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的虛擬受限股是否合規?是否可以推廣?

時間 2021-05-30 07:27:25

1樓:Enkos

這是個歷史遺留問題。當時沒有有限合夥,所以華為才用了工會委員會。很多人說華為為什麼不上市,其實這也是華為現在不能上市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員工給工會委員會的這筆錢,在法律上無法定義為投資款。只能從合同角度分析。如果當時存在有限合夥,任正非必定選擇有限合夥。

員工做lp,任正非做gp,員工的投資款有名目,實控權也不會被轉移。

2樓:股權諮詢師張淋

一、華為的虛擬股權激勵是否有效?

華為家屬說:怕老公工作太辛苦營養不夠,給他帶過水果零食,可乙個連上廁所時間都沒有的人,哪有時間吃水果?

如一位負責華為日韓區人力資源,主管級別雖不高但已呆了20年了,一年分紅就有500萬,如果跳槽也許一年掙100萬都是很難的。分紅是大頭,工資變成零花錢,只有努力幹活讓企業有更多的利潤,才能得到更多的分紅,這樣的激勵機制一度讓華為的業績急速飈公升。

華為家屬說:很佩服華為的人資和績效考核系統,怎麼做到讓這些人拼死拼活的幹?

二、工會持股的虛擬受限股激勵

虛擬受限股,公司可獲得內部融資、保留股東權力,無需向員工披露財報等。

華為虛擬受限股,沒有工商登記,也沒經公證,員工連合同都拿不到,還願意搶著花錢購買虛擬股,員工憑什麼相信不會被公司騙?

華為每年都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包括任正非本人出差期間在酒店乾洗衣服的費用都要由自己支付;而華為以往有豐厚的分紅歷史,員工不擔心自己不是工商登記註冊的股東而拿不到分紅;還有任正非的個人威望和影響力,讓員工相信任正非不存私心。

一般公司的工會也許也可登記為團體法人,可是否具備員工信任的基礎?如果讓員工花錢配股卻不在工商局登記註冊,員工會接受嗎?

三、虛擬股激勵(超額利潤激勵+在職分紅激勵)

員工有收益權,無表決權,不承擔風險,員工也無需花錢購買。

如果公司願意,每個公司都可實施這樣的計畫,取決於創始人是否捨得與員工如此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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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

每個老闆都想有錢有閒,身心解放。

每家企業都想基業長青,百年傳承。

合夥人的時代,這些離不開股權的激勵

3樓:

這是特殊時期的非法集資,老闆們都想著用這種方法集資簡直是金融危機啊! 老闆們可以先做假帳或虛假交易讓公司看起來很賺錢,然後引誘員工購買高額股權,老闆們賣股權發家致富後公司就倒閉啦!

4樓:無小速

合規,不能推廣。

當年被26告過非法集資,老闆差點去坐牢。後來朱鎔基還是哪位大佬給予了肯定。深圳出了個法律把風險cover掉了。當時批了可能上千家吧,現在不批了。

5樓:

我來補充一下吧,所謂的全員配股其實是乙個泛概念,老闆這麼講主要是持有股份的員工比例相對於市場上其他公司要高,而且員工間股份多少差距之大簡直數倍於整個社會的貧富差距,沒辦法,股份本來就是為了留住核心員工的嘛,這點才是配股的最大作用,解決融資困難只是另乙個重要作用。對了,菊廠裡叫核心員工叫火車頭。另外,公司從2023年起將基本不再增發股份,改為TUP激勵,其屬性類似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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