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買房要求女方裝修合理嗎?

時間 2021-05-06 06:00:10

1樓:大山無柴

如果是男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寫雙方的名字,那麼女方出資裝修,就很符合雙方成立乙個家庭的意思啦。如果男方出資買房只寫男方的名字,那房子只是男方的,女方要倒貼錢給男人裝修才嫁得出去,那得多難看多低賤喔?

2樓:

一條心過日子過到歸西,一心一意,遇到什麼困難一起解決,就合理,兩個人是真心想過日子。

要是現在社會大部分都沒有過去的實在了,就不太合理了。

3樓:

把裝修費用打一張條,做法律公正,婚前這屬於個人財產,如果離婚或者談不妥,你有權利要回。婚後都是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你這筆錢就是打水漂了,因為房產與你無關。

4樓:versary

不合理,不合理,絕對的不合理!!!千萬千萬不要答應!!!

現在大家都知道,房子是公升值的,裝修什麼的是貶值的。幾年過後,你的裝修一文不值,而房子的價值卻穩定地在那裡。

如果是他婚前買房你裝修,那房子完全是他個人的財產,你倆有任何糾紛問題,你錢白花,房子他白得。

你不妨問他如果你負責買房而他負責裝修,你看他同意不同意?9成都不會同意的,會這麼提議的擺明了就是想佔你便宜。他如果同意了那就讓掏裝修的錢唄你正好。

當然,最好還是你倆同時出錢買房,一起付首付。如果不行,那你也別掏錢裝修,讓他自己掏錢去。

5樓:舜宇魚粉

實際情況沒有上面說的那麼誇張,真要那麼誇張那世界上就沒有可以託付的人了乾脆自己過算了。

,不過我建議別這樣壓力太大,年齡大了會壓抑。

沒能力出錢裝修可以跟男朋友商量雙方共同出資裝修從簡。

不願意加你的名字,那就先結婚再買房子那時候加不加你名字都是婚後財產,你可以去抖音了解些法律知識。

6樓:胡侃框

算是半個法律從業者吧,你的情況我們曾經接過一起相似案件。女方和男方戀愛期間,女方為男方的個人房產支付了裝修款86000元,但後來雙方分手,女方要錢男方不給,女方起訴到法院,通過女方手裡的證據,最後支援了67000元可被認定為女方支付的裝修款,如果你不想以後發生意外,可以在每筆支付或者轉賬上,註明是裝修款,再加上聊天記錄等輔助,是可以要回裝修款的。如果沒錢裝修,就直接說,給彩禮之後用彩禮裝修。

7樓:劉劉劉

不合理,房子會公升值,而裝修卻一值會貶值。男方買房,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財產,產權上和女方無關,說句不好聽的如果掰了,裝修又拆不走,所以男方沒錢裝修就不要裝修。女方有裝修的錢還不如去買個小套間付個首付呢。

至少還是自己的婚前財產。

8樓:一葉知秋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合理如果是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我覺得就一點過分了,為什麼要女方裝修呢?又不是女方的房子,如果要女方裝修你還不如直接嫁給女方算了,我相信這樣的男方應該沒有吧?也不知道現在這些人怎麼想的,什麼女方要彩禮過分,什麼男方又給不起彩禮!

請問你們值那彩禮嗎?請問你們愛她嗎?如果真的愛她我覺得也不會在乎那點裝修錢,我知道買房子很貴但是也不能要求女方裝修你這樣做會讓女方家看不起你,乙個大男人房子都買了還捨不得出哪點裝修錢?

9樓:不正

不合理,結婚這事,我覺得大部分事都得自主自願。你覺得咱倆結婚,應該有個自己的房子,你買了。我看著你買房,覺得我也應該為這個家付出的,我出錢裝修。

但是你要是說我買房了,過了好多錢你必須裝修,那就不一樣了。我願意給,多少都行。你跟我要,一分都不給。

10樓:trymybest

不合理。

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應該自己裝修,女方最多出個家電錢。家具錢也不必出。

如果一定要女方裝修,那裝修費除以(房子價錢+裝修費)的比例,房產證寫明女方有這個比例的產權。

還有,雙方家人或者兩個人各出一部分,再買共同產權的房子 。

離婚率太高了,傻姑娘,不要賠了裝修費又折了自己。結婚需謹慎,離婚很傷人。

只看標題才回答,再看內容,我感覺姑娘,你三觀有問題啊

1.你們家窮,你就有理了,就可以不出錢,還要加你名字?

2.房產證加你名字,男朋友家要不樸實過分,要不傻。人家出錢,憑什麼加你名字?

3.你媽媽也有意思,十萬裝修都出不起的家庭,居然要求人家全款買房。

要想婚後平順,被別人看得起,那不要覬覦不是你的錢財。

11樓:桃桃仙人

合理,但是分條件看是不是划算。首先,從財產分割的角度來看。

男生給首付,並且要寫女生的名字,在這種前提下,女生拿出裝修的錢,是非常合理的。寫了名字就意味著財產是均分了,女生沒有給首付就可以拿到均分的財產,而女方支付的裝修費用是很小的一部分,肯定沒有首付多的(如果多於首付的裝修,那直接自己買房吧)。所以財產分割來看,當然是划算的。

其次,從情理上的角度來看。

男女平等,各出一分力,大家以後也是過日子的,即便將來分開,財產也是均等分配的,各出一點貢獻,合情合理。這裡的中華田園女權就不要來杠了,男方女方各有不容易的地方,不存在誰更幸苦,如果要這樣比那就建立母系社會就好了,還談什麼男女平等,田園女權請繞道。

總結一下,就是只要房產證有雙方名字,都不虧的。不寫雙方名字就自己斟酌了,做什麼事情都有風險,感情的事情不是完全物質來衡量的,多溝通,不要盲目的相信別人的說法。

12樓:蘇州律師杜哥

1、這種要求合理嗎?

