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騎電瓶車和自行車可以喝酒,開汽車就不行?

時間 2021-12-22 07:25:34

1樓:繁星

喝酒會降低人的反應速度,自行車電瓶車二三十碼的速度,降低了也能反應過來,而且二三十碼的速度就斷摔了也沒多大事,汽車就不一樣了!降低的那點反應速度可能就是生和死的區別。

前提是喝酒,而不是喝醉了,喝醉了馬路上去走路都是找死,更不要說騎車開車了!

2樓:凡人俗事

針對問題來回答,喝酒無論是開車還是騎車都是對自己和家庭的不負責任!!

這一點毋庸置疑

切回問題本身

汽車酒駕假設出事故的話,那是橫掃一片,尤其是在市區裡面。

1-2噸重的鐵傢伙在路上橫衝直撞,想想就讓人汗毛倒立,不僅害自己也會威脅到路面上其它行人車輛的安全。

而且汽車速度快,現在大部分都是自動擋的車,油門踩到底的話破百公里最多也就10多秒,再加上本身的重量慣性,以及飲酒後反應延遲,說一句危害公共安全都是輕的。

反觀兩輪的自行車和電動車,速度最快也就30km/h,本身質量也就2-300百斤,慣性並不大,如果撞到東西的話,本身的危害性要比汽車小的多。

所以,對汽車酒駕的查詢力度要大很多。

但是,真如開頭的那句話一樣,喝酒無論是開車還是騎車都是對自己和家庭的不負責任!!

套用一句話: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

生命高於一切

3樓:純白騎士UD

你騎電動車和自行車喝酒出事了你試試看誰的責任。。。

之所以一再強調機動車不能酒駕是有因為出事後機動車的危害更大;

其實現在不僅僅是要普及酒駕的危害,更要給不會開車的人普及相關的知識;

比如說,晚上照明條件不好的情況下,不要橫穿馬路;

在比如,不要騎電動車,自行車或者徒步上高架橋。。。

現在很多不開車的人壓根就不知道汽車在晚上的視野非常受限。。。

所以在強調不能酒駕的同時,普及其他的知識也是必要的;

4樓:須臾含霈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00周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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