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計畫生育期間被拋棄的棄嬰長大後仇視生父母的行為?

時間 2021-11-02 06:02:46

1樓:

匿了,我就是被抱養的女孩子,我很小的時候就感覺出來了,和養父母從來沒有捅破這層秘密,養父母有乙個女孩子的,我是妹妹,是被抱養的,姐姐是親生的。

現在我已經結婚了也有了自己的寶寶。生寶寶到現在從來沒睡好過,知道當媽媽多麼不容易

事到如今我要感謝我的親生父母把我送人。我對自己現在的人生很滿意。養父母對我很好,和姐姐一樣。結婚的嫁妝甚至比姐姐還多。

對於親生父母談不上喜歡也談不是討厭。沒有感情,自然也沒有感覺。如果有一天他們來找我,我應該還是沒有感覺,希望他們也不要來找我。

我是個喜歡往前看的人,爸爸媽媽只有我的養父母,我也只能孝敬他們,小時候生病的時候,媽媽邊哭邊說恨不得她自己生病。外公外婆也是對我疼愛有加。雖然他們已經不在了。

但是還是會很想念他們,奶奶也會把過年的壓歲錢藏在床頭,等我和姐姐回去偷偷地給我們,防著她的孫子看見。

其實我上大學幾乎都是我外公給生活費,爸媽出學費。現在我老公也很好,但是他永遠都不知道這個秘密,有時候我故意和他說我不是我爸媽生的。他說他絕對不信。

我的養父母把我養大,這如果是按生意說,這是一筆穩賠不賺的生意,所以對爸媽除了做到孝順,說什麼都是蒼白。對親生父母,只能說,既然選擇,永不相見,彼此安好,各生歡喜。

2樓:韋皮皮

看了那麼多所謂「認」孩子的父母,我就奇了怪了,都跟商量了好似的,三歲四歲不去認,七歲八歲不去人認,十四五歲不去認,一到二十歲,孩子大學快畢業了,或者工作了,嘿,一群群的「親父母」立馬冒頭出來認了。

你說這是安的什麼心?

乙個個淌眼抹淚的說當初怎麼怎麼不得已,如今來找「親情」了,可是,咱們能不能先把這二十年的撫養費先結一結?不說什麼養大乙個孩子要五六十萬,百八十萬,您至少拍個十萬塊,至少,拍個五萬塊?再不濟,給個兩萬塊,哪怕算是給人養父母的飯錢呢。

怎麼個個到這個時候,又慫了呢?

最後,那些蠢蠢的回去「認親」的孩子,做個試驗好嗎,有點兒殘忍。把剛出生的小貓或者小狗,從母親那裡拿走,扔到野外去,試試看這樣的幼崽能活多久?風和日麗的情況下,活不過3天,更別提什麼寒冬酷暑了,幾個小時就死掉。

把小孩子扔掉,就是把它給殺死而已。僥倖活下來的,不去報仇就算是大度了。

3樓:絕夢

棄嬰憎恨仇視親生父母,恨得有理有據,令人信服,並無不妥,沒殺人沒放火,沒什麼好指責的。

反而是題主,把那些生而不養父母的錯誤推脫給國家,這是犯政治錯誤啊,這種問題是怎麼逃過系統檢測的。

4樓:Whatever

要不然呢?感恩嗎?如何是我的話,有一天有對陌生人上門說他們當初為了生兒子不得已把我送我,現在想認我,我肯定不認。

開玩笑,養我的又不是他們,教我的也不是他們,為我付出一切的更不是他們,現在等我長大了掙錢了上門認了,當初幹嘛去了?對我來說他們就是跟我有血緣關係的陌生人。

5樓:fpmhfpmh

父母對孩子有扶養的義務,吧孩子送人其實就是犯罪。犯罪是什麼樣的我們都知道,別說仇視,就是把他們告到法院把他們判刑也不足為過。

6樓:

寫兩個身邊的吧。

1.前男友,他有三個姐姐,為了生他,他爸媽把二姐和三姐都送人了。

後來我倆戀愛的時候,他喝醉了哭著跟我說他爸媽這輩子最大的心願就是緩和和二姐三姐的關係。可是二姐三姐直接不理他們。

我以為是真的良心發現,要給二姐三姐賠償父愛母愛呢。

後來他買房的時候,跟大姐借了10萬,跟二姐三姐借錢,人家不給。他爸媽就道德綁架說什麼你親弟弟你都不幫,有沒有點良心!

