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算盜竊罪麼?

時間 2021-05-08 08:58:12

1樓:法者li123

構成盜竊罪,但是否既遂存在兩種學說,目前主流觀點是取得控制說,認為行為人要取得對財物實際控制,才是既遂。本案甲將項鍊丟出窗外樓下,若樓下屬於較隱蔽的地方,一般扔出窗外樓下就認定行為人取得實際控制,認為既遂,客觀上被人拾取只是偶然因素。若樓下屬於行人經過的頻繁區域,物品極可能被人撿走,這時不能認為行為人扔出窗外即既遂,需要取得實際控制才認定既遂。

第二種觀點是失控說,被害人失去對財物的控制即既遂,這種觀點已過時,但目前還是有少數學者堅持這種學說。

另外,本案不構成入戶盜竊,入戶要求具有非法性。

2樓:九又四分之三

按照題主的理想情況來說,所謂的理想情況就是甲對自己的行為、目的全部承認。重點:全部承認,即承認自己扔首飾的行為是想將首飾占為己有。 那麼甲構成盜竊違法行為或盜竊罪。

這裡要看甲是如何進入到乙的家中的。

如果甲是使用撬鎖、技術開鎖、攀爬陽台、偷拿鑰匙等手段進入到乙的家中實施上述行為的,那麼無論盜竊的物品多少,一律按刑法中的盜竊罪論處。

題主問題的要點不在於首飾被路人撿走了。在於甲是否承認他的作案動機,也就是將首飾扔到樓下的目的是什麼。

3樓:小哥哥

這是赤裸裸的入室盜竊,雖然沒有得到贓物,但是盜竊罪的定性不以甲是否受益為要件,乙已經喪失了對物權的所有權。而且入室盜竊不論金額大小都要追究責任的。

盜竊罪的量刑問題?

Ye小二 如果像題主所說,司法機關在認定盜竊數額時,並不要求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有所預見,只要行為人所竊取的公私財物數額在客觀上達到 數額較大 數額巨大 的標準即可,那麼這種做法的確不符合刑事案件量刑上主客觀相統一的構成原理,也會給人不公正之感。但作為現實生活裡佔大多數的侵財案件,盜竊罪的發生情況...

詐騙罪和盜竊罪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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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車自殺是否構成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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