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邏輯學上說,下面這個問題這犯了什麼錯誤?

時間 2021-05-06 21:25:31

1樓:夢羽靈泉

因語言的簡化、多義性導致這個人在偷換概念

所以這是個口語語法不完整的語義邏輯問題,而不是這幾個概念之間有邏輯問題。

這是乙個省略所有格的情況,假設我是老闆

那麼完整的邏輯應該是,我的應該付錢,付了錢之後,這碗公尺粉就成為了你的

我的粉變成你的粉之後,可以行使你的所有權,並用它來換我的公尺線

在「我的」沒有成為「你的」,即所有權變更,之前,無權處置我的東西

所以這個事情就變簡單了,只要回答,我的東西在你沒付錢之前,並不是你的東西,就可以了

這是省略所有格定語的乙個例子,另乙個例子是特殊句式的表意多義性

比如說,否定加比較級的句子,在中文和英文中,都可以表示最高端,並且一般套用這個句式是為了加強感情表達力度。

「沒有任何東西比這頓飯更好吃!」

這句話表示:「這頓飯最好吃」

但是它按照字義來拆解,還可以表示一般性的狀態陳述:「沒有任何東西」這麼個存在,比這頓飯更好吃。

所以就會有下面的尷尬

「沒有任何東西比愛情更美好!」

「有一塊麵包就比沒有任何東西更美好。」

「所以有一塊麵包就比愛情更美好。」

邏輯問題≠文字遊戲

2樓:bbbbbb

那酸辣粉能換公尺線的前提是這個酸辣粉是顧客的,酸辣粉是顧客的的前提是他已經為酸辣粉買單了。問題就出在這裡,顧客沒為酸辣粉買單就要換公尺線,但是老闆也沒法要錢,因為這個店鋪都是吃完結賬。完了這顧客跟老闆來了個腦筋急轉彎。

tm的還想白吃?

3樓:張花花

我覺得那個顧客沒問題。硬要說有問題的是題目。到底是換了一碗還是又點了一碗,這很關鍵。吃不吃不重要,老闆收錢是看你點了什麼又不是吃了什麼。

看錯問題了,我還以為老闆要他付兩碗的錢……

4樓:揣瑞

酸辣粉並不是他的,他沒有拿酸辣粉換公尺線,而是拿未付錢的酸辣粉換公尺線,所以換到的是未付錢的公尺線。

先把公理明確了,問題才好回答。

乙個小小的處理這種問題的公理:交易的雙方持有的價值守恆。比如這裡,老闆給出公尺線之後,他相當於打出了一張欠條,只是欠條被信用所承載了。而欠條的價值等於公尺線的價值。

5樓:

「酸辣粉沒吃付什麼錢!」

「可你用它換公尺線了啊,公尺線你可是吃了的」

「公尺線我是拿酸辣粉換的!」

「因為公尺線是酸辣粉換的,

酸辣粉你沒有付錢,

並且酸辣粉換了公尺線就相當於需要為這碗公尺線付錢,因為公尺線和酸辣粉二者在性質上是類似的,

性質類似的事物在很多情形下是可以相互替代的,性質類似的公尺線和酸辣粉的互換就屬於這些情形之一,你吃了這碗公尺線而且沒有付錢,

你應該為不是你的而且你已經吃了的食物付錢,此處不存在什麼可以不付錢的合情合理的特殊情況,所以你應該為你吃的公尺線付錢,即使它是你用沒吃也沒付錢的酸辣粉換的」

6樓:沙都唯

偷換概念。

把【老闆的酸辣粉】偷換概念,變成【我的酸辣粉】。

違反了同一律,即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每乙個概念和判斷都需要保持自身的確定性,不能隨意變換

7樓:Ludwig Kant

「我用酸辣粉換公尺線吃憑什麼付錢?」 的前提是酸辣粉已經真正屬於你,而這個前提的前提又是酸辣粉你已付過錢。

所以當你還未付錢時,你尚不擁有對於酸辣粉的真正所有權,因此你並不能用它交換完其他東西之後而不付出代價。

邏輯學不好,這個答案看起來也不那麼「邏輯」,見諒。

8樓:

「我用酸辣粉換公尺線吃憑什麼付錢?」

這句話其實沒錯←_←

錯在這碗酸辣粉你沒付錢把它從店家的變成你自己的你就沒資格用它來進行交換。

9樓:姚公瑾

酸辣粉換公尺線的前提是你首先要擁有酸辣粉你點了一碗酸辣粉但你沒有付錢交易就沒有完成所以「你擁有酸辣粉」不成立那麼「酸辣粉換公尺線」 也不成立這個問題的毛病就在於老闆居然tm的同意了?!要麼是老闆沒有聽明白食客的意思要麼老闆裝糊塗如果老闆理解食客交換的意思的話還是上了一碗公尺線只能說明老闆也夠狡猾想著多收乙份錢結果食客也是個無賴

