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盜竊罪留下案底,這個案底可以消除嗎?

時間 2021-05-13 04:04:34

1樓:法律諮詢師

不可以消除的,犯罪記錄終生都可以查到,乙個是提高犯罪成本,另外也是保留的前科材料,在服刑結束後法定期限中再次作案屬於累犯,從重處罰

2樓:禁言歸來

不知道,我覺得你可以找個朋友一起去派出所,讓他問問怎樣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你在旁邊觀察觀察。

我覺得電腦上有記錄就很難消除,畢竟消除就會顯示時間地點經辦人吧,我猜,哈哈。

想辦法讓社群民警或者他的輔警能給你蓋章,只要是用這個證明的人不上警察的內網,只看紙的話應該沒事,比如公司(沒錯我還是猜的)如果要無犯罪記錄證明,或者你自己造假,畢竟你朋友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你也看過了。

沒錯,我就是試試這種言論會不會被和諧,人家絕對是守法的好公民 ,如果你被抓了只是你個人行為。

與我無關,略略略。

3樓:律本律師

根據《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中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

雖然這種記錄並不對任何人都開放,但案底會在公安機關長期儲存,並可以查詢,對報考公務員以及特殊部門雇員的當事人的政審環節都會造成不利影響,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如果是敏感崗位如警察,軍人等工作甚至會影響到子女的就業

所以還是務必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盜竊罪的量刑問題?

Ye小二 如果像題主所說,司法機關在認定盜竊數額時,並不要求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有所預見,只要行為人所竊取的公私財物數額在客觀上達到 數額較大 數額巨大 的標準即可,那麼這種做法的確不符合刑事案件量刑上主客觀相統一的構成原理,也會給人不公正之感。但作為現實生活裡佔大多數的侵財案件,盜竊罪的發生情況...

詐騙罪和盜竊罪的區分

不懂裝懂 詐騙罪和盜竊罪的本質區別是 是否處分權人基於真實意思表示作出了對財物真實的處分意思。處分意思要求對財物的性質 數量等要有認識。根據你描述的兩個案例,前者對酒沒有處分意思,後者對多出的一瓶酒沒有處分意思。所以個人認為兩個案例都屬於盜竊行為。 二營長的義大利面 例子中的兩種其實沒有區別,這個例...

這種情況算盜竊罪麼?

法者li123 構成盜竊罪,但是否既遂存在兩種學說,目前主流觀點是取得控制說,認為行為人要取得對財物實際控制,才是既遂。本案甲將項鍊丟出窗外樓下,若樓下屬於較隱蔽的地方,一般扔出窗外樓下就認定行為人取得實際控制,認為既遂,客觀上被人拾取只是偶然因素。若樓下屬於行人經過的頻繁區域,物品極可能被人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