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型企業家算從長遠看,對社會積極意義大還是消極意義大?能否證明他們的存在有歷史意義?

時間 2021-05-30 04:04:46

1樓:重複帶不來新生命

你在產生這個疑問的時候,已經默許了,科技的進步好像是缺了他們不可的

實際上還可能沒有這種身份會更快呢。你想想在當初馬雲拿著根棍子在他公司巡視的美景,就能大概知道,即便是所謂的科技創新型公司,監工/資產階級,也仍然還是他原來那個吊樣兒。

哦對了,還有東哥的兄弟。至於雷軍,在小公尺上班的人肯定知道,不過不能說,我是聽說過有從領導一層層往下暗示不要提年終獎的事兒,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但,私有企業想要盈利的邏輯,絕對不會有半點虛假。不信?等你去了切身體會體會以後比什麼都具體

企業不是做慈善的,所謂「社會責任」不過是宣傳把戲而已,它們只會做對它們有利的事,僅此而已。

不要因為他們不得不暫時帶來一點生產力發展,就要覺得它們是最有利於生產力發展的了。

至於「從長遠的角度」,如果是對於社會來說的長遠的話,任由他們把科技的發展權攥在手裡,這可並非什麼長遠的謀略

少雇人讓員工多做事,又能少上稅給國家,又能透支年輕人的身體和未來甚至包括生育慾望,完了可能還要讓國家把本不必消耗的醫療資源消耗在本不會生病的人身上,要麼就是這個人直接猝死企業只需要陪陪錢而社會卻足足損失了乙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才……而這些到頭來也不過是為了讓那些老闆過得更體面罷了。

2樓:李澤新

他(她)們才屬於真正的現代發達社會資本(家)持有者。因為,其承擔肩負著為維持滿足提高改善人類、社會和廣大民眾,生存勞動發展利益需求、水平、質量和狀態,生產創造開發提供各類有益(活與物態)集約型產業社會化勞動價值——勞動的「耗補、使用、交換和剩餘」價值的法定社會「職責、義務和使命」。故不是舊階級政治強制社會環境條件下的「貪婪投機趨利」,僅為維持滿足提高改善「自身、家庭成員和小階級政治集團」,生存勞動發展利益需求、水平、質量和狀態,開展進行各種投機性斂財活動的簡單資本所有者。

3樓:星火losen

為什麼不算?但也要肯定的是,資本家和資本家顯然也是不同的,有些只能剝削、掠奪,有些在剝削的同時還能搞建設。後者只要他們願意遵守司法、民主,是可以保留的

4樓:

是的,你說的這些人,他們才是真正的大資本家,掠奪全球的油水為自己所用,順便還能讓自己國家發展的更好,國內的這些老闆充其量算是半封建半殖民的地主和買辦罷了,對內利用資源不平等剝削,對外賤賣本國資源。

5樓:瑪卡鈀卡

你得明白剝削在概念裡是中性詞

是在描述乙個客觀事實

在市場環境下你是老闆

你員工勞動創造的利潤設定為100%

你會把100%的利潤都交給員工嗎那你還僱傭員工幹什麼你自己幹好不好開公司是為了賺錢的大哥

6樓:紅色的列夫

當然是了。我看你問「他們剝削了誰,做了什麼惡事」,那我覺得你可能不理解啥才算剝削吧,這邊建議你先了解一下剩餘價值理論。剝削簡單來講就是資本家私人占有生產資料,憑藉對生產資料的私人占有來剝削無產階級創造的剩餘價值;資本家剝削無產階級可不是單單說是對工人不好、幹點對工人壞事就叫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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