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被人撿到不還與被職業小偷偷走哪個更可恨

時間 2021-06-08 03:02:32

1樓:早點睡覺QAQ

瀉藥,兩種情況都遇到過所以決定答一發。

其實吧我覺得,不長心的自己更可恨。

曾經把手機揣大衣裡聽歌,歌聲突然斷了手機也沒了,而且還是兩次,同乙個坎我摔倒了兩次。還有買麵包時候,左手拿夾子右手拿著盤子,順手就把手機放在麵包店的經歷。

覺得自己是個憨憨,從那以後改掉了喜歡把手機拿在手裡的習慣,並且每一次把手機放進包裡都會記得把拉鍊拉上。

再也沒丟過手機。

丟手機不算什麼大事,與其怨小偷氾濫,怨別人撿了你手機不還很缺德,不如告誡自己,絕對不要有下次了。

2樓:阿金啊

撿手機不還,是你自己的問題

被小偷偷走,是那小偷的問題

你丟手機是你的事

別人撿手機是別人的事

你的手機保管保管不當是你的事

你的手機被小偷偷了是小偷的事

你要是保管好

不丟手機

不給小偷機會

大家都沒事

#某髒話)知乎給我推送的都是什麼問題。。。

3樓:x.y

被撿不還吧。

被偷肯定第一時間關機,等於完全沒希望,就不會過多關注了。

被撿不還說明還能聯絡上,然後再滅絕希望,受二次傷害啊

4樓:Hello 睡神

後者可恨,且「偷竊」與「據為己有」可以看作兩個部分。

不還的行為是被動的,也相當於只做了前一部分;被偷是主動罪行,相當於兩部分兼有。

這樣看來,無論是所為所需要的心理破壞還是行為程度上顯然後者更深。

5樓:糖姑娘er

要我回答的話,就是無論前者與後者,我都是恨自己!

為什麼呢?

因為,我自己要是小心保管的話,我就不會把手機弄丟給別人撿到不還的機會。

因為,我要是自己防範意識高點的話,我也就不會給到小偷可乘之機所以這問我的話,我就是自己更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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