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全款買房未裝修,結婚時怎麼做才能保障雙方權益

時間 2021-06-03 12:10:09

1樓:王幼柏律師

1.要求男方裝修好房子應該支援。房子並沒有加上女方的名字,顯而易見,這房子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婚後房子肯定是保值的,如果女方拿嫁妝裝修房子,很明顯,這嫁妝會在結婚後逐年貶值。我們做個不好的假設,如果有一天倆人鬧離婚,當年這15萬還能值幾萬?

2.如果將房子加名並且雙方按份共有是比較合理的,在兩人事先約定房子是按照份額共有,當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如果雙方有協議應當首先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在房產的具體分割上,應根據雙方對取得房產貢獻的大小來決定各自份額,同時適當考慮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確定房屋的產權歸屬為一方所有,並由取得產權的一方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金。

3.雙方可以通過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來互相保障雙方的利益。

2樓:墨爾多Xscan

法律是公正的,即使寫到你老公名下,也沒有你的份。除非你把房子賣掉或者加你的名字。

另一種方法是,你們兩口子再買一套自住。就是把這個婚前房子租出去,你們收租金還房貸。。。還有一種方法是用婚內財產多花在自己身上:

比如給親戚朋友多送人情,多買個人物品(包包、衣服),多報培訓班提公升自己增值自己。。。

3樓:feiniao8792

女方父親要求基本合理,不要彩禮不給嫁妝,房子完全男方家負責裝修。婚前男方父母的房子,跟女方沒有任何關係。但要10萬酒水三金不合理!

女方辦酒席要男方出酒水錢的意思麼?先不說10萬辦酒席是富餘還是不夠,為什麼女方辦酒要男方出錢?收得份子錢歸誰?

男方出錢,是否收的份子也歸男方?當然要男方給買三金的要求正常。

女孩第乙個條件有點異想天開,還過戶還公證。為什麼男方父母的房子要過戶給你們?女孩要這麼做,無非是擔心萬一離婚還能得到一筆補償。可女孩為這個房子付出了什麼?

第二個條件基本合理,但出彩禮出了,嫁妝也必須有。或者不出嫁妝,彩禮給女孩給小兩口用,不能給女方父母。

生活要兩人去奮鬥,不是靠父母給多少,不要斤斤計較,10萬塊可能現在你覺得數目不小,過幾年你會覺得區區10萬去爭的面紅耳赤很不值!況且小兩口以後過的幸福和諧,男方父母自然也會多付出,以後能幫襯你們的多呢,何必在乎婚前這一點。

4樓:

別人的婚前資產,輪不到你指手畫腳吧。

你沒出錢,分你多少份額呢?家電沒多少錢,按照實際出資金額劃分嗎?

給彩禮,你們也要給嫁妝。

5樓:高小穎砸

別人的房子,跟自己也無關,但自己的財產也不應該收到損失,兩個人能寫協議盡量寫好協議,不想寫協議的,婚前財產也是他的,如果女方裝修了,留好憑據

婚前男方家全款買房且已經裝修過,以「風俗」為由讓女方修補老舊的裝修 買家電,並且不加女方名字,合理嗎?

洛希 這男方家吃相太難看了吧?人家女方又不是只讓加名字,都提出按出錢比例公證了,還這麼算計。那你不願意加名字,你別讓人家裝修啊? lily wong 安徽這邊的習俗原先還是男生準備房子,女生送裝修或者車,或者兩者。但現在新婚姻法出來,男生家庭一般不會要求女生出裝修。不過若是家庭相當,女生會陪輛車,我...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離婚時女方能否分得房產?

可以!女方可以分到30 40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後加女方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時女方肯定是能分的。具體能分多少需要看實際情況。如果加名登記為按份共有,離婚時,按照登記產權比例分割就可以了。如果沒有登記為按份共有,那麼就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房產一般會對半分割,但你們這個情況比較特殊,是男...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房子在男方父母名下,男方父母要求裝修費男女方一起出,合理嗎?

單純從某一方是否佔另一方便宜的角度來看,公平合理。房子的產權屬於男方父母。如果換一種說法 男方父母免費將房子租給夫妻居住。那麼平攤裝修費的做法,是不是就可以被人理解了呢?如果把裝修理解成對房產的投資,那麼女方份額沒有在產權上體現,女方吃虧了。但是,實際並不是這麼回事。裝修是消費,花錢提公升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