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固定勞動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呢?

時間 2021-06-06 17:37:00

1樓:

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勞動合同。

特點:(1)合同書只約定合同生效起始日期,沒有確定合同終止日期

(2)非絕對無期限,可依據法規解除、變更、終止

簽訂情形:

1.協商簽訂:用人單位、勞動者協商一致,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強制簽訂:勞動者提出、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

(1)連續工作滿10年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國企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

(3)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無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非因工負傷、不能勝任工作情形

3.推定簽訂:自用工日起滿1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樓:濤哥解答通俗易懂

你首先要明白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合同的區別!

勞動合同是基於《勞動法》對雙方合法的保障~無固定期合同是企業單位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一年後自動認定簽訂了無固定期合同~

無固定期合同如果離職是可以要求賠償雙倍工資的。除了不好舉證,其他好壞你自己考慮。你懂了嗎?

3樓:放心籤電子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有明確終止時間約定的合同,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是指無確定終止時間約定的合同。這就是兩者的區別。

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影響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都一樣,沒有什麼變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樓:落日

簡單來說,無期限勞動合同就是所謂的正式工,有期限勞動合同就是所謂的臨時工。勞動合同是用於保護勞動者的權益而不是限制勞動者,如果在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無法定理由開除你那麼就需要支付你補償金,如果是你主動離職,那麼是沒有補償金的,其他就不會有什麼影響了,注意離職要走法定程式提前30日提交書面離職申請並保留證據,不然可能會產生賠償問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怎麼計算?

奈奈姐姐 首先我們要明確不論是簽署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企業裁員都必須給予補償,只不過一般情況下,簽署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大多在公司工作時間較長,所以根據 勞動合同法 裁員時給的補償就會多,因為補償金額乙個重要的參考因素就是工作年限。年限越長,補償金就越多。所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嗎?為什麼?

深圳律師劉琴 找法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乙個疑問,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如何解約?其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一般的勞動合同在解除方面並沒有太多的不同。協商解除協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36條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見,無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有利麼?

ZS法律諮詢負責人 需要綜合考慮。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約定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定情形 下列情形,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 對應前款 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