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駁「知識是人類共同的財富,因此不該為智財權付費」?

時間 2021-06-03 18:19:28

1樓:嘉權智財權-JiaquanIPLaw

你好呀。

確實是人類共同的財富,像專利一樣,申請專利之前,專利就會公開,讓所有人都可以知道。但是如果要使用,必須付出一點代價,不然你試下「免費」使用?

不過,對於這些人吧,讓他繼續自我聰明吧。

2樓:碧海

挺簡單回懟一下:

您說的太對了,知識是人類共同的財富,我建議您明天去學校讓老師退一下您孩子的學費,傳授人類共有財富怎麼能收費呢?還有順便您也找你以前的學校要求退一下學費。

這個邏輯本身很荒謬。

「知識是人類共同的財富」的前提,並不必然得出智財權不要付費的結論。

人們總說「公務員是人們的公僕」,你吆喝「公僕」給你當個僕人服務一下試試看

3樓:喪到深處就是燃

即使前一句話成立,也並不能推出後一句話,一樣東西歸全人類所有,並不代表人類中的每個人都可以隨便用。只能說明可以用,但是要付出代價。

4樓:咕嚕捨小二

你可以說:「不要用無私的大帽子來掩蓋自己的自私,在要求別人時,請先評估一下自己的立場,人類社會需要有序和規則,一切的自由都必須在此基礎上建立」。

5樓:天津子謙

知識是人類共同的財富,這話是從人類總體上說的。

知識是作品,凝結的是思想、方法與時間。鐵鍬、機器、農作物等凝結的是設計、材料、工藝與時間等。

付費取得的,是所有權、使用權,是部分轉的移。

我們所說的"知識是人類共同的財富",擁有的是取得的權力,不等於不需要付出代價。

天真的想入非非,以為是XX。只能說,太天真。

親們,是這個理不。

6樓:鹿將歸

知識是人類共同的財富,因為他們屬於自然法則。

但是智財權所保護的,是少數人通過對知識重新組合梳理融合提煉,而創造出的新的認知。

這是獨創的,獨創的東西不屬於自然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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