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時間 2021-06-09 11:44:42

1樓:辰辰不知道

簡單說下自己觀點。

首先民事訴訟是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說白了就是人民之間的矛盾,那人民之間的矛盾相較於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就少了很多嚴肅的成分。說白了就是不那麼「高大上」。

既然解決人民的糾紛,就一定要讓雙方盡量都心服口服,而直接進入審判程式行使國家公權力的審判權顯得不那麼平易近人。因此才會出現糾紛解決多元化的方式。你可以找人民調節委員會,你可以和對方當事人和解,你可以找仲裁委。

即使進了法院的門,很多法官也是建議先行調解。

所以多元化的解決方式說白了就是為了乙個目的——更好地解決人民之間內部矛盾,同時節省一部分司法資源,要知道中國人口那麼多,法官壓力都很大的。我們上學期有法官進課堂的活動,那個民庭的法官平均一天要開兩次庭,有的時候要開三個,可想而知,如果沒有多元的解決方式,就會有更多的案子直接進入法院系統。

法律,是有溫度的,尤其是民法,更提現人最基本的屬性。

2樓:

民事糾紛主要目的是解決矛盾,有些矛盾如果單靠耿直法官判決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有時往往引發更多矛盾。於是類似撫養權糾紛,離婚等,訴前調解,居委會調解,都是很好的介入方式,能夠更好的解決問題。

民事糾紛,對方開口要10萬

王慶林 她老闆不一定敢出這個收入證明的。看他五險一金交了沒,交夠了沒。沒交夠的話,老闆說不清楚了。萬一五險一金都沒交的情況,月薪5萬,年薪60萬,減除6萬,還剩54萬。個稅要繳約11萬。沒繳的話,這個是數額較大,構成逃稅罪了。就算你賠她10萬,她也一分拿不到,還得進去。就算稅務不移交司法,只做行政處...

民事糾紛,請求大家給我意見,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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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解解決的簡單民事糾紛又被起訴索要更多賠償合理嗎?

不懂裝懂 不屬於敲詐,訴訟是合法手段。你可以根據治安調解達成的協議來主張損失已經履行完畢。現在再提賠償是對前協議的違約。除非前協議存在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 否則上法庭法院也不能支援對方訴訟請求。 磨鐵律師 訴訟還是技術活,正常的話,您提交合同,跟法官說此事已解決就好。但您對比下對方的訴訟請求與合同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