如果食客交了錢酸辣粉還沒有動要求換一碗公尺線老闆依然同意了那酸辣粉換公尺線就合理

10樓:楓銘

酸辣粉雖然沒有吃,但是用它來換公尺線的時候使用了它的價值,所以這碗酸辣粉是應該買單的。如果不為這碗酸辣粉買單,那麼酸辣粉就不屬於你,你就不能用它來換公尺線。

我說清楚沒?

11樓:陳里林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12樓:思拓英語教育

這句話裡面有個概念被混淆濫用了,那就是:換!

第一次,顧客用酸辣粉換了公尺線。

在這裡,"換"意味著:更換,重新選擇。對於即將要購買的東西有選擇的權利。

第二次,我為什麼要付公尺線的錢?我用酸辣粉換的公尺線!

在這裡,"換"意味著:同等價值的物品做等價交換。但前提是,這份酸辣粉必須是已經屬於顧客的,他才能做等價交換!

事實上,顧客沒有為酸辣粉付錢,他也就不能拿酸辣粉去等價交換。

所以說,這位顧客故意混淆了"換"的兩個概念,糊弄人!以上

13樓:

我驚呆了。高讚在那講什麼邏輯,卻完全沒有說到點子上,就因為字數多就得贊多,知乎真的已經墮落到了這個層次了嗎?

沒發現問題就出在『公尺粉是用酸辣粉換的』這個點上嗎?

你用一樣東西A跟別人換另一樣東西B,前提是A必須是你的呀?

酸辣粉你還沒付錢,因此就不是你的,所以你是沒有資格把他『當做自己的東西去換的』。

所以這個問題歸結為:

不是:我用『我的酸辣粉』換了『你的公尺線』。

而是:1,我要求你把『你的酸辣粉』換成『你的公尺線』。

2,我再用『我的錢』換『你的公尺線』。

此問題的詭辯關鍵在於:把沒付錢的『你的酸辣粉』偷換成了『我的酸辣粉』,這是詭辯技巧的其中一種:『偷換概念』。

14樓:fraction

用會計的邏輯講 :

他向老闆提出要酸辣粉,老闆把粉做好端到他面前時,就已經觸發了權責,他的錢包就有了一筆應付賬款(他的負債),老闆就有一筆應收賬款(老闆的資產),他把粉吃了也好、換了也好、衝進馬桶也好,帳都在,要把賬目平掉就必須付錢,這也是為啥說「結賬」,把權責賬務給結束掉。

15樓:沒有如果才有現在

老闆直接回一句,你哪來的酸辣粉換的?你自帶了麼?你沒帶不還得在我這買麼?你在我這買不還得給錢麼?草泥馬的,想賴賬還是想講理?老闆說完拿著擀麵杖死死的盯著吃公尺線的

16樓:葉酸有倆氫

如果店主說:」那是我的酸辣粉,我用我的酸辣粉換了我的公尺線,你憑的什麼換?」這樣就說通了吧。

這裡」換」其實是店主退下自己的酸辣粉,重新上乙份公尺線。而不是顧客拿自己的酸辣粉換上公尺線,顧客從不曾擁有過酸辣粉,也談不上換。

17樓:modour

換在這裡有歧義:交易兌換和更換調換。

從集合論來看,這兩個運算的物件不在同乙個集合,乙個的運算物件是飯和錢,乙個是飯和飯,這兩種運算和其運算物件構成的集合,不同範疇,運算不能簡單抵消;

從時序邏輯上看,要先用錢兌換,然後才能調換,不能相反;

從更高的邏輯層次看,吃飯就要得給錢!

這個邏輯提供了更高的抽象層次,對飯進行了抽象,不管是哪種飯都是飯,只要吃了就得給錢。飯換飯本質上對交易兌換無意義。

18樓:半畝

我試一下用三句話解釋這個問題:

(1)我不僅應該為我【吃】了的東西付錢,還應該為所有我【使用】過的東西付錢。

(2)「使用」是什麼意思?「使用」可以包含很多種行為,比如「吃」,比如「摔掉」,比如「倒掉」。顯然,「用酸辣粉換一碗公尺線」也是一種「使用」酸辣粉的方式。

(3)既然我用了酸辣粉換了公尺線,我就【使用】了酸辣粉。所以我就該為酸辣粉付錢。

之所以看上去,故事裡「我」的邏輯無懈可擊,是因為「我」的前提是「我只為我吃的東西付錢」,而這個前提是錯誤的。只不過是因為我們平常使用酸辣粉的方式大多是吃,所以這個前提看起來貌似正確而已。

