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人的書法更受推崇,是真的好還是「認為」好?

時間 2021-05-09 18:39:56

1樓:哈薩辛

審美有些時候是個人體驗,比如「情人眼裡出西施」。有些時候是集體達成共識,比如「經典」「典範」。對於我們每乙個個體而言,審美沒有絕對的標準,黑人美其黑,白人美其白,各美其美,跨界後發現對方不美,只是認同感上的差異。

不存在絕對的標準的「美」或「不美」。

一旦談論「書法「這兩個字,其實已經跳進了乙個有範圍與邊際的範疇之中。書法之美需要合於法度,而這法度,是在歷史的歲月中,一代人一代人探索出來的疆域,並不是憑空生出的東西,所以從「法」的角度,去分析古代種種優秀的作品,就會發現,他們是合乎傳統書法審美範疇裡的,所以它們是真正美的。

至於「認為美」,則是從經典的書法範疇外去看古代的書法。那麼眼中所看到的只是「圖案」,審美視角建立於「視覺效果」層面。這種跳出來看其實也未嘗不可,一些工藝美術字,老早就是由此獨樹一幟拓展自己的美學範疇。

開放地說,兩種立場並沒有什麼衝突,應該各自讓其蓬勃發展。然而,硬要說現代的某些「美術字」書法家即便跨界跳入古典書法範疇,他們的字還能比古典名作的作品要出色,或者有亮點,就是讓人失笑了。彷彿拉著乙個白人到黑人堆裡,還能理直氣壯地說那白人比黑人還要黑,多美啊!

2樓:

每一次臨智永,都被這些撇整得欲生欲死。

你覺得一一是真的好?

一一還是像某大V說的:不是不會不想寫,金農的探索真牛X。還是某沃教授說的技術不重要,某曾教授說的技術過剩。

3樓:孫皙

我不了解,但我想說說看我的想法!我感覺由於古代大多都是手寫,所以內容與用於寫下來的書法全都在表達。然後那個,如果要回答「喜歡是真的喜歡還是自認為喜歡」,我覺得要看「喜歡」的定義,但實在太接近了本來就都是感受w。

以及,古人的書法已經不會變動了,所以比較好研究?

4樓:北溫帶

當然是真的好,古代整個社會環境書法好的用處大,二古代讀書人平時用到書法或者是用毛筆寫字的時間相對現在多了去了,更重要的是古人練習書法可真的是從小下苦功的,心無旁騖,可不是當作才藝興趣培養的,題主怎麼竟然會以乙個現代人質疑古人書法?可笑!了,

5樓:王路

真的好。因為我們一開頭就學錯了。

你說是你從小到大班裡英語最好的人英語好,還是美中國人英語好?就是這麼個道理。

古人學寫字,拿的就是毛筆,上手就是字帖。不是對著印刷體來學寫字的。古人日常信件往來,記賬記事,張榜公告,無不是書法。今人怎麼和古人比?

當然,你拿今人寫的很好的,和古人中的文盲剛學兩個月字的比,肯定今人的好一點。但我們要比,就比的是最高標準。今人的最高水準,連古人的二流水準都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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