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國家法律正在逐步完善,為什麼地方上還有很多事情不能依法辦事?

時間 2021-06-11 20:14:38

1樓:祿棗福梨

在我們國家,法律神聖很大程度還在口頭上,即便有尊重也是不穩固的,因為從根子上講我們法律的落實並不靠法律本身,而是靠其他力量。雖然你的問題是地方,但我加一句,不止地方。我說的不是具體案例,我只是分析其普遍存在的原因。

供你參考。

法律之所以不神聖是我們傳統社會利益分配模式和由其產生的觀念決定的。傳統社會是家族為中心的,大家一輩子幾乎都和親戚打交道,甚至我們還擬制了親戚關係,比如現在年輕人不還喜歡用「大叔」這個詞麼。這種關係決定了利益分配模式,很明顯這是一種一碗水很難端平的模式。

今天改革開放這種利益分配模式仍然大面積存在,又是傳統觀念的反作用,要改變人的觀念很難,需要特定環境很長時間或者機遇,你可能聽說在上海的人比較守規矩,這其實很大程度是西方租界對法律尊重觀念的影響,而且正好上海是移民來創業的地方,為了創業成功牟利,必須合作,調動一切和他人有關的社會積極因素,所以必然透明化、平等化,隨之改變的是尋求就業人的習慣。移民大多是希望擺脫家鄉貧困或者尋求更大利益的人,和家鄉環境或多或少有些格格不入,所以更願意在上海打破舊傳統。如果說上海是乙個相對有利於法治建設的地域。

與之相反例子是東北,現在有句話「投資不出山海關」,很多年輕人離開東北,正好是深陷傳統利益分配模式,失去競爭動力的極端。

由於這種傳統模式和觀念,我們的文化很大程度是維持既得利益的隱秘文化,換言之如果人被吸納入既得利益體制,代價就是因沒有競爭產生的能力退化,所以這時人們很自然更追求和依賴關係圈子,大家都知道這種關係肯定見不得人,且肯定不會和他人分享,所以要隱秘,這恰恰和法律的平等和公開精神背道而馳。

既然隱秘的心態和關係圈子的觀念關係密切,因此乙個維護自己利益主要限於依賴關係的人,因為隱秘有用所以他覺得透明度沒用,因為靠關係到位就能實現自己目的,所以他不相信外人。如果事實複雜到超出他們已有的經驗之外,他們很可能會依據已有經驗產生「既然我吃虧是關係的問題,我和有權有勢的人沒有關係,而其他人可能有關係,我又不認識人家,無法可想,怎麼辦呢?那麼這個人最好是好人,就像我身邊有些人不吃關係一套,或者大家都有關係,他還能一碗水端平」這種想法,即便這種人極少,但這是他們能想到的唯一選擇,當然這些地方的法律執業人員也是這麼想的。

這種觀念的對法治實現是極為惡劣的阻礙,因為說來說去,這是勝算很小的賭博,輸了他們仍然不相信法律,而是等著再賭一把,這會惡性迴圈直到法律徹底被拋棄。

所以中中國人相當一部分不理解不承認實現「法治」的前提:即法律寧可假設所有人都是自私的,而不要押寶在概率極小的好人身上,所以法律是普適的;因為所有人必須共同遵守才能保證法律存在,所以法律是平等的,不分內外人;因為大家都知道法律的內容,才能相互監督對方是否守法,所以法律是透明的。

進一步往前推,我們國家推動法治是自上而下的,為什麼不能像西方自下而上呢?我們知道萬眾一心力量更大,但上面說過中國的地域和觀念差異極大,所以不可能自下而上。西方法律的觀念及之後產生的制度自然約束他們認為最需要尊重法治的階層,中國也是約束最需要尊重法治的階層,這點其實是一樣的,只不過二者國民不一樣。

當然還有乙個問題是,依靠我們的方式什麼時候法治能實現呢?這又是另乙個問題了。上述是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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