安排更多工作,那不好意思,我都要走了,你算什麼東西,直接離職通知長病假走起

15樓:黑皮皮蛋

30天,先把該用的法定假期用掉。每天到單位還是做以前職責範圍裡的事,沒有人交接你還是把工作流程,需要交接的事情都用word文件記錄清楚,上班就幹這個,最後走之前把這個交接文件存檔,發給領導和部門同事完成交接。分配的新任務,本來就不是職責範圍的,拖著不要做。

16樓:紅書林

工作永遠是幹不完的,但離職有離職的流程,也就1個月的時間,如在最後一刻與領導鬧掰,你會更被動,損失更大。

我們不妨換位思考下,站在你領導的角度,在最後乙個月,把能結項的工作都結項,盡可能地把你「榨乾」, 來達成他的工作績效。

派給你的工作,但肯定不可能是最重要的活。畢竟,提了離職,上下級的信任感必然會缺失。

因此,在還沒有招到人,沒有合適的交接人的情況下,只有你幹這活才是最合適的,估計也是最拿手的。

但是,終歸不是長久之計,頂多也是臨時之策罷了。

對於你來說,雖已提離職,但是交接期間還是領了公司的工資,分內的工作是有義務要完成的。但是,工作量忽然蹭的往上加,有增無減,心裡難免會不舒服。

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離職最考驗的是人性,無論如何,我還是提倡離職要遵循好聚好散的原則。

人往高處走,你跳槽多半是找到了更好的下家,如果離職之事搞的太鬧心,還有可能會沖淡你拿到Offer的喜悅。

雖說人走茶涼,但為了樹立更好的口碑,把這些年來在老東家積累的人脈繼續經營下去,說不准某一天就派上用場了呢。

所以,給你5點建議:

1、保持良好的心態,站好最後一道崗。

放下情緒,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和該有職業素養,平日裡怎麼幹活,這段時間也怎麼幹,做到問心無愧,不讓旁人說閒話。

2、給老闆交待自己的最後離職期限。

根據勞動法規定,提交辭職申請1個月後,到點就可辦理手續。敲定好上班的最後乙個工作日,讓領導及時招人交接,以免影響工作。

3、定期匯報工作進展,關鍵是提醒老闆招人。

這乙個月期間,多與領導互動,帶上你的交接清單,順便提醒下你離職的倒計時,了解交接人到位情況。

盡可能站在領導的立場,大概表達的意思,去體恤老闆,要領導趕緊找個得力的人給他分擔工作,不然領導會忙不來。

4、與口風較穩的同事通個氣,說明自己正在辦理交接手續,對於公司的大廣播,大喇叭就沒要透露你的工作異動,不然會起個反作用。

5、保護好自己的利益,保留相關的離職證明。

既然決定要走了,萬一最後一刻領導還是不願意放人,一拖再拖,真要走勞動仲裁那一步,也不至於那麼被動。

好好交接,一般明理的老闆都不會有意的為難你。希望你有所啟發,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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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書林,更多優質內容總能比TA領先一步。我在紅書林等你,聊一聊職場故事和建議。跳槽的時候,用人單位是喜歡在職的還是已辭職的?

你離職的公司經理突然找你,說讓你回去上班,你們回嗎?

17樓:海德薇Hedwig

老闆布置的工作就按時做好,不要遲到早退。同時截圖系統中提交的離職記錄保留證據,該錄音的地方錄音。最後一天,如果他還是為難你,你就說你也是有大領導工作郵箱的,請你尊重我的選擇,不要鬧的如此不體面,威脅向大領導投訴主管的領導力、協調工作能力缺失,導致隊伍青黃不接。

如果他不吃這一套,那就繼續說你保留了證據,如果不放人,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18樓:人間清流

1.體面的分手

短期工作能做就盡量做好,不要讓人詬病,長期工作做的時候多寫交接,讓後續的同事很好的接手,山不轉水轉,給大家留個好形象。

2.不體面的分手

不鳥他……

19樓:過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嗯,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是申請,勞動法就是這麼規定的,沒有交接人,那是你公司的事,與我何干?30天後我走了,甚至可以跟你連招呼都不用打,該付的工資你還必須給我

至於提出辭職後的三十天內,被分配了更多的工作,你還得做,因為你在這三十天裡依然是公司員工,有履行工作的義務。

20樓:七号幽靈

憑什麼要幹?

心狠一點,按時打卡上下班,手機開飛行模式,工作能拖就拖,能去醫院生病就去生病,

把你的重心全放在自己身上,做乙個極致的利己主義者,人不狠站不穩,並且直接向領導暗示敢惹我必然取你全族性命!

怎樣,夠中二嗎

21樓:

畢業第乙份工作進來第乙個周我就想走但因為和家裡慪氣自己出來找的工作,嫌丟人不想乙個周就回家,就默默地忍了,想著攢三個月錢再另謀出路,結果上司預設我是個軟弱可欺的人,三個月裡聯合她的心腹瘋狂對我pua,最後我堅定提出辭職,她們就傻眼了,乙個和我關係還可以的師姐告訴我她們都沒想到我居然會提辭職。然後她們就拿出各種問題卡我,拖了整整乙個月(可能是誤會我找到下家了想把我下家拖黃),這乙個月每天我都著急上火,眼見要拖到下個月度了,我就索性坐在工位上玩,交來的工作接了不做,反正這樣還要結算我工資,不想給這樣的我發工資麻煩就抓緊同意我的辭職。這樣就算我上司有想法和我拖,她的上司也看不下去,所以最後我順利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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