說不合理,還不如說不划算!

因為房子會增值、而裝修會貶值,離婚時會吃虧。

2、如果——男方同意加名,或簽訂婚前協議

如果男方同意房子加你的名字,那麼你出錢裝修就一點不虧了,畢竟裝修款是小頭。

不過需要注意,最好購房合同就加上你的名字,否則因為有貸款,很可能難以加名。

如果已用男友名字購房,然後又難以加名,那麼可以簽訂婚前協議,如果操作得當也能起到類似加名的效果。

3、如果——男方不願自己購房後加你名字

如果男方不願自己購房後加你的名字,其實也無可厚非,沒必要生氣。

但你就別傻傻地出錢裝修了!

可以換乙個方案:

你和男友共同出首付款(你若錢少可以少付一些),房子寫雙方名字,由男友出錢裝修。

我是 @蘇州律師杜哥

13樓:陳歡

都已經問出這樣的問題了,我覺得可以推遲結婚了,我說的話或許有些莽撞,但你們如果現在就結婚的話,以後可能會有很多摩擦。我想說的是現在的婚姻沒有百分之百的公平公正,對於我們國家來說,男方提供婚房婚車,似乎已經是一種習俗,所以如果你要求女方裝修的話會有些難堪。

14樓:利劍

前提是房本加女方名字被我們這邊這十來年結婚都是這樣南方出錢或者男方拿首付。女方裝修房本兩個人名字。都不是啥有錢人家雙方家庭互相幫襯

15樓:一點小影視

16樓:等花開

這個問題沒有所謂的合理不合理,看你們雙方把這個婚姻當成什麼了,是互相理解扶持呢,還是說單純的就是考慮投入和日後風險。

雖然說婚姻沒有那麼簡單,單純的考慮相互理解扶持肯定不行,屬於自己的利益還要爭取,但現在答主給我的感覺就是擔心因為房子的事跟男友鬧掰,自己出了這個首付錢到時候收不回來,又想讓男方家體諒自己家的難處,有點兒太過於算計。

倒不如和男方溝通好,籤乙個婚前協議,把這些事情都交代清楚,誰家出什麼錢,如果將來萬一出問題,怎麼分。聊好這些問題,兩家量力而行,互相理解,給兩位新人的新生活做好準備。

17樓:牛爺不牛了

這個還挺難判斷的,你倆自由戀愛,感情基礎也好,碰見這種事情,也挺難的,條件都一般的話,那就按一般的來,你兩自己有存款嗎?自己商量,畢竟過日子是你倆過嘛,人家的要求說合理也挺合理,說不合理也挺不合理,房子也願意加你名字,對你也很看中了,畢竟也沒出首付的錢,人家心裡不平衡啊,就想讓你們掏裝修的錢,好像也沒有那麼過分,首付要多少錢,裝修又要多少錢,所以說合理又不合理,不合理呢,是因為很多男的結婚,都是買房加裝修,男方都承擔了,可人家不願意加女方的名字,所以也不會要求人家女方給裝修,事情從兩面看,你們要互相為對方想,為對方的家裡人著想,事情可能就有解決的辦法。

18樓:xgzyzj

年輕的姑娘,對於買房這件事情來說,既然你們要共同還貸款,首付男方出,那麼就去領好結婚證,寫上雙方的名字,然後再申請裝修貸,這樣,裝修和房子的事情都是你們完成。

如果,男方買房,女方裝修,而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這樣會把事情搞得糟糕也很難處理,我們現實生活中遇見女婿買房,女兒花重金裝修,後來,女婿很殘酷的對丈母娘說,裝修你拆掉拿走的惡言惡語。

所以,在房子這件事情上,公平才是處理的方式,合理合法更有必要。

19樓:貓舍女王

不合理,深入了解民法典,如果有婚姻風險,他婚前買房屬於婚前財產你不能分割,但是你投入的裝修款是一分不能收回,並且逐年會折損的。

如果裝修20萬,你寧願,和他說願意買房出20萬,產證上也寫上你的名字,這樣同樣的錢,抗擊風險的作用就不同了

20樓:法岱律師事務所

你們覺得不合理的理由是什麼?如果覺得裝修的部分是附屬會貶值那可以和對方協商買房時候的寫上自己的名字和份額,入股覺得就不應該出錢的話那可能這個人並不適合你。

21樓:just

如果兩個人相愛,對方會心甘情願去做這些事情,而不是哪一方要求哪一方做什麼,不過當今社會,全部物質化了,都是談錢談利益,沒有只談感情不談錢的事,所以,男方要求女方裝修房子,那麼女方就要要求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

22樓:搭積木的科學家

那你是要合理還是公平呢

合理的話,就是雙方量力而行,把婚結了。

公平的話,就是男方出首付,你倆還貸款,房本加你名字,裝修辦裝修貸,你家少要點彩禮或者多陪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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