19樓:learn

關鍵是酸辣粉沒給錢。

沒給錢,酸辣粉換公尺粉就不成立。後面客戶吃了公尺粉,所以客戶得給公尺粉錢。

所以老闆可以這樣說:

他說:「我用酸辣粉換公尺線吃憑什麼付錢?」

老闆說:「可是酸辣粉你也沒付錢的呀。」

他說:「酸辣粉沒吃付什麼錢!」

老闆:「酸辣粉你沒吃可是你沒給錢就拿來換了公尺粉啊」

20樓:北海夜行

「換」這個概念預設為是以己方的東西為代價獲取彼方的東西,之後我們預設買東西的話只有付了錢之後東西才是自己的,所以在這個情況下酸辣粉不是這個人自己的,所以「換」這一行為不能成立。這不是邏輯本身的問題,是人為的規定。如果有乙個社會裡規定東西只要到手就是自己的,那麼上述的情況就會是沒毛病的。

21樓:lwc

邏輯起點錯了啊。

沒付錢之前酸辣粉不是他的,他沒有資格用酸辣粉去換別的東西。

而且題幹裡故意簡化了購買流程,正常對話應該是這樣:

(老闆把酸辣粉端上來)

老闆,我改變主意了,想吃公尺線。

那酸辣粉也不能退!

over

22樓:

好像不對。因為付錢就一定吃粉不對啊,而是讓自己擁有一碗粉要付錢。

你點一碗粉不吃倒掉也要付錢..

能用酸辣粉換成公尺粉意味著你已經擁有這碗酸辣粉。

23樓:

題主所述情況中,分歧在於「換」是具有歧義的。

如果把「換」作「交換」理解,那麼「換」當然可以是不發生現金轉移的過程。我有一碗酸辣粉,你有一碗公尺線,我把我的酸辣粉給你,你把你的公尺線給我,我們可以不用相互付錢。

如果把「換」作「更換」理解,那麼「換」就變成了交易過程中的乙個步驟,本質上是成交之前更改具體事項,不影響交易的最終結果。不管換什麼,食客吃到飯、店主收到錢才算乙個完整的交易過程。

24樓:

我用酸辣粉換公尺線吃憑什麼付錢?

沒吃的酸辣粉交易就沒成立。

其實我想說的是這句話其實偷換了概念,這裡的換其實不是交換的意思,而是重新上的意思。酸辣粉沒付錢,使用者沒吃,其實交易還沒成立。相當於合同執行中變更服務內容。

合同執行過程完畢,使用者付款。

然後這個老闆就被繞了進去,認為這是兩個合同。以上。

25樓:六百八十寺

不要試圖從邏輯形式上找出問題,因為這是非形式邏輯謬誤:假兩難推理

非形式邏輯謬誤通常是比較高階的謬誤,很多時候很難讓你看出來。

正常情況下,我們買了酸辣粉就是用來吃的,就這麼乙個用途。

合理情況只有兩種:

吃粉,付錢。

不吃粉,不付錢。

通常認為,吃粉=付錢,不吃粉=不付錢。

但是在題設情況下,酸辣粉不僅可以用來吃,還可以用來交換公尺線,正是他的做法。

吃粉,付錢。

不吃粉,不拿去換公尺線,不付錢。

不吃粉,拿去換公尺線,付錢。

這其實是三種情況,不吃粉的情況下,還有兩種情況對應了付款和不付款。

選言三段論的形式是:「A或B;非A;所以B。」

我們覺得迷惑,是因為大部分人依舊深陷通常情況下,非A=B。

但是題設情況下,這人人為製造了第三種情況,非A=B or C,而且正好是C。

過程梳理:

老闆第一次質疑的是【為何吃了我的公尺線不給我錢】。

這人回答是【我用我的酸辣粉換了你的公尺線】。

老闆第二次質疑,形式上是【你沒有付錢交換酸辣粉】,實質是【酸辣粉所有權不是你的】。

這人回答是【不吃酸辣粉所以不用付錢】,繞開了實質上的回答。

此處應該是【不吃酸辣粉且不用來交換公尺線,所以不用付錢】,這是直指實質的回答,但顯然與事實不符。

假兩難推理:

「支援中國或支援美國;你不支援中國;所以你支援美國。」

——我還可以中立,我還可以都不支援。

「不吃粉,或者付錢;我不吃粉,所以我不付錢。」

——我還可以拿付錢的粉去換公尺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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