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機被判侵占,成了終身案底,應該嗎

時間 2021-06-05 07:10:08

1樓:健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2018-04-07瀏覽 5058

整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內容如下: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

察院。主旨

本條是關於不起訴的規定。

釋義,一是增加規定對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二是,將第三款中的「扣押、凍結」修改為「查封、扣押、凍結」。

本條共分三款。第一款是關於人民檢察院應當決定不起訴情形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應當不起訴的情形包括兩種:

一是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包括犯罪行為並非本犯罪嫌疑人所為,以及該案所涉行為依法不構成犯罪。二是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即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屬於刑法規定的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及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這些情形,法律規定免予刑事責任,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的

決定。第二款是關於人民檢察院可以決定不起訴的情形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其中「不需要判處刑罰」是指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即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免除刑罰」則是指刑法各種法定免除刑罰的規定中規定的情形,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中止犯、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規定中關於免除處罰的規定。必須著重指出的是本款所說的「犯罪情節輕微」中關於犯罪的認定,只是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工作中的認識,而不是確定犯罪嫌疑人有罪,一旦依照本款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從法律意義上講,被決定不起訴的人是作為無罪處理的。

第三款是關於對被不起訴人及其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如何處理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如果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

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這樣規定主要考慮檢察機關不是行政機關,由人民檢察院執行行政處罰、處分與其機關的性質、職責不符合,對被不起訴人的行政處罰、處分應由有關主管行政機關作出,但人民檢察院有提出檢察意見的權利,這樣有利於其監督職能的發揮,也是法律對其職責提出的要求。

2樓:龍哥

既然十年前已經經法院判決了,你也不用再在知乎上問應該不應該了,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

既然能以侵占罪判刑,你就不用考慮對方有權有勢的問題了,肯定是對方找到你你也不願歸還才被判刑的。如果說對方說是你偷的,而且有權有勢可以左右法院判決,那判決的罪名就是盜竊罪不是侵占罪了。

本來主動把手機還給人家,這是一起拾金不昧的事情,你可能會多乙個朋友。結果,一念之差導致現在這個局面,只能說不應該,也不值得!

當年錯就錯了,如果那麼多年過去了,你還認為是人家的問題,那你確實要好好想想了。

如何看待大媽撿到手機,索要報酬不成,把手機摔了,大媽應該負什麼法律責任?

羊類公敵 首先說一下可能的罪名。1 故意毀壞財物罪。2 敲詐勒索罪 未遂 3 尋釁滋事罪。寫到這裡,有專業背景的同學一眼就能看出來,尋釁滋事罪實在是太合適了,事出無因,任意損毀他人財物,追訴標準低。簡直是萬能罪名 我那 我記得孔子的思想觀特別正確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金於府。...

如何看待大媽撿到手機索要2000元不成怒摔手機?

看到這個問題,發現法盲很多哦,普法教育要加強。這些情況都有法律規定,只是在執行中有一定困難。但因此就出主意告偷竊搶劫的,簡直暴露智商。 李鄲 因為法律缺失。拾金不昧 不是沒有成本的。不進行合理補償就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要求絕對的 拾金不昧 只會降低人歸還失物的慾望。結果是失主更加不可能找回自己的東西。正...

撿到手機後把手機卡拔了,這種行為屬於偷竊嗎?為什麼?

Jianh Ai 什麼手機呢?iPhone的話你可以去問客服,可以有償還機。不過一般被找到是不可能了,基本就是自己的或者被轉賣到華強北。我這個小鎮有人丟了手機就沒找到。因為是全新的,連賬號id都沒登上去。怎麼樣都找不到。 啟航 不算偷竊,但如果不聯絡失主歸還的話就可能屬於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罪。定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