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訴訟時效制度?

時間 2021-06-06 11:26:36

1樓:自來卷小姐

就是告訴你什麼時候可以找法院幫忙,法院不會無休止的給老百姓處理陳芝麻爛穀子的事情,但是如果兩邊都想撿起來辦,那就接著辦嘍。

2樓:崇向君

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 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

起, 如果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 當時效期間屆滿時, 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

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訴訟時效可分為一般訴訟時效和特別訴訟時效。一般訴訟時效為二

年。 因房屋買賣合同產生的糾紛適用一般訴訟時效。

舉例來說: 張

三、李四於 2013 年 1 月 1 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辦理完物業交割後,

李四於 2014 年 1 月 1 日發現張三拖欠 4000 元物業費尚未繳納,過了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訴訟時效屆滿,李四向法院起訴要求張三承擔 4000 元物業費, 如張三向法院提出訴

訟時效已過, 則法院不予支援李四的訴訟請求。

3樓:小水哈

說白了,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有冤盡早申,有屈盡早訴。其實訴訟時效制度的存在也是為了能讓當事人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人多,事兒也多。過了訴訟時效再去起訴,一方面對於證據的儲存不利。最重要的還是一些訴訟標的變更這一方面。

你比方說,有人借錢不還。沒有訴訟時效的話,出借方完全可以過個十幾二十年的再起訴什麼的。利滾利的,豈不是要把不還錢的人坑死。

雖說是他自己作吧。不知題主能不能明白哈。反正這制度的存在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此欠條訴訟時效過了嗎?

李蒙 呃。這個借條的字有的看不懂。2015年2月18號結 什麼 以上全 什麼 然後下邊是金額。如果是2015年2月18號結清欠款,欠款九萬五。我是這樣認為的 因為民法總則已經生效,且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變更。由於你這個借條是在民法總則前簽的,我覺得是從民法總則生效的時候開始,因為法定原因,重新計算訴訟...

怎麼理解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一般保證訴訟時效中斷 而連帶保證則訴訟時效則不中斷?

Charles Dang 高讚回答很精彩,我是這麼理解的 故事還得從 棠邑小廌 回答裡那個參與擔保法解釋制定的前法官說起,我不知道立法者此處真實的想法,但是書上的一張圖引起了我的思考 可以肯定的是,主債務訴訟時效在起訴或申請仲裁時 訴訟週期開始時 中斷,在訴訟週期結束 法律文書生效 時開始重新計算,...

物權保護方法如何適用訴訟時效?

書劍 因為物權不適用訴訟時效,因此在選項中看到使用訴訟時效的債權的就選了就好。其他方面,各位大佬已經分析得很好了 不過題目起得不太好,我就不客氣地修改一下啦 這個問題一點也不小,答案也是正確的。先看 民法總則 的規定 第196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 請求停止侵害 排除妨礙 消除危險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