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請求大家給我意見,十分感謝?

時間 2021-06-04 13:38:26

1樓:公尺老頭

這種修路產生的糾紛最麻煩,我經歷過幾個,都搞得精疲力盡,太累了,案件材料做個幾十份,調解還吃力不討好,雙方都認為警察跟對方關係好。

1.報警,鄰里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可以先予以調解,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就按刑事案件程式走。

2.去司法鑑定,事後乙個月也沒關係,主要看看是否達到輕傷標準,我給你個鏈結,你先自己看看。

3.不排除對方和當地鄉鎮府、派出所關係好的可能,不管怎樣派出所都會按法定程式處理,但是派出所沒有調解成功的義務,所以派出所不調解你別瞎想,司法所不調解就不應該了。

2樓:危邦不入

瀉藥。這種事雖然很小,但是確實對當事人影響很大,何以立國?看幾遍CCTV就能平復?尤其感覺官匪是一家,挫敗感強烈。

修路手續完備,任何阻路行為都絕對夠成違法。對方自稱地權是沒用的,土地證,承包書才有用。對方阻路,報警的話應該由警察制止。

雙方動手,這在現有處理方式中,就有些難講,在美國更講防衛權,在這裡一般是個看個病,互報醫療費,除非有一方構成輕傷等級。你可以帶你奶奶去做鑑定,構成輕傷,對方應付刑事責任,張藝謀鞏俐拍的那個什麼電影,就是這個意思。

手機打字,簡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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