呵呵,親閨女都可以送人,又有什麼資格談良心這個事兒。

2.我姐,是我爸媽領養的。爸媽一直對她很好,所有吃穿用度都比我好。一度讓我懷疑自己是不是領養的。

後來偶然間知道,姐姐原來是領養的,她家女孩子太多,就把她送人了。

她現在過的也不錯,有時候會想她親生父母是什麼樣的人,想見見。但是又害怕見了之後會心生怨恨和埋怨。從一出生就被拋棄,讓她很沒有安全感。

除了一些不可控制的因素如死亡,獲罪進監獄,其他拋棄子女的行為都是不可饒恕的。也沒有資格求得子女的原諒。

7樓:

不需要平息雙方仇恨,不需要原諒,不需要理解。

這算什麼社會問題,社會問題應該是拋棄女嬰,殺女嬰,不停生育公然違反國家法律,公然犯罪還被包庇,這才是問題。

被拋棄的孩子在養父母家好好長大了,原諒能做什麼?原諒彌補不了被拋棄的痛苦,不原諒繼續仇恨也不會造成重大案件。

至於理解就更可笑了,讓乙個被拋棄的孩子理解生父母拋棄她,理由是重男輕女?思想糟粕就不要拿來說服下一代了,知乎上看看到處都是重男輕女的故事,很多父母即使沒生到兒子也都好好養大了女兒,為了這事拋妻棄子那不叫人,人何必去理解sheng chu是怎麼想的。

我們之所以勸被拋棄的孩子不要仇恨,是希望她們放下過去的痛苦,過好今後的生活,不是道德綁架她們原諒人渣的。

8樓:錦衣破布

偏題一下吧。

座標東北,女孩沒遇見過。計畫生育之前,倒是有很多生不出兒子的人家從兒子多的人家抱回家裡傳宗接代的。

因為說句實話,在我們這裡兒子多的人家裡兒子真的不怎麼受待見,送出去很正常。而那些生了很多閨女還沒兒子的,閨女基本上都養的好好的。有的是當兒子養的那就是全家寵著的寶貝疙瘩。

計畫生育以後就幾乎沒有送養了,很多一胎女孩,有一胎半政策也堅決不生二胎,有二胎的基本都是為了兒女雙全,一胎兒子也要生二胎的。(我姨和我舅家都是,認可罰錢也要生個小公主)

少數有拼三胎要兒子的,家長跟我說他們多數都是關裡過來的,因為特殊時期裡成分不好的關裡人都在這邊換個身份就成貧農了。

到我的這一輩的時候,就很少要兒子的了。

我奶奶那一輩男孩被送養的很多,但有的長大了以後跟本家都很親,甚至有那種認祖歸宗,改名換姓不認養父母的白眼狼(養父母對他很好,幾乎所有財產都給他了)

不過我問過我家裡長輩。他們看來,要是孩子實在養不起了沒辦法,或是小姑娘受騙生下孽種不好養活,送人有情可原。可就因為看不上閨女就送人,那不恨他們恨誰?

你瞧不上我有本事這輩子別來找我,來找我了就別打著親生的旗號。

跟我想法不謀而合。

9樓:

匿名吧!

我也說乙個計畫生育時期被送養的孩子。

我媽的乙個同事,婚後多年沒有懷孕,想抱養乙個孩子。我媽正好聽說有個農村家庭躲在外面二胎生了個女孩,想抱出去。就牽了個線。

為避免孩子家裡後頭來找,是中間人先把孩子抱到我家,然後養父母才來我家抱的。聽中間人說孩子媽媽很捨不得,差點反悔。孩子在我家呆了幾天,抱來時候四個月大,養得白白胖胖十分可愛,一逗就笑。

孩子父母後來還拜託中間人捎了衣服鞋子來,都是新的,但是養父母沒肯收,退回去了。

孩子的養父母一家對這個孩子很疼愛,巧得很,一年多後養母居然懷孕了,又生了個女兒。都認為是女孩帶來的福氣,依然很疼愛她。過了幾年,孩子生父母不知怎麼打聽到了情況,託中間人來和我媽說,如果養父母不想繼續養大女兒,他們願意抱回去。

養父母當然拒絕,表示兩個女兒都一樣的,不可能放棄大女兒。並拒絕生父母看孩子,表示等孩子成年後想認再告訴孩子真相,讓孩子自己決定。

再後來孩子成年後,聽說生父母在徵得養父母同意的情況下看了孩子,但是沒有告訴孩子情況,只說是遠親。給了一筆錢給養父母,請他們添給女兒做嫁妝。女孩一直以為自己是養父母的親生孩子。

生而不養,有再多苦衷也是愧對孩子,被仇視不過是遺棄應得的結果。真有愧疚,請設法補償而不是道德綁架。孩子成年後再來二次傷害,更加讓人鄙視厭惡。

10樓:藍衣宸

這樣的人,不僅棄嬰仇視,全人類都仇視,他們為此還專門為這種人準備了個籠子。

刑法261條了解一下??

