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應該怎樣維權

時間 2021-06-09 13:26:05

1樓:蟲子

當時我工作的地方是福建泉州工藝品廠得彩繪技師,因為是屬於計件工資,工廠也沒有按規定跟我們簽訂合同,我在工作當中受彩繪顏料影響身體出現問題,當時需要辭職,工廠就不批,因為那個工廠從來沒有辭職的先例,都是壓乙個月工資,拿了當月得工資就自己離職,我就去找了相關領導並說明了情況,然後還是不行,最後處於無賴我就如找了當地所在的勞動部門和律師諮詢了相關的情況,還有資料主要就是體檢報告之類的。

後面資料找齊,諮詢了相關法律程式上的問題之後,工作人員建議我在跟公司協商,並說明走法律程式得意願,就這樣我又一次找當領導協商得時候剛開始也是不答應,但是我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走法律程式得意願表達出來之後領導同意了,就在當天就給辦完了一切離職手續,並做了補償。

做為正常的離職員工,我們都要學會去了解我們應有的義務和權力,在遇到我們的權益被侵害的時候要學會用正常的程式和途徑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2樓:李子洋

其實,大多數情況下,離職員工的獎勵類工資都不會足額發放,除非獎勵工資的計算和發放方式寫在勞動合同中,且沒有和其他約束條件相悖。

換句話說,獎勵雖說是對過去工作表現的肯定和嘉獎,更多的是對之後工作的激勵,也正因為如此,很多時候對離職員工的部分不足額就是這個道理。

話說回來,作為在職員工,在提出離職前,就應該把一系列的狀況都考慮在內,包括獎金、提成、津貼、福利類的保險等等各種公司方提供的經濟形式或軟性的專案。如果可以的話,最好是在提離職的時候和team leader談清楚,離職時,如果還有未兌現的,不簽署含有免責條款的檔案,以避免白紙黑字留下的證據。

不過,職業生涯規劃少說也有幾十年,不要太拘泥於眼前的些許利益,要從長計議,本來跳槽也是為了有更好的前途和發展,不是嗎?

一些拙見,見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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