新年頭罪犯都要在知乎上受愛戴了?

11樓:檸檬水

仇視也不奇怪,我就是個棄嬰,我從小就知道我是被人撿來的,而且親生父母應該離我外婆家不遠,從小跟外婆長大,養父母家經濟也不咋樣,上面有個大一歲的哥哥,家裡就媽媽賺錢給我們讀了大學,現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他們不要再找來認親,因為我不會認也會讓我很糟心,你們過去的20年去哪了,偏偏等我快畢業了,然後叫人跟我媽說,想認回我,說什麼可以給我經濟上支援,還想讓我媽在我今年21歲生日上來認(so今年沒辦酒席),我媽還說你們不容易,怕是有毒吧,你們不容易還不是因為我是個女孩嘛,我媽說你們家也就是我上面還有兩個女孩,剛好丟了老仨的我然後生了個老四男孩,偏偏男孩有先天性心臟病,所以花唄,支付寶,銀行卡都給男孩吧,我不需要,還是能活的好好的,別再來找了啊,我就只愛我自己。

12樓:山木君

首先座標農村,90後,女孩,太多啦,我身邊大概有六個,其中五個是同班同學。要說仇恨生父母好像算有乙個,其他的只是因為沒見過生父母,所以無法確定啊。不知道養兒防老的那輩人是不是心安了,這輩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過活,我能多說一點偏題的就是,生長環境對人的影響真大!

同樣都是棄嬰,一大半被父母寵愛羨煞旁人,長大後性格好人也討喜,有的因為父母一方性格不好導致童年受苦受累,長大後依然被影響,還有的因為家庭貧乏,思想和眼見都被束縛很久,活不開,比如我。我對生父母沒什麼要說的,就好像路人甲乙丙,不了解無法發表意見,我唯一想說的就是,希望以後如果還有棄嬰出現,請盡力幫忙篩選一下收養人,對孩子未來還是較好的。我還算幸運,前23年活著只為生存,這兩年受婆家影響終於明白活著還可以多姿多彩,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現在敢想了並且覺得離我好近

13樓:乙隻特立獨行的狗

撫育子女是作為父母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是任何原因都無法推卸得了的責任,生而不養,何配為人父母?在90年代棄嬰均為女嬰,同樣反應出當時社會重男輕女的落後封建思想。既然男孩能養,為何生女孩就有因條件窘迫而被迫棄養之說?

拿計畫生育當擋箭牌,這完全是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無說服力的說辭而已。

退一步說,自己無力撫養,棄置他人,在做出棄養行為的時候兩者之間所謂的關係紐帶就已斷連。二十幾年的被棄養的情緒與虧欠,不是一句遺憾,一句畢竟血溶於水便能輕巧一筆帶過,並藉此來道德綁架。人都該為自己犯下錯誤付出代價,良心應該受到譴責!

不理解也是情理之中,誰也別抱怨或怨恨誰。如果說多年來心中實為內疚,但從未做出任何行為上的彌補,這種言語上所謂遺憾和愧疚的說辭,說出來也毫無信服力。

人都是感情動物,誰對自己有恩,都銘記於心。感恩之心當於給予對自己無親無故卻仍願視為己出的養父母,這其中的感情遠遠超過血緣之親。沒有感情的依附,單獨的血緣存在也毫無意義。

大家對待計畫生育的看法

我在想,如果,我有個哥哥 後來的我會不會不一樣 不像現在那麼孤僻,沉默 把什麼事都放在心裡 小時候我常常在想 如果我有個哥哥 被別人欺負了以後是不是可以告訴他 讓他幫我出氣 畢竟小孩子的事 爸爸不管媽媽不理 如果我有個哥哥 小時候我們肯定常常都在鬥氣 我搶了他的好吃的和玩具 爸爸媽媽肯定會語重心長地...

如何評價計畫生育基本國策?

我覺得越是小地方對上面的政策理解和執行就有偏頗.或者說缺少一些確切的標準 我媽跟我爸是二婚,爸爸帶了我姐姐,我媽當時懷孕四五個月了,結果被查出來了,把姥爺爺爺全都關到拘留所.最後很無奈只有把孩子流了.計畫生育是典型的計畫經濟下的做法 今年出生多少個孩子,就需要生產多少食品日用品,就需要保證多少醫療教...

如何看待明知計畫生育政策仍然超生的人?

公民的生育權是一項基本的人權,公民的生育權是與生俱來的,是先於國家和法律發生的權利。作為人的基本權利,生育權與其他由憲法 法律賦予的選舉權 結社權等政治權利不同,是任何時候都不能剝奪的。1968年聯合國國際人權會議通過的 德黑蘭宣言 提出 父母享有自由負責決定子女人數及其出生時距之基本人權 1 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